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2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
吉教師字〔2012〕14 號
各市(州)、縣(市、區)教育局,各高等學校:
為指導各地做好2012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按照教育部和吉林省實施教師資格制度工作的總體要求,現就本年度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面向應屆畢業生教師資格認定工作
上半年面向廣大高校應屆畢業生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其中高等學校師范教育類專業應屆畢業生申請認定高中以下教師資格,由畢業學校統一組織,向學校所在地的市(州)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非師范教育類專業應屆畢業生申請認定教師資格,須參加吉林省教育學院中小學干部培訓辦公室組織的教育學、心理學、教學法課程補修,通過4月中旬吉林省自學考試工作辦公室組織的考試并合格后,由畢業學校統一組織,向學校所在地的市(州)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
春季認定工作對象集中、工作量大,各市(州)認定機構要與各高校密切合作,指導廣大高校應屆畢業生順利完成網上報名,合理安排師范教育類和非師范教育類應屆畢業生的申請受理工作,確保按時完成春季認定工作。
二、面向社會人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
下半年面向廣大社會人員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以及面向高校擬聘人員認定高校教師資格。暑期繼續舉辦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社會人員的教育學、心理學、教學法課程補修,其中申請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的高校教學人員,培訓和考試工作由吉林省高校師資培訓中心負責組織實施;申請其他種類教師資格的人員,補修工作由吉林省教育學院中小學干部培訓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10月下旬舉辦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的社會人員教師資格考試,考試工作由吉林省自學考試工作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及時受理申請,按照認定程序對申請人員進行考核和審查,向合格者發放教師資格證書,確保按時完成秋季認定工作。
三、網上報名時間安排
今年繼續全面開展教師資格申請網上報名工作,申請人可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 cn)選擇“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教師資格申請報名和個人信息查詢。
上半年申請人網上報名時間為5月1日至5月25日,現場確認時間為5月20日至6月5日。認定機構可根據本單位工作實際調整現場確認受理時間。
四、工作要求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認真做好咨詢和服務工作,為教師資格制度實施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推動認定工作平穩有序進行。
各級認定機構要認真使用國家信息系統平臺及時宣傳和發布認定工作信息,配合使用本地教育信息網站等媒體,積極指導申請人員完成網上報名,合理安排本地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等工作日程,保證春秋兩季認定工作的順利開展。要切實把好教師入口關,嚴格認定程序,強化責任意識, 認真審查申請人的各項條件,尤其要重視對申請人員實際教育教學能力的考核和思想品德的考察,保證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質量。要按照教師資格制度實施工作的有關要求,嚴格依據認定權限開展工作,不得違規受理非本行政區域內人員的申請。
五、相關政策
1. 2012年教師資格認定收費工作按省發改委、省財政廳《關于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吉發改價監聯函字[2009]8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2.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開展體檢工作時,要繼續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切實貫徹就業體檢中乙肝項目檢測規定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25號)和《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相關要求執行。
3. 根據教育部師范司意見,符合《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及《<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規定條件的全日制教育碩士,可參照全日制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生的認定政策,直接認定與所學專業方向相同的教師資格。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