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社保廳轉發《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浙人社發〔2010〕381號)、《臺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臺政辦發〔2008〕82號)文件精神,經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名。具體條件如下:
一、招聘崗位
路橋街道事業綜合服務中心人員
二、資格條件
(一)路橋區戶籍;
(二)30周歲以下(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三)研究生學歷并具有碩士學位,“經濟、金融與管理專業”、“國際商務專業”、“管理專業”;
(四)政治素質好,能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五)愿意履行工作崗位所需的義務,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心,品行端正;
(六)身體健康。
三、招聘程序和方式
招聘工作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全面考察,擇優聘用的方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4年6月12日至6月13日
2.報名地點:路橋街道辦事處組織人事辦公室(2號樓104室)
3.聯系電話:0576-82449772
4.需提供材料: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學位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留學人員需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5、如參加考試人數少于3人,取消本次招聘計劃。
(二)考試
對報考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組織筆試、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計劃人數的1:2比例參加面試。面試結束后,按筆試占50%,面試占50%合成計算總成績。考試成績在相關網站公布。
(三)體檢、考察
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的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考察標準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
(四)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后,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相關網站公示7天。
四、聘用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程序上報路橋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相關手續。
五、投訴電話:0576-82520290
路橋區路橋街道辦事處
二O一四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