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全縣教師隊伍的合理流動,解決新建城南中學、灣沚一小師資需求矛盾,經研究,決定面向全縣農村中小學選調 26名教師。現提出如下方案:
一、選調原則
1、三公開原則:
公開選調方案,公開選調過程,公開選調結果。
2、考試調入原則:
農村中小學申請選調的教師,必須參加考試。
3、宏觀調控原則:
同一學校(九年制學校同一學段)的同一學科選調不超過2人。
二、選調學科及人數(見附表1)
三、選調對象及條件
1、農村中小學在編在職教師,具有相應學歷與教師資格;
2、年齡40周歲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正式入編滿3年及以上(截止期限2012年8月31日);
4、身體健康,能勝任教學任務。
四、選調辦法
(一)報名
1、資格審查及報名。符合選調對象和條件的人員,持畢業證、教師資格證、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張并如實填寫《2012年蕪湖縣公開選調中小學教師報名表》(附表2)(下載打印),本人現場報名。每人限報一所學校一個學科崗位,一經確認,不允許改報。經資格審查合格后,交納筆試費90元。選調職位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少于1∶3,不足1∶3的,取消(或減少)該職位選調人數。
(二)考試
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
1、筆試
筆試內容為專業知識、公共知識,權重分別為75%、25%。
2、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選調職位數1∶4的比例(選調職位數達到4個及以上的,按照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若最后一名有兩人及以上筆試成績相同的,則一并進入面試。
面試內容為說課,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參加面試應聘人員需交納面試費80元。面試結束后,按筆試與面試成績5∶5加權合成考試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
總成績相同者,按筆試成績的高低排序。
(三)公示與調動
擬選調人員名單分別在縣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網、縣教育網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
擬選調人員名單公示無異議后,經縣教師招聘領導組研究同意后,確定正式選調人員。
選調人員由選調單位核崗,辦理聘任手續。原單位、選調單位按程序審核編制及工資關系,辦理調動手續。
五、日程安排
1、報名時間為4月17日-4月19日上午8∶00-下午4∶00,逾期不得報名;報名地點為蕪湖縣教育局四樓會議室。
2、領取準考證時間為5月9日-11日;領取準考證地點為蕪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服務大廳。
3、考試時間、地點:
筆試考試時間5月13日;面試時間5月26日。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整個選調工作在縣監察機關全程監督下進行。選調工作相關信息(含考試成績等)只在網上發布,不進行電話通知,請申請選調人員密切關注蕪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或蕪湖縣教育網。
聯系電話0553-8791093,監督電話:0553-8912365。
附表1:《2012年蕪湖縣選調農村中小學教師學科及人數》
蕪湖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蕪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蕪 湖 縣 教 育 局
2012年4月1日
附表1:
2012年蕪湖縣選調農村中小學教師學科及人數(26人)
選調單位 |
選調學科 |
選調人數 |
合計 |
城南中學 |
初中語文 |
5 |
15 |
初中數學 |
4 | ||
初中英語 |
3 | ||
初中政史 |
2 | ||
初中物理 |
1 | ||
灣沚一小 |
小學語文 |
7 |
11 |
小學數學 |
4 | ||
合計 |
|
|
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