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洋學院2015年上半年公開招聘人員(非教學崗位)公告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浙江海洋學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浙江海洋學院是浙江省屬本科高校,公益二類事業單位。現有全日制普通在校生16500余人,教職工1300余人。學校位于舟山群島新區。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本次公開招聘9個崗位共11人,均為專業技術崗位。
招聘條件
1.符合《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招聘單位明確參照執行的有關規定條件,招聘崗位具體要求(詳見《浙江海洋學院招聘崗位表(非教學崗位》,附件1)。
2.具備2015年7月31日前正式到崗工作的條件。
招聘條件有關說明
1.學歷、學位。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含學歷學位認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和留學歸國人員,可憑就讀高校核發的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報名應聘,但不能在招聘崗位所明確的正式入職期限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不宜應聘。
2.專業。由招聘單位參考高校專業設置目錄自主認定。
3.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不能報考。
4.專業技術資格或職業資格。涉及專業技術資格或職業資格要求的,需在報名截止前獲得相應專業技術資格或職業資格證書。
5.工作經歷。按勞動(聘用)合同或招聘單位認可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認定,時間按足年足月計算到報名截止時。
6.政治輔導員崗位因工作需要,根據性別分別招聘,并按照目前本校學生公寓在崗人員性別結構情況相應確定招聘人數。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相關執業資格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留學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所有應聘人員均需提供一寸彩照2張及《浙江海洋學院應聘申請表》1份(見附件2)。
2.電子郵件報名。報考人員下載并填妥《浙江海洋學院應聘申請表》,并將相關報考材料jpg格式圖片(必須掃描而成)及電子版的近期免冠1寸照片,一并發送至指定郵箱:rsc@zjou.edu.cn。報名截止時間為2015年5月29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報名。每人限報一崗位,否則取消報名資格。
咨詢電話:0580-2550017;聯系人:王老師;聯系地址:舟山市臨城新區長峙島海大南路1號浙江海洋學院行政樓人事處人才科317辦公室。
3.資格初審。考生在考試前到指定地點(交驗上述報考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并接受資格初審,否則不予參加考試)。具體信息請關注浙江海洋學院網站。
報考人數原則上應達到招聘職位計劃數的3倍,如達不到規定比例,可延長報名時間。資格審查由浙江海洋學院負責完成,對報考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考察、公示、聘用等過程中,發現提供虛假材料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
四、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并按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計入總成績。
1.筆試。
筆試初定于2015年6月20日在我校進行。具體時間和地點將在我校網站公布。
筆試內容:綜合基礎知識及與崗位相關的專業知識、技能(不指定具體參考書籍或資料)。
筆試后,根據分數從高到低,各崗位按不低于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
2.面試。
資格復審和面試有關安排另行在我校網站通知。
應聘人員應攜帶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含就業推薦表或《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及部分崗位要求的主要學生干部經歷證明(政治輔導員崗位)、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職稱證書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
面試方式:根據崗位特點,分別采用結構化、答辯或無領導小組討論形式進行。
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該成績的人員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五、體檢、考核
考試完畢,根據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各崗位體檢、考核對象。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并按有關操作規程執行。
考核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行。
六、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我校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我校按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管理,與我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
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核中出現不合格者,由我校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有關崗位均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八、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
1.浙江海洋學院網站(http://site2.zjou.edu.cn/rczp/,“師資隊伍/人才招聘”欄目);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一般僅在招聘單位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1).浙江海洋學院(人事處電話):0580-2550017;
(2).浙江海洋學院(紀委):0580-2550014
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九、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
咨詢電話:0580-2550017(人事處王老師)
浙江海洋學院
201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