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完善現代企業制度,改進企業法人治理結構,有效規范企業董事會建設,決定面向社會公開選聘寧波市糧食收儲有限公司外部董事人選。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人數
本次公開選聘的為兼職外部董事,人選為4名。
二、崗位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戰略部署,落實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關于國有企業改革發展的相關部署要求。
(二)忠實履行董事職責,貫徹出資人意志,忠實維護出資人和任職企業利益、職工合法權益。
(三)參加任職企業董事會會議和審計委員會會議,深入研究會議議案和相關材料,對所議事項獨立、客觀、充分地發表明確意見,并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相應責任。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三、報名資格與條件
(一)擁護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與職業素養,遵規守法,誠信務實,履職記錄與職業信譽良好。
(二)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職業操守和個人品行良好,堅持原則、擔當盡責、誠實守信、廉潔自律。
(三)具有法治理念、市場意識和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能力、決策判斷能力,熟悉宏觀經濟政策和行業發展要求,擁有企業戰略規劃、財務會計、資本運作、風險管控法律等方面專長。
(四)具有國有企業的領導經驗;或者累計10年以上企業經營管理或相關工作經歷,履職業績突出;或者在相關專業領域享有較高知名度和良好職業聲譽。
(五)年齡一般不超過65周歲(年齡計算截止日期2025年10月1日)。
(六)一般應當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或者相關專業高級職稱。
(七)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心理素質和身體條件,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履行職責。
(八)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監管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曾被判處刑罰處罰的;
2.曾被發現存在嚴重違反財經紀律行為或對相關行為負有責任的;
3.曾擔任破產清算企業負責人并負有個人責任的,或曾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企業負責人并負有個人責任的;
4.個人所負數額較大債務到期未清償的;
5.按照有關職位禁入規定、失信聯合懲戒規定不得擔任國有企業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
6.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
7.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不適宜擔任董事的其他情形。
四、選聘程序
(一)人選報名。可采取個人自薦、單位推薦等方式向寧波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報名,填寫《寧波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公開選聘外部董事人選報名表》,并提供相關材料。
(二)資格審查。寧波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對報名人員的基本情況進行初步審核,主要審核報名人員基本條件、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資格審查貫穿選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審查出不符合遴選要求或弄虛作假的,立即取消選聘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名人員自行負責。
(三)人選評審和考察了解。寧波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對通過資格審查的人選進行評審,按照相關規定和程序確定符合條件的初步人選(其中列入初步人選的人員需征得本人工作單位或上級主管單位的同意,并符合兼職有關規定)。
(四)公示。對符合條件的初步人選進行公示,在寧波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五)確定。根據公示結果和寧波市糧食收儲有限公司的實際情況確定相應人選。
(六)聘用。根據寧波市糧食收儲有限公司董事會建設情況,辦理聘用手續。兼職外部董事實行任期制,每屆任期不超過3年。
(七)工作補貼。兼職外部董事按照相關規定領取工作補貼,由寧波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根據市國資委《寧波市市屬企業外部董事薪酬和工作補貼管理暫行辦法》和指導意見,參考市場同類職位報酬,以及任職崗位、履職評價結果等情況綜合確定。
五、報名材料
(一)《寧波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公開選聘外部董事人選報名表》一式兩份。
(二)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相關職業資格證書。
(三)有代表性、能反映個人能力與水平的業績成果文字材料。如出版有論文或專著的,將論文或專著名稱附在材料后。
(四)獲得專業領域重要榮譽、重大工作成就及獎項等材料。
以上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在評審環節提供,報名時只提供掃描件或證照電子版即可。
六、報名時間與方式
(一)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29日17:30。
(二)報名采取網上報名方式。報名表可從寧波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網站(https://fgw.ningbo.gov.cn)下載。
請報名人員將報名材料電子版發送至nblssc@126.com郵箱。郵件主題注明“XXX(姓名)外部董事人選報名材料”,報名日期以郵件發送日為準,逾期報名無效。
聯系人:王老師、許老師
聯系電話:0574-878514700574-878514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