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科研項目負責人:
根據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和學校關于科研助理招聘工作的相關要求,在各單位上報科研助理招聘計劃的基礎上,學校開展2025年度科研助理崗位聘用工作,現通知如下:
一、招聘崗位
具體崗位見《首都醫科大學2025年度科研助理崗位需求計劃表(第二批)》(附件1)。
二、應聘人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品德端正,身體健康;
2.熱愛科研工作,具有從事相關工作所需要的能力和素質;
3.符合國家統一招生計劃的(不含定向、委培)應屆博士、碩士及本科畢業生。
三、招聘流程
1.公布崗位:即日起學校對外公布2025年科研助理的崗位招聘信息,崗位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2.組織遴選并提交擬聘意見:各用人項目組組織面試、考核、體檢等工作。招聘結果經所在學院審批后,將《首都醫科大學科研助理崗位聘用審批表》(附件2)提交人事處和科技處備案。
3.簽訂協議:學校人事處負責與擬聘人員簽訂服務協議。
四、薪酬待遇
科研助理人員成本由用人項目組承擔(包含勞務報酬、稅金及五險一金),勞務報酬標準由用人項目組確定,但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目前為每月2420元)。
五、其他說明
1.服務期期間,學校負責為科研助理崗位人員繳納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非北京生源畢業生戶口可保留在學校。
2.因科研助理本人原因提出解除服務協議的,應當提前15天書面通知用人項目組;由用人項目組提出解除服務協議的,須提前40天向學校人事處提交解約申請,經批準后方可解除協議。解除服務協議的畢業生,原則上應回生源地就業。
3.服務期結束后,科研助理根據工作需要可以續聘或到其他用人單位工作,工齡與參與項目研究期間的工作時間合并計算,社會保險繳費年限連續計算。本人戶口將隨檔案轉出,學校不予保管。
4.對科研助理受聘期間考取碩士或博士研究生的,本人須及時通知用人項目組、所在學院(臨床醫學院)和學校人事處,并在入學前辦完辭職手續。
六、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人事處聯系人:陳昕聯系電話:83911210
科技處聯系人:陳冉聯系電話:83911898
研究生院聯系人:王欣苗聯系電話:83911360
學生處聯系人:許艷芬聯系電話:83911078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