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外貿職業學院公開招聘方案
根據《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結合我院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具體方案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監督指導和省商務廳的領導下,學院成立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小組辦公室設學院組織人事處,具體負責協調、組織招聘工作事宜,校監察室全程監督。
二、招聘原則
(一)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堅持思想素質與業務素質相結合的原則;
(三)堅持學歷層次與實際能力相結合的原則;
(四)堅持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原則。
三、招聘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三)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及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崗位、計劃與要求(見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發布
招聘信息通過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湖南外貿職業學院網站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及要求
1、報名時間:2015年8月7日—2015年8月9日16:30時止。
2、報名地點:湖南外貿職業學院校大門右側保衛處辦公室旁邊大廳(長沙市芙蓉北路望城區丁字鎮翻身垸)。
3、報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現場報名。
請應聘者自行到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表格下載中心欄下載《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并如實填寫,同時請攜帶學歷學位證書(所有學歷需要提供學信網帶二維碼學歷驗證報告,學位需提供教育部網站學位驗證報告)、職稱證書、身份證等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同底彩色免冠2寸照片3張及其他相關成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凡因本人填寫信息錯誤的,自行負責。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應聘人員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否則不得參加考試。每個應聘者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三)資格審查
根據崗位招聘條件要求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名單在湖南外貿職業學院網站公布。
(四)考試方法
1、開考比例:崗位應聘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對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主管部門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同意后,根據實際情況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崗位招聘計劃。應聘崗位學歷要求為博士學位或副高職稱及以上職稱的不設置開考比例。
2、考試方式:
應聘學科帶頭人和專任教師崗位:采取試教、面試的方式進行(試教、面試同步進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試教占綜合成績的60%、面試占綜合成績的40%。
試教、面試: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全部參加試教、面試。試教主要測評應聘者的學識水平、課堂教學能力;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形象氣質、語言表達和崗位的匹配性等。
設置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為70分(含70分)。
應聘輔導員崗位: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筆試、面試各占綜合成績的50%。
筆試: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主要內容為應聘崗位專業知識和公共基礎知識。
面試:根據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數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分數并列者一并入圍)。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主要考查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析、儀表儀態、語言表達能力、專業知識、職業態度等。
設置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5分(含65分)。
考試成績在湖南外貿職業學院網站公示。考試時間和地點在www.hnwmxy.com另行通知(凡參加報名的人員請隨時關注學院組織人事處網站,考試時間、地點及方案等信息將在學院網站公布)。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先后(綜合成績有并列的,應聘專業帶頭人和專任教師崗位以試教成績為準;應聘輔導員崗位筆試成績排名為準),按崗位招聘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與考核人員,體檢在指定的市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錄用國家公務員標準執行。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擬任崗位資格和是否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等情況,并對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六、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核結果,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選,報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查,經審核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和我院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七、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后,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咨詢電話:0731—88131714 (學院組織人事處)
監督舉報電話:0731—88131715 (學院監察室)
附件:2015年湖南外貿職業學院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一覽表
湖南外貿職業學院
201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