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永泰縣201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緊缺專業人才公告
為解決我縣部分事業單位高層次緊缺專業人才匱乏的問題,經縣政府研究并報福州市公務員局核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緊缺專業人才64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具體招聘單位、招聘職位、招聘人數、職位資格條件等信息詳見《永泰縣高層次緊缺急需專業人才招聘崗位信息表》
二、招聘條件和對象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十八周歲;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三)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四)具備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職業(執業)資格或技能條件等;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備崗位所要求的其它資格條件;
(七)招聘崗位要求的畢業證、資格證書、工作經歷、年齡等相關資格條件,均以公告發布之日為截止日期。全日制普通院校應屆畢業生畢業證及相關證書可放寬至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逾期未能提供者,取消聘用資格。具備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年齡可放寬到45周歲以下。
(八)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近三年內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非應屆畢業生以及法律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人員,不得報名。
三、報名辦法
1、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與電話預約報名相結合的辦法。
(1)報名時間為2014年4月15日起至5月15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非醫技類人員在永泰縣公務員局考試錄用和職位管理科(聯系電話:24832425),醫技類人員在永泰縣衛生局辦公室(聯系電話24832327)。
(3)報名需提交材料:考生近期一寸免冠相片3張、身份證、畢業證書(或就業推薦表)、報到證等相關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學歷電子認證材料,并現場填寫報名表。在職人員(含已辦人事代理對象)還應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如未能及時提供的,最遲應于參加體檢前提交所在單位同意其報考、同意辭職或已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證明,否則取消體檢資格。
(4)電話預約報名:針對無法到現場報名的考生,可在規定報名時限之內,通過聯系電話預約報名并取得報名表(電子版),并在報考者資格初審之日前,將所需提交證件材料及報名表(紙質版)通過郵件或快遞形式提交至永泰縣公務員局考試錄用和職位管理科或永泰縣衛生局辦公室。
同一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與面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人員要對提交的報考信息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核實,立即取消面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2、資格初審:縣公務員局將會同用人單位、監察部門對報考者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審核并擇期公布參加面試人員名單。
四、面試要求
1、按照實際報名人數進行面試。面試內容主要進行專業能力測評,經實際操作和專家測評,對應聘者的專業水平、業務能力等方面作出綜合評價,按評定成績(至少70分以上)擇優確定進入體檢人選。
2、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3、面試地點:設在永泰城區,具體考點另行通知。
4、報考人員應按照通知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面試時,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在規定時間內未到達考點的考生,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五、體檢和考核
1、體檢人選確定后,參加體檢的人員按要求攜帶相關證件,由縣公務員局會同紀檢監察、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統一組織,集中前往縣級及以上指定醫院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若體檢不合格的,按照該職位考生評定成績(至少70分以上)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2、報考者或用人單位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果的7天內提出復檢,復檢只有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無特殊情況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
3、體檢合格者成為被考核對象,縣公務員局、用人單位組成考核組通過調檔、實地考察等形式,綜合考察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經驗以及與擬招聘崗位相關的素質與能力。
六、進行公示
招聘工作小組根據面試、體檢、考核結果,形成招聘材料報縣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原則同意后,將擬聘人選基本情況、擬聘單位、擬聘職位在永泰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永泰縣公務員局政務公開欄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無異議后,提交縣政府常務會議研究決定聘用人選。
七、違約責任
1、應聘人員應在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指定的時間內到單位報到上班,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2、應聘人員在我縣服務年限至少五年以上。因各種原因未能履行服務期的(被錄用或者選調為公務員、應征服兵役除外),按未滿的服務年限每年10000元賠付違約金。
3、應聘人員被發現在招考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用人單位可隨時解除其聘用合同。
八、其他事項:
1、留學回國人員、香港、澳門地區學習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門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身份認定審核表》、《港澳地區學習人員身份認定審核表》。
2、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內學歷學位的,按國內院校畢業生報考的,應由國內院校出具相應的證明。屬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外學歷學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
3、招聘崗位要求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學歷是指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執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通過國家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按教學計劃完成該學業,并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文憑。
4、報名人員所留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保持暢通。
九、監督咨詢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遵守有關文件規定,由紀檢監察部門對公開招聘各個環節進行全程監督。
政策咨詢和考務等有關問題由永泰縣公務員局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591—24832425
福州市永泰縣政務信息網是發布招考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請報考者密切關注、及時查詢,了解最新相關信息。
永泰縣公務員局
201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