根據我市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經市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就招聘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進一步促進高校畢業生充分就業,滿足全市事業單位發展需求,優化事業單位人才隊伍結構,按照《內蒙古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內人社發〔2012〕166號)相關要求,為國家重點開發開放試驗區建設選拔優秀人才。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原則;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原則。
三、招聘單位及人數
2014年滿洲里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22名。
(一)市教育系統招聘教師39名;
(二)市衛生系統招聘工作人員38名;
(三)市直相關部門所屬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34名(其中:市政公用事業管理局18名、市文化廣播電影電視局10名(其中2名播音主持崗位采用常年招考的方式進行,招滿即止,招聘方案見附件5)、市供銷社和菜籃子辦公室1名、敖爾金區籌建辦1名、市旅游質量監督所1名、市邊防機械化林場1名、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辦公室呼和浩特辦事處滿洲里檢查站1名、市法制辦1名)。
(四)內蒙古大學滿洲里學院、滿洲里俄語職業學院招聘11名。
具體招聘辦法及招聘時間詳見各招聘實施方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認真落實。各相關部門要在市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認真組織實施,按照招聘工作方案要求,嚴格把關,通力協作,形成合力,確保招聘工作按時保質保量完成。
(二)嚴格程序,確保公正。招聘工作要做到招聘人數公開、報考條件公開、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測試成績公開、進入體檢考核人員名單公開。招聘考試試題從相關考試機構購買,專家評委從外地聘請。
(三)加強管理,嚴肅紀律。招聘結果將面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七天。招聘工作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報考和考試過程中如有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取消相關人員錄用資格,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四)未盡事宜由市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