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福州市衛生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相關規定,福州市衛生局、福州市公務員局決定組織實施2014年度福州市衛生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
本次招聘職位為福州市衛生系統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共計劃招聘907名,其中福州市屬單位552名,鼓樓區63名,臺江區40名,倉山區75名,晉安區80名,馬尾區51名,閩清縣46名,招聘單位、招聘職位、招聘人數、職位資格條件等詳見各招聘單位公告(見附件),可登錄福州衛生人才網http://www.fzwsrc.com、福州衛生信息網http://www.fuzhou.gov.cn/wsj及福州人事人才網http://www.fzrcsc.com查詢。
二、報考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在1978年4月28日至1996年4月28日期間出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3年4月28日以后出生);招聘單位對年齡條件有特殊要求的,以《一覽表》中要求的年齡為準;
(五)具備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報考者的畢業證書及相關證書必須在2014年4月28日之前取得(2014年應屆畢業生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可推遲至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單位要求相關工作經驗的,以2014年4月28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六)具備招聘單位規定的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七)取得內地(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碩士及以上學位的臺灣學生,可報考符合招聘條件的所有崗位。
(八)留學回國人員、香港、澳門地區學習人員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門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身份認定審核表》、《港澳地區學習人員身份認定審核表》。
(九)報考崗位要求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學歷是指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執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通過國家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按教學計劃完成該學業,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文憑。
(十)連江、羅源、永泰、閩清四個縣機關事業單位各類在職專業技術人員原則上不得報考福州市屬和五城區單位。閩侯、長樂、福清三個縣(市)機關事業單位各類在職專業技術人員由于夫妻分居或家庭確有特殊困難的,須經所在單位和縣(市)衛生主管部門批準方可報名。
(十一)招考職位的招考人數與報考人數的比例不足1:3的,該職位原則上不開考,該職位報考者的報名費將如數退還;個別職位招考數較多,而報考者不足1:3比例的,按1:3等比例減少招考人數。
三、報名辦法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
(一)網上提交個人信息及繳費。報考者應在2014年4月28日9:00~5月7日18:00,登錄福州衛生人才網(http://www.fzwsrc.com),如實及時提交個人信息及一張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數碼證件照(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規格200K以下),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將無法下載打印本人的準考證。報考者報名時須認真閱讀各崗位招聘資格條件,確認符合擬報崗位條件方可報名。
報名時,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予以處理。考生所留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及時取得聯系。
考生在第一崗位報考市屬單位崗位的情況下,可以報考臺江區、晉安區、馬尾區的招聘崗位作為第二崗位,第二崗位與第一崗位的考試科目須一致,筆試成績可同時在兩個崗位使用。鼓樓區、倉山區、閩清縣招聘崗位及市屬單位招聘崗位不得作為第二崗位報名。
(二)由招聘單位對網上報名者進行報考資格條件的初步審查,時間為2014年4月28日9:00~5月8日18:00。進入面試前,招聘單位對報考者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核,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復核為準。
在嚴格復核的前提下,除非考生提供虛假報考信息、騙取報考資格或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徇私舞弊或失職瀆職的,招聘單位不再將“報考資格不符”作為面試之后該職位申請遞補的理由,以維護資格復核的嚴肅性。
(三)查詢資格審核結果。報考者可在2014年4月28日9:00~2014年5月8日18:00,登陸福州衛生人才網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對資格初審結果有異議的,須于5月8日18:00前通過網上進行申訴。
(四)網上繳費。資格初審通過的報考者,于2014年4月28日9:00~5月8日18:00通過網銀繳納報名費80元(報考者須在繳費前開通網上支付功能)。
(五)通過網上報名資格審核且已繳納報名費的報考者,請于5月23日后自行上網下載并打印報名表、準考證或免筆試通知,打印時間截止到筆試前1天。
四、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兩個部分。
(一)筆試
1、筆試:筆試范圍為招聘崗位相關專業基礎知識和業務知識。
2、筆試時間:待定(具體見準考證和網站通知)。
3、筆試地點:待定(具體見準考證和網站通知)。
4、按照有關規定,福州市衛生局將為符合政策的各類人員辦理筆試加分。辦理時間為2014年5月12日至5月14日。筆試加分對象包括“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服務社區計劃”、“大學生村官”等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退役運動員、退役士兵、駐榕部隊隨軍干部家屬中符合政策加分條件的考生。上述考生所需提交材料等具體事項將在福州衛生人才網上另行發布相關公告。
5、筆試成績的合格線由市衛生局、市公務員局統一劃定。報考者可在考試結束5個工作日后通過福州衛生人才網查詢。
6、僅招收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和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崗位的,可免筆試,直接進入面試。但招收人數與報考人數比例在1:20以上須先進行筆試,再按規定進入面試。
(二)面試
