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華清環保技術有限公司是寧波石化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共配套企業,主要從事工業污水處理、污泥干化焚燒、一般工業固廢處理等工作,因公司發展需要,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運行人員和化驗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數額
運行人員1名和檢測員1名。
二、招聘要求
(一)運行人員
1.35周歲及以下,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
2.專業要求:熱工類、理工類、化工類或相近的專業畢業;報名應聘者須取得書面學歷(學位)證書(在國[境]外獲得的學歷或學位須經國家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中心認定),相應學籍信息以學信網《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為準。
3.具有相關電腦操作技能,熟知危險廢物處置的工藝流程、行業規范及焚燒設備相關操作規程或有危險焚燒運行經驗以及中共(預備)黨員者優先。
(二)化驗員
1.35周歲及以下,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
2.化學分析、水處理、環境專業或相近的專業畢業;報名應聘者須取得書面學歷(學位)證書(在國[境]外獲得的學歷或學位須經國家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中心認定),相應學籍信息以學信網《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為準。
3.熟悉掌握基本化學分析操作,熟悉氣相色譜儀、液相色譜儀、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計操作,有國有企業相關工作經驗以及中共(預備)黨員者優先。
三、招聘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無違紀違法記錄,政治素質好,責任心強,品行端正。
2.身體健康,能適應倒班和國有企業工作相關要求。
3.有良好的團隊合作能力和溝通能力,具備責任心和敬業精神。
4.應屆生或特別優秀者可適當放寬條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應聘: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黨紀政務處分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做出結論
的;
(3)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不允許報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分為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環節。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3年7月6日至7月19日(如遇報名人數不足情況將適當延長報名時間,以實際通知為準,請關注寧波人才網公告)。
2.報名方式:報考人員將報名資料發送至指定電子郵箱(654199887@qq.com),報名時間以收達為準。報名資料包括:①報名表(詳見附件);②本人有效身份證(正反面)、學歷、學位、職(執)業資格、專業技術資格等證書電子版;③具有工作經驗的,須同時發送任職證明、聘用(勞動)合同及養老保險或工資發放表等工作經驗證明材料電子版。
3.用人單位將對報考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名單和筆試時間、地點將在報名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寧波人才網上公示;不符合報考崗位條件或資料不完整的,取消報考資格。如報考崗位初審合格人數不足該崗位招聘人數的3倍,可酌情核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人數。核減或取消的招聘人數將在寧波人才網上予以公告。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應聘人員提供虛假材料,偽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招聘資格,在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察中弄虛作假,以及在考察中進行非組織活動的,一經查實,取消資格。
(二)筆試
報考人員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須同時攜帶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原件、相關報名材料原件,方可參加筆試;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筆試的,視作放棄筆試。
如遇特殊情況需要變更筆試日期的,將在寧波人才網上予以公告。
筆試采用閉卷形式。筆試分滿分為100分,筆試結束后,根據考生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筆試成績、入圍面試的人員名單、面試時間和地點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寧波人才網上公布。
(三)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不合格者淘汰。面試對象應按規定時間、地點,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參加面試,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
面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計算合成報考者總成績,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并于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寧波人才網上公告。
(四)體檢
體檢參照企業招錄員工的標準和程序執行,體檢不合格者淘汰。體檢對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因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按照該招聘崗位報考者總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遞補(如總成績并列,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均相同的,同時進入體檢環節,如體檢均合格,則另加筆試環節,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體檢對象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體檢費用由本人自理。
(五)考察
根據體檢結果,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環節,考察工作由用人單位組織實施。因書面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單位酌情決定是否遞補,遞補參照體檢環節執行。
(六)公示及聘用
1.聘用:根據考察結果,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寧波人才網上公示5個工作日,如無異議,由用人單位通知擬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并按規定簽訂勞動合同。
擬聘用人員已有工作單位的,須在辦理聘用手續前辦理好與原單位解除勞動人事關系手續并取得解除勞動人事關系證明。擬聘用人員不按時辦理聘用手續(一般為公示結束后1個日歷月內)或未按規定提供相關資料的視作主動放棄聘用資格。
2.補聘:未按時辦理聘用手續、弄虛作假、不服從工作統一安排等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是否補聘由用人單位酌情決定,擬補聘對象按照該招聘崗位報考者總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遞補,并在相應體檢、考察、公示合格后辦理聘用手續。
五、其他
1.本次招聘最終解釋權歸寧波華清環保技術有限公司。
2.咨詢聯系電話:56586082,聯系人:張老師。
3.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