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臨沂市公安機關2025年上半年招錄警務輔助人員簡章》關于補充錄用輔警的有關精神,擬面向補錄輔警儲備人才進行首次補充錄用。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補錄計劃
在輔警用人額度內,在原設職位基礎上,根據用人單位警力需求,臨沂市公安局機關2025年上半年輔警招錄計劃首次補充錄用輔警24名,主要協助民警從事警務輔助工作。
補錄具體職位計劃設置及專業要求等詳見《臨沂市公安機關2025上半年首次補充錄用輔警職位表》(見附件)。
二、補錄范圍
補錄人員為未入圍2025年上半年招錄體檢,面試成績合格,統一公告為招錄用人單位補錄儲備人才的考生。
三、補錄程序
本次補錄采取征求意見、體檢、政治考核、公示等程序,擇優錄用簽訂合同。
(一)征求意見
于2025年6月16日前,由招錄用人單位根據補錄計劃,分職位按綜合成績降序排名,經征求后備人才補錄意見后,確定入圍體檢和心理素質測評人員名單。
(二)體檢、心理素質測評和政治考核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首次補錄體檢、心理素質測評和政治考核人員。入圍補錄體檢和心理素質測評人員名單及體檢、心測有關具體事宜,擇時在“臨沂市公安局官網”公開發布。體檢、心測項目及標準按原簡章明確的標準執行。
政治考核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相關要求進行,重點審查是否存在不得招錄為警務輔助人員的情形。
體檢、心理素質測評及政治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補錄資格。
(三)公示、錄用
根據補錄考生的體檢、心測和政治考核等情況,提出首次擬補充錄用輔警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采取勞務派遣形式安排到對應用工部門參加工作。入職一個月內,組織簽訂勞動合同,首次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為三年,試用期為六個月,試用不合格的解除勞動關系或退回勞務派遣單位。合同期滿后根據有關規定和工作需要,決定是否續簽勞動合同。
本簡章由臨沂市公安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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