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23日上午內蒙古公務員面試真題解析
1、國外90%的人知道中國制造,而只有3%的人知道一個中國的品牌,對此你怎么看?
我們發現,在國外各種商場里,大多都有“中國制造”的標簽,中國是如今的世界工廠,在感到驕傲和自豪的同時,也意識到,我們需要做出改變,就如題中所說,我們需要從中國制造走向中國創造,需要讓更多的人知道中國自己的品牌。
誠然,正是改革開放以來的中國制造為今后的轉變奠定了堅實的基礎。但是,我國自主品牌薄弱現狀并沒有從根本上改變,大多數企業仍舊處在產業鏈的下游,極大地影響了我國經濟的進一步發展。
面對題中這樣一個局面,我們必須找到其內在原因,然后才能對癥下藥。
第一,我國政府雖然有相關鼓勵企業自主創新,打造民族品牌的政策,但是政策引導與扶持的力度仍然不足,對支持產權的保護等相關的法律法規不是很完善,使得市場上盜版盛行,品牌評價體系不完善、不科學。品牌保護不力、假冒品牌多、打假難度大,制約著企業品牌進一步做大做強。同時我國的產業結構也不是特別合理。
第二,我國的企業經營者品牌意識不強,沒有成熟的品牌理念,通常只重視經濟利益,不做長遠規劃。過度依賴外來技術,而且企業不愿在研發方面加大投入,企業內部的品牌專業人才比較匱乏,不僅不會形成貫徹企業文化的自主品牌,而且使得我國的品牌出口能力也比較弱。
第三,目前各種社會中介組織的品牌評選活動過多過濫,導致其社會公信力嚴重受損,對我國品牌建設產生了很大的負面影響。
第四,我國消費者雖然品牌化消費的趨勢越來越明顯,但消費者尚未形成具有民族文化特色的消費標準和消費認知,民族品牌意識淡漠,崇拜洋品牌,輕視民族品牌的現象仍不同程度的存在。
由此得出,我們可以從以下方面做出努力,使我們能夠擁有更多的屬于自己的享譽世界的品牌。
第一,鼓勵企業創造和形成自主品牌。對企業建立各級技術中心、技術改造等予以優先扶持;加大對自主品牌出口的信貸支持力度等。政府的支持應建立在市場基礎上,為自主品牌建設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政府除了采取政策支持自主品牌的建設外,還應創造更加公平、公開的競爭環境,為國內資本創建自主品牌提供更廣泛的機會。同時在人才方面,樹立新的人才觀,培養更多的創新性和具有品牌意識的人才。
第二,企業要拓展視野,樹立創新意識和品牌意識,除了引進國外先進的技術設備之外一定要做到消化,吸收,將品牌意識貫徹到整個企業文化當中,充分的利用和保護好企業形象和品牌這個無形資產,同時在加強產品和服務質量的同時要有文化自信,品牌自信。
第三,對消費者需求進行適當的引導。政府在文化建設、習俗形成上可以引導消費者形成對自主品牌有利的支持氛圍。比如樹立自主品牌的典型,發揮輿論宣傳和監督作用等,都有利于形成對自主品牌的支持氛圍。但是,“顧客忠誠主要來自于品牌,而不是品牌的所有者”。我們強調發展自主品牌,首先要尊重消費者選擇,以民族情感喚起國內消費者對民族品牌的偏好本無疑義,但在實施時要注意效果,避免濫用。
相信在這些的努力下,我們要從經濟大國轉變為經濟強國指日可待,我們的民族品牌會得到世界的認可,會放射出更加奪目的光芒。
2、2003年國務院出臺了《法律援助條例》,針對弱勢群體合法權益受到損害予以幫助,講農民工討薪納入,去年法律援助增加10%,投入14億,對此你怎么看?
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的加快以及貧富差距的加劇,弱勢群體的規模也不斷的加大。由于生理或者經濟條件等的限制,他們在維護自身權益方面存在著困難。從2003年國務院出臺條例到現在已經十多年的時間,我們針對弱勢群體的法律在不斷完善,就如題中所說,國家在這方面加大了更多的投入。
對弱勢群體予以法律等援助,對我國當前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實現中國夢的偉大復興具有重要意義。
第一,體現了我國政府執政為民、以人為本的理念,是我國政府把群眾的安危冷暖時刻放在心上的表現。
第二,有利于社會的和諧穩定。現代社會物價高漲、貧富差距拉大,弱勢群體的比例越來越大,如果他們無法用法律的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就只能運用暴力的手段,這也是近年來群體性時間頻發的原因之一。因此,要實現“以人為本,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就必須對弱勢群體予以關注,予以保護。
第三,是實現法律公平、正義價值的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我國憲法確立的一項基本原則,而弱勢群體本來就處于劣勢地位,因此只有對他們的權益給予特別保護,才能實現實質平等,真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也是我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實行依法治國方略的重要組成部分和必然要求。并且有利于提高我國的法制水平和國際地位。
但是,我們也看到,相關的立法不夠完善,法律援助經費嚴重短缺,現有法律援助機構存在人員整體素質不高、編制不足、辦案流于形式等問題,社會上還存在農民工討薪難的問題,還有很多弱勢群體的權益得不到切實的保護,我們還有很多地方需要努力。
第一,我們要完善對弱勢群體法律援助的立法,對法律援助的性質、指導原則、機構設置、經費來源、對象范圍、程序、協作配合機制和責任等等,要做出明確而且具體的規定,操作性強且便于執行。完善以政府財政為主導,多方籌措的法律援助經費保障機制,為法律提供財政支持,調動一切積極力量,依靠全社會的參與。同時要建立一支素質較高的公職律師隊伍,在此基礎上,實行跨區域的人才共享機制,以解決地區間法律援助人員分布不均衡的問題。
除了法律援助之外,我們還要拓寬幫助弱勢群體的渠道,所以
第二,企業等用人單位要樹立其社會責任感,在用人時與其簽訂勞動合同,保障其健康和安全的工作環境,規范工資支付制度等。
第三,媒體要加大對弱勢群體的法律宣傳力度,要將《法律援助條例》、《殘疾人保障法》、《勞動法》等有關的弱勢群體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文件列為普法宣傳的重要內容,采用新聞、微博微信、圖片展覽等靈活多樣的形式進行宣傳,尤其是深入群眾,深入到弱勢群體當中來。
第四,個人要學法,懂法,會用法。尤其是弱勢群體要學會用法律的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相信通過以上努力,我們弱勢群體的合法利益會得到相應的保護,他們也會享受到社會的公平、正義、與溫暖。這是一個理性的、和諧的社會所應該具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