1、進入面試的報考者,其筆試成績必須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在合格線以上的人選中按照每個職位招聘計劃數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不足3倍的,按上線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2、福州市屬衛生系統事業單位面試由市衛生局、市公務員局負責組織實施,市監察局負責對面試工作進行監督、指導。鼓樓區、臺江區、倉山區、晉安區、馬尾區、閩清縣等區(縣)屬衛生系統事業單位面試由各區(縣)自行安排。
3、進入面試的報考者名單及面試的時間、地點將在福州衛生人才網上公布,招聘單位在面試前對進入面試的報考者進行報名資格復核。進入面試的報考者因故自行放棄面試的,應在面試前兩天下午18:00之前由招聘單位確認,并及時報市衛生局、市公務員局備案。由此造成進入面試人員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可在報考該職位且成績達到筆試合格線的報考者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進入面試人員并公示。
(三)考試總成績的計算
1、報考者的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如有第三位,四舍五入);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僅參加面試崗位的綜合成績直接按面試成績計算。
2、進入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招考人數的,報考者的面試成績應達到70分以上,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
3、對于考試成績相同者,若招聘單位本次招聘申請使用的編制還有空缺的,經招聘單位同意并報市衛生局、市公務員局批準予以同時聘用;若招聘單位沒有空缺編制或招聘單位不同意同時聘用的,名次排列采取以下辦法解決:若2個以上報考者筆試、面試合計綜合成績相同時,報考者名次按筆試成績排列;若筆試、面試成績都相同,則報經市衛生局、市公務員局同意后加試一場面試,報考者名次按加試的面試成績排列。
五、體檢
根據招考人數按1:1的比例,在考試合格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依照國家規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的要求執行。
在職報考者報名時未能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最遲應于參加體檢前提交所在單位同意其報考、同意辭職或已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證明,否則取消體檢資格。
報考者或招聘單位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論的7天內提出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無特殊原因體檢缺席者,取消聘用資格。
六、考察
招聘單位對筆試、面試、體檢均合格的報考者組織報考資格復審、考察。
報考資格復審主要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
七、聘用
福州市屬衛生系統事業單位按規定的條件和程序、標準,確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都合格的人員為擬聘用人員,并在公示7個工作日后,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報市衛生局、市公務員局審批。
擬聘用的人員應在指定的時間內到招聘單位報到上班,并在9月31日前完成錄用手續,若因個人原因無法按時辦理錄用手續的,取消聘用資格。
進入體檢、考察的人員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棄而造成招考職位空缺的,招聘單位可從報考該職位進入面試的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遞補人選。因特殊原因招聘單位不要求遞補的,應提出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相關規定的理由并報市衛生局、市公務員局同意。
八、咨詢監督
(一)有關用人單位具體招聘崗位問題、招聘崗位有關信息、招聘進展情況咨詢,請直接與用人單位聯系,聯系方式見福州衛生人才網首頁公告或《崗位一覽表》。
招聘工作政策咨詢等方面問題,請與福州市衛生局人教處 0591-833055870聯系。市監察局駐市衛生局監察室監督電話:0591-83306299。
(二)成績查詢
報考者可在考試結束5個工作日后通過福州衛生人才網查詢。
九、有關事項
1、本公告內容所規定事項主要針對福州市屬衛生系統事業單位,鼓樓區、臺江區、倉山區、晉安區、馬尾區、閩清縣等區(縣)屬衛生系統事業單位招聘條件、資格審核、面試組織、體檢、考察、聘用等以該區(縣)發布的公告為準,相關政策由區人事部門和衛生部門負責解釋。
2、此次考試使用《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13年)進行專業條件的設置和審核,請報考者在福州衛生人才網或福建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網上查閱相關文件。
3、報考者應對網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4、逾期未打印準考證或者未及時提交合格照片的報考者,將無法下載準考證,因此造成無法參加考試的情況,不退還報名費。
5、福州衛生人才網是招聘單位與報考者的主要聯系渠道,請報考者注意經常登陸本網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試信息。
6、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組織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本公告由福州市衛生局、福州市公務員局負責解釋。
各招聘單位地址及聯系電話一覽表 | ||||||
序號 |
招聘單位 |
單位代碼 |
聯系電話 |
聯系人 |
郵寄地址 |
郵政編碼 |
1 |
福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
01 |
83357669 |
黃先生 |
臺江區群眾路95號 |
350005 |
2 |
福州市第一醫院 |
02 |
88301689 |
林女士 |
福州市臺江區達道路190號 |
350009 |
3 |
福州市第二醫院 |
03 |
88039016 |
戴女士 |
福州市倉山區上騰路47號 |
350007 |
4 |
福州肺科醫院 |
04 |
83434541 |
林先生\馮女士 |
福州市倉山區湖邊路2號 |
350008 |
5 |
福州市傳染病醫院 |
05 |
83777780 |
謝女士\程女士 |
鼓樓區西洪路312號 |
350025 |
6 |
福州市皮膚病防治院 |
06 |
83737914 |
李女士 |
鼓樓區西洪路243號 |
350025 |
7 |
福州市中醫院 |
07 |
87678565 |
謝女士 |
鼓樓區鼓東路102號 |
350001 |
8 |
福州市婦幼保健院 |
08 |
83309007 |
黃女士 |
鼓樓區六一中路77號 |
350005 |
9 |
福州市第六醫院 |
09 |
83317193 |
林女士 |
臺江區南公園金屏巷9號 |
350004 |
10 |
福州市第八醫院 |
10 |
87050427 |
張女士\朱女士 |
晉安區沁園支路71號 |
350013 |
11 |
福州兒童醫院 |
11 |
83302193 |
林女士 |
鼓樓區八一七中路145號 |
350005 |
12 |
福清衛校 |
12 |
13950262666 |
吳先生 |
福清市海口鎮新山路1號 |
350313 |
13 |
福州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中心 |
13 |
83305587 |
|
鼓樓區六一中路77號 |
350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