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青島市公益性崗位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青勞社〔2009〕162號)、《關于調整社會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補貼待遇有關問題的通知》(青人社發〔2013〕20號)文件精神,經城陽區人社局充分調研,報區政府同意,決定由城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就業服務中心面向社會組織招聘一批社會公益性崗位人員,現就招考工作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名額及崗位設置:
城陽區201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社會公益性崗位人員30名。崗位設置及具體名額分配如下:
1、城陽街道勞動保障中心8名;
2、流亭街道勞動保障中心3名;
3、夏莊街道勞動保障中心4名;
4、惜福鎮街道勞動保障中心3名;
5、棘洪灘街道勞動保障中心8名;
6、上馬街道勞動保障中心4名;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城陽區符合人社部門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注:享受過自謀職業補貼、自謀職業攤位補貼、小額擔保貸款補貼、創業帶動就業補貼、創業補貼的個人及退費人員不得申請)。
(二)招聘條件
1、具有城陽區戶籍,熱愛祖國,品行端正,遵紀守法,誠實守信,樂于奉獻;具有團結協作精神,有較強的服務意識、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2、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身體健康。
4、具有計算機基本操作技能。
5、會說普通話者優先。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在讀未取得畢業證的學生以及政策、法律規定不得招聘為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三、聘用期限及待遇
1、聘用人員按照《青島市公益性崗位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青勞社〔2009〕162號)進行崗位管理,勞動合同的簽訂方式為一年一簽,聘用期限最長不超過三年,合同期滿經考核合格后在規定期限內續簽。
2、聘用人員的工資每人每月1300元,并由用人單位為其辦理基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保險,所需費用依照《青島市公益性崗位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青勞社〔2009〕162號)、《關于調整社會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補貼待遇有關問題的通知》(青人社發〔2013〕20號)文件執行。
四、招聘方法步驟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城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就業服務中心組織實施。采取自愿報名、資格審查、計算機操作、體檢、錄用的程序和步驟進行。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4年6月23日至6月24日,截止時間為6月24日16點。
2、報名地點:城陽區各街道勞動保障中心。
3、報名要求:報考者需持以下證件、資料:
(1)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各一份);
(2)畢業證(復印件一份);
(3)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張;
(4)《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5)認定就業困難人員所需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兩份);
4、報名和資格審查:考生報名時如實填報本人信息,街道勞動保障中心按公布的資格條件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時進行資格審查,并出具證明,審查通過后的信息不得變更。如考生所填信息與本人真實信息不符,后果由考生自負。
本次考試不收取報名考試費用。
報考同一類別人數應大于招聘計劃數,報考人數小于招聘計劃數的,按實際報考人數確定考試人員。
5、領取準考證: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持本人身份證在指定時間內到報名所在街道的勞動保障中心領取準考證。
(二)考試
考試時間:以準考證時間為準。
考試形式為計算機上機操作,內容以文字編輯和制表為主。
(三)公示、體檢
按照各街道報名人員計算機操作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排名,城陽區就業服務中心按招用人數1:1的比例在城陽區人才網和街道勞動保障中心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
通過公示的報名人員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具體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標準參照有關規定執行。
對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額按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四)聘用
擬聘用人員由區人社局統一派遣,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辦理相關手續。
附件:1.符合招聘條件證明
2.城陽區公益性崗位報名表
3. 承諾書
城陽區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