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實施人才強市戰略,加快推進東興國家重點開發開放試驗區建設,吸引集聚防城港籍高校學子回家鄉建設發展,在定向國內重點高校引進一批人才的基礎上,再決定面向防城港籍高校應屆畢業生引進一批優秀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對象
防城港籍高校應屆畢業生。
二、引進條件
1.應屆畢業生,能在2014年7月31日前如期畢業并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在校期間未受過紀律處分。中共黨員(預備黨員)、現任或曾擔任院(系)以上學生干部者優先。
2.籍貫在防城港市或在防城港市有就讀經歷。
3.應聘我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須為碩士研究生、或“985”工程高校本科生,且所學專業符合我市急需緊缺專業。
4.應聘我市企業工作人員的,須符合我市用人企業專業和學歷等相關要求。
5.政治素質好,有較強的吃苦精神和分析判斷、組織協調能力。
6.身體健康,符合國家招考公務員的體檢標準。
三、引進程序
1.網上報名。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請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并附帶個人簡歷,登記表應粘貼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以電子郵件形式發至fcgrcb@163.com,郵件請以“學校--姓名--專業”格式命名。報名時間從公告發布之日起,到2014年7月13日24時結束。
特別提示: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錄用資格,相應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負。
2.適崗遴選。根據應聘人員所學專業、學歷,結合我市用人單位崗位需求對應聘人員進行初步遴選。
3.面試。防城港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對通過初步遴選的報名人員統一組織面試。面試時攜帶個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學生證等有效證件參加。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體檢。面試考察合格的對象進入體檢程序,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有關要求組織。
5.錄用。由防城港市委人才辦按程序確定擬錄用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簽訂《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并辦理相關入編手續。
四、其他
1.錄用的碩士研究生或“985”工程高校畢業生可作為防城港市事業單位和所轄縣(市、區)事業單位人員引進。錄用的其他應聘人員作為我市企業工作人員引進。
2.本次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符合《防城港市引進和培養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暫行辦法》規定要求的,按政策兌現安家費補貼等相關待遇。
3.組織部門將把引進的人才納入“青苗人才成長計劃”實行跟蹤培養。
本公告由防城港市委人才辦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770-2818021;聯系人:謝世錦。
中共防城港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