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據《江蘇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江蘇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辦法》等有關規定,儀征市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8名,現在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基本要求
應聘人員應符合報考相應崗位的具體條件,并滿足以下基本要求。
(一)基本條件1.擁護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3.身體健康、體貌端正,機智敏捷,無色盲,無紋身,膚表無異常,無傳染性疾病。男性,年齡在18周歲至30周歲之間(1994年10月20日至2007年10月24日期間出生),符合《儀征市公安局2025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簡介表》(以下簡稱《崗位簡介表》,附件1)中各崗位所規定的具體資格條件,《崗位簡介表》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4.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工作能力;5.具有江蘇省揚州市戶籍;6.國家、省、市規定的應當具備的其他條件;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1)曾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3)曾因違法違紀,被開除、辭退、解除勞動合同;(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5)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6)國家、省、市規定的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回避情形公安機關民警和輔警的配偶、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人員,不得報考該民警、輔警同一部門崗位,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關系的崗位。
(三)同等條件下,下列人員優先招聘烈士、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軍人、見義勇為人員、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生。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本次招聘崗位、人數及相關條件詳見《崗位簡介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和方式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儀征市公安局負責組織實施。招聘工作總體按照報名和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進行。具體安排如下: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及時間本次招聘采用現場報名方式,應聘人員本人攜帶報名材料,到指定地點參加報名,不得由他人代報名。(1)報名時間:2025年10月20日—10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2)報名地點:儀征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隊(新解放東路999號)。2.報名材料(1)《2025年儀征市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附件2);(2)本人身份證原件(有效期內)及正反面復印件1份;(3)戶口簿(戶主及本人內頁)原件及復印件1份;(4)學歷證明(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其中大專及以上學歷還需提供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原件及復印件1份;(5)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相片(證件照)2張;(6)退役軍人提供證明材料(復員證或退伍證等)原件及復印件1份;(7)個人征信報告;(8)其他專業技能方面的資格證書或證明材料(如駕駛證、專業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1份。3.報名注意事項(1)應聘人員應按崗位要求,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年齡、戶籍、學歷、專業等報名信息,所填信息須與本人所持有效證件、證書等保持一致。提供虛假報考信息及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資格、考試資格乃至聘用資格等。(2)報名前,請務必認真閱讀本簡章、《崗位簡介表》等,弄清具體規定,遵循相關要求,準確選報崗位。本簡章及崗位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報考人員需在2025年10月24日及以前具備。(3)應聘人員只能選擇《崗位簡介表》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通過資格審查的視為報名成功。
(二)考試通過資格審查人員進入考試程序,考試包括筆試、體能測評和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和相關要求另行通知。1.體能測評。詳見《儀征市公安局公開招聘輔警體能測評考核項目及標準》(附件3),體能測評為達標制,任何一項不達標,即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不可進入下一招聘程序。參加體能測評人員必須結合本人身體狀況,如本人身體狀況欠佳、不宜參加體能測評的,應當自動放棄。2.筆試。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采用百分制計分,筆試結束后劃定合格分數線。筆試主要考核法律法規、時事政治、公民道德、公共基礎理論、行政職業能力、專業技術能力等。對合格分數線及以上的人員,按招聘計劃數3倍的比例(不足該比例的以實際人數為準),以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參加面試人選。3.面試。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語言表達、溝通交流和應變能力等綜合素質和崗位匹配度。采用百分制計分,合格線為60分,考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符合面試有關最低合格標準的人員,在總成績計算中,按其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合成總成績。考生應按照通知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并服從招考單位的管理規定。(三)體檢根據入圍考生總成績,按照各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同崗位末位出現并列時,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該成績仍然相同,則另行增加面試并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最新修訂的《公務員聘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聘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江蘇省公務員聘用體檢工作辦法(試行)》等文件規定執行。崗位條件中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自理。
(四)考察
對體檢合格人員組織考察,考察工作參考《公安機關聘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等相關規定。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情況,同時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五)公示體檢、考察均合格人員按有關規定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辦理聘用手續,并按規定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按規定執行。聘用后,由公安局根據工作需要統一分配,聘用人員需服從安排。在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因應聘人員放棄、不合格等原因出現招聘缺額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工資待遇
正式聘用的警務輔助人員享受“五險一金”,其工資及福利待遇參照儀征市公安局同崗位警務輔助人員待遇,包括基本工資(不低于全市最低標準)、考核工資等。
五、紀律監督
應聘人員應保持通訊暢通,因手機通訊不暢、信息填寫錯誤無法聯系、不按要求回復、無故掛斷電話、不接聽電話、未及時查收短信郵件、聯系方式變更等原因造成未按約定時間參加招聘相關環節的,責任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招聘工作實行自律制度,即應聘人員要對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未如實提供報名資料,未按規定參加體能測評、面試、體檢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凡發現弄虛作假和違反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一律取消資格,5年內不得報考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崗位。為確保本次招聘公平、公正,紀檢監察部門將全程進行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514-83445061。
六、其他
1.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和考試費,不委托其他任何代辦機構。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2.本公告由儀征市公安局政工室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514-83445051。
儀征市公安局
2025年10月17日
附件1:儀征市公安局2025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簡介表.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