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名稱及概況
1.項目名稱:和縣2025年高考考場實時智能巡查服務
2.項目概況:根據教育部、省教育廳相關文件要求,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國家有關規定,為2025年高考2個標準化考點(和縣一中、和縣二中)98個考場采購高考考場實時智能巡查服務,實現考場實時智能巡查全覆蓋,切實維護考試安全與穩定。
3.資金預算:預算0.98萬元。
二、服務內容和要求
(一)服務內容
1.部署方式:采取以考點為單位的本地化部署,必須保證足夠的網絡帶寬和穩定性。
2.系統功能:實現后端運算+前端分析、研判、處置的運行機制,AI實時智能分析結果要能從后端推送到前端,并與現有考務處置流程相互銜接,與現有視頻監考員的職責相互疊加,做到第一時間研判、第一時間處置。
3.服務要求:服務方提供的服務器性能、算力資源等硬件條件和網絡資源,必須與考場數量相匹配,并保證足夠冗余,滿足實時智能分析的算力需求(不小于每秒兩幀的抽幀頻率);對教育部教育考試院標定的44種告警類型,要能夠做到分析準確、歸類清晰,不漏報、不誤報、不亂報,保證AI分析質量。
4.信息安全:服務方要做好網絡和信息安全防護,嚴防敏感信息泄露和違規接入;要強化對AI智能分析系統、設施設備的監測和管理,確保運行安全穩定。
(二)服務要求
1.投標人需自行做好現場踏勘工作,自行考慮項目交付過程中可能遇到的交付風險,采購人配合且對所有投標人一視同仁。
2.合同簽訂時,中標單位須同時與采購人簽訂保密協議,負有對涉及的本項目相關內容保密義務。并對本項目涉及的軟硬件資料、網絡拓撲、賬號、密碼等負有安全保密責任,并需承擔因為未盡安全保密責任而引起的損失。
3.中標單位須對考點系統管理員、視頻巡考員進行應用操作培訓和模擬演練,確保考點人員能熟練使用實時智能巡查系統。
4.考試過程中,應根據需要向縣招生考試院、考點派駐駐點人員進行技術保障和協助開展應急處突。
(三)履約時間
2025年6月3日之前完成設備安裝、調試及試運行,高考期間(2025年6月7日-9日)確保設備正常運行。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3.供應商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記錄情形之一:
(1)供應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的;
(2)供應商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的;
(3)供應商被稅務部門列入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
(4)供應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擬派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近三年內被人民檢察院列入行賄犯罪檔案的。
四、資料獲取及遞交
(一)比選資料獲取
1.時間: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5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地址:和縣招生考試院(和縣歷陽鎮和州路與歷陽路交叉路口,財苑大廈四樓);
3.比選資料清單:
(1)2025年高考考場實時智能巡查服務內容及采購要求,包含以下內容:項目內容、服務時間和地點、服務要求、報價要求、費用結算和相關文檔《國家教育考試考務管理人工智能識別分析異常行為分類參考》《考場和保密室實時智能分析異常行為處置基本要求(暫行)》;
(2)報價單模版;
(3)投標人需提供的比選響應文件清單。
(二)比選響應文件遞交
1.時間:即日起至2025年5月24日上午10:30前。
2.地點:和縣招生考試院;
五、比選時間及地點
1.時間:2025年5月24日上午10:30。
2.地點:和縣招生考試院四樓會議室
六、定標規則
(一)資格審查
和縣招生考試院組建比選小組,對響應文件進行審查,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判定為資格審查不通過:
1.未按要求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的;
2.未按要求提交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的;
3.未按要求加蓋公章的;
4.未按要求密封的;
5.響應文件資料復印件出現無法辨認的;
6.不符合招標文件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資格審查不通過的,不得參加價格比選。
(二)報價復核
投標人須仔細核對所報綜合單價及服務總價,如使用綜合單價測算后與服務總價不符、服務總價超過資金預算的,均視為不實質性響應,不得參加價格比選。
(三)比選
對資格審查通過且報價復核無誤的投標人報價進行比選,以有效最低價確定中標單位。若出現供應商報價相同的情況,則現場進行二輪報價。以此類推,直至比選出最低價為止。
本次服務結束后,如后續考試需要使用實時智能巡查服務,在甲乙雙方無異議的前提下,根據本次采購確定的綜合單價(即每考場每天價格)續簽合同。
聯系人:許凱,聯系電話:0555-5312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