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長治市公安機關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并結合市公安局留置看護輔警隊伍狀況,市人社局、市公安局決定公開補聘警務輔助人員,現公告如下:
一、補聘計劃
長治市公安機關計劃公開補聘警務輔助人員18名,其中男性16名,女性2名,全部為市公安局監察勤務支隊留置看護崗位。
二、補聘條件
(一)報名參加2024年度長治市公安機關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考試,參加筆試、體能測評、面試環節且具備有效綜合成績的考生(附件1)。
(二)考生需自愿報名參加補聘,并積極配合完成后續補聘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輔警: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8.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9.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0.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1.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三、補聘程序
補聘工作按報名、考察、體檢、公示、崗前培訓及聘用等步驟進行。
(一)報名
符合補聘條件的考生應在5月15日、16日書面向市人社局519辦公室提交《長治市公安機關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補聘報名表》(附件2),由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共同對報名人員條件進行審核,逾期不報名視為自動放棄。
(二)考察
按照報名人員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進行排序(如綜合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排序),以擬補聘人數1:1.3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范圍考生名單,確定進入考察環節人員及時間以電話形式通知。考察通過函調、實地調查等方式進行,內容主要包括應聘者及其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對考察對象提供報考信息的真實性進行復審。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不按規定參加考察者視同放棄資格。因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造成補聘崗位不達規定比例的,可按照報名人員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遞補進行考察,不再另行公告。
(三)體檢
考察合格的考生,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進行排序,以補聘計劃數1:1的比例進入體檢環節,確定進入體檢環節人員及時間以電話形式通知。體檢在指定的綜合醫院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體檢結論不合格需要復檢的,兩日內安排在具有體檢資質的同一級別或上一級別的另一家醫院復檢。對因懷孕不能全部完成體檢項目的,按照國家相關政策執行。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因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造成補聘崗位空缺的,可從考察合格人員中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進行遞補,不再另行公告。
(四)公示
根據考察、體檢結果提出擬補聘人員名單,在長治市人社局官網和“平安長治”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
(五)崗前培訓
公示期滿后,無異議或雖有反映但不影響聘用的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崗前培訓中,存在考核不合格、有違法違紀行為、不能適應崗位要求、有心理精神障礙等情形的擬補聘人員,取消聘用資格。崗前培訓合格后由市公安局與擬補聘人員按程序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3年(含試用期6個月),合同期滿根據相關規定辦理續聘手續。聘用的警務輔助人員在我市公安機關最低服務期限為3年。
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有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四、其他事項
(一)補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系。
(二)本方案未盡事宜由長治市輔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與市紀委監委研究決定和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長治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355-2192522
長治市公安局0355-2210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