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據《福建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暫行辦法》,全省各高速公路支隊警務輔助中心擬于2014年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文職人員38名,其中行政管理崗位人員26名、專業技術崗位人員12名。具體招聘方案如下:一、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公安文職事業,具備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組織觀念和責任心強,服從分配,具有吃苦耐勞和團隊協作精神。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遵紀守法。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年齡要求:35周歲及以下(即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取得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報名者應于報名時一并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六)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招聘崗位、人數和要求(見附件)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信息發布
招聘方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后將在福建人事人才網(http://www.fjrs.gov.cn)、福建畢業生就業公共網(www.fjbys.gov.cn)和福建公安公眾服務網(www.fjgat.gov.cn)首頁“人事信息”欄目上公布。
(二)報名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每個考生只能報考1個崗位。
1、網上提交個人信息。報考者應在2014年5月6日17:00至2014年5月12日22:00,登錄福建省招聘委托報名網(http://zp.fjkl.gov.cn/),提交報考申請。建議慎重選擇報考崗位,不得以虛假資料惡意報考。
2、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者可在報名成功后兩個工作日之內,登錄福建省招聘委托報名網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初審。
3、網上打印準考證。通過網上報名資格審核的報名者,請于2014年5月15日—5月20日自行上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4、報考人員應對報名時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和聘用資格;已被聘用的,將予以解聘。
報名咨詢電話:0591-87099095。
聯系時間: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三)筆試
1.根據有關文件精神,招聘崗位的擬招聘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的比例應達1:3,若不足1:3的,按閩人發[2006]11號文件規定執行。
2.筆試公共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
3.筆試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
(四)面試
1.根據考生筆試成績上合格線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擬招聘人數與參加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2.面試前,請參加面試的考生攜帶個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工作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等有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福建省公安廳交警總隊政治部進行資格復核。資格復核時間將以電話和短信形式通知,請保持通訊暢通。
3.資格復核不合格的,根據筆試成績上合格線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資格復核合格后確定的面試人員名單、面試時間、地點將在福建公安公眾服務網首頁“人事信息”欄目上公布,請密切關注,不再另行通知。
4.面試滿分100分,面試主要考核考生的綜合能力素質。
(五)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滿分100分。綜合成績于面試結束后5日內在福建公安公眾服務網首頁“人事信息”欄目上公布。如有異議,請于結果公布之日起3日內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六)體檢
1.根據報考人員綜合成績,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確定參加體檢人選。
2.參加體檢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根據招聘單位安排,到指定地點集中,統一組織前往指定醫院進行體檢。不按要求參加體檢者或體檢不合格的或自動放棄的,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遞補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要求執行。
3.參加體檢人員名單、時間、集合地點將在福建公安公眾服務網首頁“人事信息”欄目上公布,請密切關注,不再另行通知。
(七)考察
按有關規定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考察政審。考察政審不合格的,按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八)聘用
1.在筆試、面試基礎上,根據體檢及考核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
2.擬聘用人選將在福建人事人才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一般情況下,自報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擬聘人選將在60個工作日內完成。
3.公示結果無異議后,辦理聘用核準手續。聘用單位根據有關規定與聘用人員簽訂合同。
四、待遇及相關問題
享受國家統一規定的相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工作由省公安廳和交警總隊政治部共同組織實施。省公安廳監察室和交警總隊監察室對招聘工作全程進行監督,監督電話:0591-87094093(省公安廳紀委);0591-87099092(總隊)。
福建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
2014年5月5日
附件:福建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所屬高速公路支隊警務輔助中心201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