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第6號令)、安徽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及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關于貫徹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六人社〔2011〕9號)文件精神,經縣政府同意,并報經市人社局核準,我縣面向社會、統一組織開展2012年部分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公開招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
二、組織領導
招聘工作由“縣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流動工作領導組”統一領導,縣人社局負責組織,縣教育局、衛生局等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配合,縣紀委監察局全程監督。
招聘公告、考試成績以及體檢、考察、遞補、選崗、公示和聘用等有關信息,都將通過安徽教師招考網、六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laldbz.gov.cn)、舒城縣人民政府網(www.shucheng.gov.cn)、舒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scrsj.gov.cn)、舒城教育信息網(www.scedu.gov.cn)以及舒城縣衛生局網(www.scws.gov.cn)等網站向社會發布,接受社會監督。
三、招聘計劃
2012年我縣計劃招聘教師50名、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129名,財政等其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63名,共計242名。其中,從相關事業單位安排了3個招聘計劃,用于定向招聘經我省統一組織考試、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合格)的大學生“村官”、“特崗教師”、“三支一扶”人員和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及中央和外省組織選拔、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合格)的安徽籍“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具體計劃分布以及專業需求等詳見《2012年舒城縣事業單位招聘崗位計劃表》。
四、招聘對象
(一)招聘對象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中專及其以上畢業生,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或技能條件;
4、年齡在28周歲以下,具有與報考專業相對應的碩士及以上學位的,年齡放寬至35周歲(另有少數招聘崗位放寬年齡的條件見《2012年舒城縣事業單位招聘崗位計劃表》);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年齡條件”中“28周歲以下”為“1984年 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以此類推)。“報考條件”中的工作經歷要求,按足年計算,截止時間為2012年7月31日。因工作單位變化而中斷時間的可以累計。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3、現役軍人;
4、在公務員招錄和其他人事考試中被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6、法律規定不得參加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員。
招聘單位不得設置與崗位要求無關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歧視性、指向性條件。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原國家人事部第6號令規定的回避關系的招聘職位。
五、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形式、時間及地點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4月26日至29日,報名地點為舒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舒城縣城關鎮三里河路,可乘5路公交車至縣人民法院站下)。
(二)報名時應提供的材料及證件
1、屬全日制2012年應屆畢業生的,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學生證原件和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等材料及其復印件。
2、屬社會人員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等材料及其復印件。
3、屬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已經服務期滿的: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2012年服務期滿的人員提供相關證書或縣級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以上人員還應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復印件等材料。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由縣人社局在考試結束后在相關網站向社會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將予每門筆試成績增加2分。報考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的人員,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4、對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2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人員,可憑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12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及有關證件材料及其復印件報考。
5、所有報考人員均需填寫《舒城縣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報考資格審查表》和《2012年舒城縣事業單位招聘人員考試考生誠信承諾書》各1份,提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張以及報考崗位具體要求的其它證件資料,有工作單位的還應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信。
(三)報名注意事項
1、根據安徽省物價局、安徽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按每人每科45元標準繳納筆試費用。在報名期間內未繳納筆試費用的視作自動放棄。
2、考生報名時所提供的證件資料,以及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招聘條件和所報考崗位資格條件要求一致,并真實無誤。凡因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招聘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3、報考幼兒教師、鄉鎮新農合醫務人員或鄉鎮計生服務所工作人員崗位的,不填報到具體用人單位。定崗時,由擬聘用人員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自選具體聘用單位。
4、每位報考者限報1個崗位,并須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