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婁底市康復醫院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公告
為切實搞好2014年婁底市康復醫院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工作,根據《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2011〕45號)、《中共婁底市委組織部 婁底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的實施意見(試行)》(婁人社發〔2012〕61號)的規定,結合我院實際,特制訂此方案。
一、招聘范圍:
凡符合招聘條件的高等院校的往屆及應屆畢業生均可報考。考點設南華大學。
二、招聘人員計劃及崗位要求(見下表)
招聘崗位 |
計劃 數 |
學歷要求 |
年齡 要求 |
性別 要求 |
專業 要求 |
其它要求 |
臨床醫師 |
7人 |
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
不限 |
臨床醫學、中西醫結合、中醫學、精神醫學 |
2013年以前的往屆畢業生(不包括2013年屆畢業生)必須取得執業醫師資格證。 2013屆和2014屆的畢業生無執業醫師證者可以報考。 |
影像醫師 |
1人 |
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
不限 |
醫學影像 |
2013年以前的往屆畢業生(不包括2013年屆畢業生)必須取得執業醫師資格證。 2013屆和2014屆的畢業生無執業醫師證者可以報考。 |
三、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無違反計劃生育法律法規政策及其它違法違紀等處分、處罰記錄。
3、品行良好。
4、具有報考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和技能。
5、符合報考崗位所需具體的報考條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五官端正,肢體健全,口齒清楚,身體健康。
四、實施步聚
本次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公示、審批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4年4月27日至28日8:00-17:30
2、報名地點:南華大學醫學院二樓會議室。
3、開考人數比例:招聘計劃與報考人數比例達到1:3。如達不到開考比例,報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后可適當降低。
4、報名要求:報考人員須持有效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執業醫師資格證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如屬2014年的應屆畢業生須提交“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及學校證明材料,2張1吋免冠半身彩色近照。不得委托他人代報。
資格審查先由婁底市康復醫院初審,再由婁底市民政局終審。
(二)筆試與面試
1、筆試:
報名后即進行筆試,筆試成績當天在學校網站公示。
①筆試內容:筆試為專業知識一科,內容為對應專業最新版本科教材,滿分100分。
②筆試時間:2014年4月29日上午9:00-10:30。
③筆試地點:南華大學醫學院
2、面試
筆試后次日即組織面試。面試人選按招聘計劃1:2的比例從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對達不到該比例而出現1:1的崗位,須報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后,方可參加面試,但面試成績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得列為體檢對象。面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面試成績當日在學校網站公示。
1、面試形式:實行結構化面試。
2、面試時間和地點:2014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三)成績的合成
考生的綜合成績按筆試總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合成。折算后的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2位數。
(四)體檢
1、參加體檢的人選:在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根據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等額確定,考試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
2、體檢標準的確定:按照省人事廳、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湘人發[2007](202號)標準執行。
3、體檢費用:按體檢項目確定,由受檢人自理。
4、體檢不合格的處理:如有體檢不合格的,則從報考同一崗位參加了面試的考生中按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體檢合格后遞補為考核對象,遞補限定一次。
(五)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作為綜合考核對象,如考核對象因考核不合格出現空缺,按上述體檢遞補辦法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合格后遞補為考核對象。每個崗位遞補總次數不得超過一次。考核的重點為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情況,考核時并對擬聘人員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審,復審不合格的為不合格對象。同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概為不合格對象:①受紀律處分在處分期內的;②受刑事處罰的;③因犯錯誤曾被工作單位開除的;④違反計劃生育的;⑤在公開招聘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⑥因違法違紀正在被政法機關或紀檢監察部門立案審查尚未結論的。
(六)公示
筆試、面試、體檢、考核結束后,由市民政局會同市康復醫院按考核對象確定擬聘人員。經集體研究后,將擬聘人員名單提交人社部門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須在婁底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七)審批聘用
擬聘人員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審批辦理相關手續(2014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在辦理手續時需提交畢業證、學位證,沒有畢業證和學位證的取消聘用資格),并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帶編參加了工作并取得醫師資格證的試用期為三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合格的,由市康復醫院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紀律要求
(一)堅持原則,嚴格程序,照章辦事。要加強保密觀念,建立健全招聘工作的責任追究制度,確保考試、面試、體檢等各環節的公平公正。要加強對招聘工作的監督管理,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進一步增強招聘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
(二)要加大對招聘工作中違紀行為的查處力度。對不按所需崗位要求、規定資格條件以及規定程序進行招聘的,對相關人員要進行嚴肅處理。對違反招聘考試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工作人員資格、調離工作崗位或按相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處分。對違反招聘考試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取消考試資格、三年內不準參與婁底市機關事業單位的公開招考、解除聘用合同并予以清退的處理或按相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處分。
(三)本方案未明確的事宜按湘人社發〔2011〕45號文件規定執行。
聯 系 人:戴科長
聯系電話:0738-8520935 0738-6692696
婁底市民政局
201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