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晉中市左權縣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公告
為了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就業再就業政策精神,進一步做好我縣就業再就業工作,切實幫助部分就業困難大學生實現就業。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全省就業工作的意見》(晉政發[2009]5號)、《關于印發〈晉中市公益性崗位開發、使用及管理辦法〉的通知》(市就辦字[2009]7號)文件精神,縣招聘公益性崗位工作領導組決定為左權縣民政局、左權縣農業局等12家單位招聘大學生公益性崗位人員。
一、 招聘單位及人數
序號 |
單 位 |
人數 |
崗 位 |
1 |
左權縣人口和計劃生育服務中心 |
3 |
鄉村、社區計劃生育衛生服務 |
2 |
左權縣左權縣廣播電視臺 |
4 |
社區廣電宣傳服務 |
3 |
左權縣麻田八路軍總部 |
10 |
文化講解員 |
4 |
左權縣民政局 |
4 |
社區托老服務 |
5 |
左權縣農業廣播電視學校 |
1 |
農村科技推廣 |
6 |
左權縣農業局 |
4 |
新農村建設指導 |
7 |
左權縣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 |
4 |
鄉鎮、社區文化服務 |
8 |
左權縣文化市場行政綜合執法隊 |
2 |
文化基層協管 |
9 |
左權縣信訪局 |
2 |
協調基層群眾反映問題 |
10 |
左權縣政務大廳 |
6 |
服務基層群眾辦事 |
11 |
左權縣文物局 |
2 |
鄉鎮文物稽查協管員 |
12 |
左權縣黨校 |
1 |
鄉村、社區文化宣傳員 |
本次招聘對象為左權縣公益性崗位人員招聘辦法(左人社[2013]26號)文件規定的左權縣戶籍的就業困難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
二、 招聘人員條件
高校畢業生:2012年6月份以來全國統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2014年應屆畢業生須帶畢業證),不包括自考、函授、電大、黨校等成人高等教育的畢業生。
具備下列條件:
1、由縣就業指導中心(舊農業局院內第三排)認定的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認定時間:6月24日—6月27日)
認定時需帶戶口薄、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戶口薄、身份證、畢業證復印件各一份(戶口薄復印戶頭和本人頁)、紅底2寸相片2張。
2、農村高校畢業生:家庭困難,靠借貸上學,升學前戶籍是我縣農村戶籍的各類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本人殘疾、單親家庭和父母一人有重大疾病或父母一人有二等以上殘疾的家庭優先照顧。凡父母一方為事業、企業單位退休干部職工或財政在編人員的不在此范圍。
3、城市高校畢業生:父母是原國有和集體企業的失業下崗職工,并領取《再就業優惠證》。凡父母一方為企業退休職工或財政在編人員的不在此范圍。
三、 招聘程序
(一)報名。報名時間:由招聘單位通知。
(二)面試。本次招聘不組織筆試,由招聘單位組織有關人員對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進行面試。
(三)體檢。面試合格人員由招聘單位統一時間組織,體檢不合格的缺額,按面試成績順延補齊。
(四)公示。從體檢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錄用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天。
(五)錄用。對公示無異議的人員,由招聘單位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三年,試用期15日,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錄用,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
(六)費用。本次招聘不收報名費,體檢費由招聘單位承擔。
四、工資待遇
錄用人員的崗位補貼每月1250元,其中80%(1000元)由再就業專項資金負擔,20%(250元)是用人單位負擔。并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四項社會保險(單位部分由再就業資金負擔,個人部分由錄用人員自己承擔)。
五、錄用人員的管理
所有錄用人員均與招聘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由招聘單位為其辦理相關的社會保險手續,并由招聘單位按照晉中市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管理辦法及本單位的規章制度進行管理。對違反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管理辦法或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按照有關規定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六、監督
招聘活動,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誠請社會各界人士予以監督,如發現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行為者,請向縣就業指導中心舉報投訴。
舉報電話:0354-8659234
201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