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我市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確保我市公開招聘工作順利進行,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寧黨辦﹝2006﹞35號)、《關于進一步發揮現有人才作用和引進急需緊缺人才的若干規定》(寧黨發〔2009〕47號)等有關規定,經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批準。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貫徹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采取面向社會、面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擇優聘用。
二、招聘計劃
2012年中衛市教育局統一公開招聘急需緊缺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8名,分配到中衛中學、中衛一中、中衛職業技術學校等學校任教。具體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詳見《中衛市事業單位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招聘計劃表》。
三、招聘范圍
面向全國招聘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往屆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在同等條件下,具有寧夏戶籍或寧夏生源者優先錄用。
四、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
4、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技能和其他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符合聘用體檢標準;
6、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五、報名、程序與資格初審
招聘工作在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指導和監督下,由中衛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中衛市教育局共同組織實施。
1、報名:本次報名采用現場報名或通過電子郵箱報名的方式,報名地點:中衛市教育局人事師資科。
2、報名時間:報考者須在2012年5月14日—20日8:00—12:00 14:30—18:30進行報名。逾期不再補報。
3、聯系方式
中衛市教育局人事師資科
聯系電話:0955-7028628 聯系人:路永平
中衛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聯系電話:0955-7063908 聯系人:張正權
4、報名程序與資格初審
通過電子郵箱報名的考生,須從中衛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下載《中衛市公開招聘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報名表》,填寫完畢連同本人相片、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等電子版發至郵箱:zw7023043@163.com現場報名的,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同底二寸彩色照片3張,現場如實填寫《中衛市公開招聘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報名表》一式兩份。;
報名時,由中衛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依據向社會公布的招聘崗位條件,對報考人員資格進行審查。報考者所提供的材料須真實、準確、有效。報考者凡提供虛假材料者,一經核實,立即取消報考資格。
六、資格復審和面試
(一)資格復審
面試前,中衛市教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要對進入面試人員資格進行資格復審,凡發現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人員和提供虛假材料者,一經核實,立即取消報考資格。通過報名資格復審的考生,現場領取準考證;同時,通過電子郵箱報名的須供近期免冠同底二寸彩色照片1張。
(二)面試
按照《寧夏回族自治區2012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方案》,本次招聘直接采用面試方式進行。
1、面試組織:面試工作由中衛市教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組織實施。中衛市教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可根據招聘崗位要求,按照《寧夏回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管理辦法》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工作手冊》制定面試方案(面試方案須報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審核備案),并在面試方案規定的時間內組織面試。
2、面試人員名單的確定。同一崗位報考人數與該崗位招聘人數之比超過3:1的,全部進入面試;達不到3:1比例時,經招聘單位提出申請和主管部門同意,報中衛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可適當降低比例,但面試成績必須達到60分(滿分為100分),否則取消該考生聘用資格。
3、面試方式。面試采取試講和專業知識問答相結合的方式。
4、面試分值:面試總分100分,其中:試講70分,專業知識問答30分。
5、面試時間和地點,由中衛市教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在面試前3天通知考生。
七、考試總成績的計算
總成績=試講成績+專業知識問答成績。
八、公示與體檢
1、面試結束后,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在中衛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3天。公示期間,如有違規違紀情況反映,經查屬實,取消招聘資格。
2、公示無異議后,根據面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3、體檢由中衛市教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具體時間、地點由中衛市教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通知。
4、體檢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以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19號),并結合行業標準執行。
5、中衛市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受檢人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提出復檢。
6、因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體檢的人員,取消招聘資格。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九、考察與公示
1、對體檢合格人員列入考察對象的人員,由中衛市教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進行考察。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主要依據個人人事檔案、單位表現證明、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政審證明等,納入考察的資料必須按照中衛市教育局、中衛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通知時間及時提供。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同時,考察中還要對報考者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
3、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招聘資格,從進入同一崗位的其他考生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4、考察工作結束后,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報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在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站公示7天。公示期間,如有違規違紀情況反映,經查屬實,取消招聘資格。
十、聘用及待遇
1、考察結束后無異議者,由中衛市教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聘用意見,并填寫《寧夏回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擬聘用人員花名冊》、《寧夏回族自治區事業單位招聘人員登記表》各一式三份,報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辦理聘用審批手續。
2、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根據《事業單位招聘人員聘用通知書》,在一個月內簽訂聘用合同,確定聘用關系,實行試用期。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納入事業單位在編在職工作人員管理,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保險等福利待遇。
十一、其他
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項或本簡章未盡事宜,由中衛市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中衛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O一二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