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州高級中學、賀州第二高級中學2016年第二次赴高校公開招聘教師簡章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市市直院校教師隊伍建設,多渠道吸納優秀人才,充實、優化教師隊伍,提升教育教學質量,以適應我市市直院校快速發展的需要。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2011〕155號)精神,結合學校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及教學工作需要,擬面向區內(外)高校公開招聘優秀畢業生,現公告如下:
1. 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參加招聘的兩所學校均為賀州市教育局直屬的市直優質學校,自治區示范性高級中學,學校硬件設施完備,校園文化濃厚,教育教學質量優秀,在校生分別達4000和3500多人,近年學生高考成績全市排名第一、二名,全區排名靠前。
二、招聘計劃
根據1月13日南寧雙選會招聘情況,賀州高級中學、賀州第二高級中學本次擬公開招聘教師11名,從事專業技術崗位工作,具體情況如下:
賀州高中招聘名額尚余7名,全部用于此次招聘,各學科剩余招聘名額及調整情況如下:原計劃招聘英語教師剩余2名,現調整為招1名,其中1名調整為招聘美術老師1名;原計劃招聘化學教師剩余1名,現調整為招聘3名;原計劃招聘政治教師剩余1名,現招聘1名;原計劃招聘歷史老師剩余1名、體育老師剩余1名,調整到招聘化學教師的名額中;原計劃招聘心理教師剩余1名,現招聘1名。(調整后各學科的具體招聘崗位及條件詳見附件《賀州高級中學、賀州第二高級中學2016年面向區內外高校公開招聘教師計劃表(第二次)》)
賀州第二高級中學招聘名額尚余4名,全部用于此次招聘,其中原計劃招聘生物教師剩余3名,原計劃招聘體育老師1人,此次按原招聘計劃進行招聘。(具體崗位及條件詳見附件《賀州高級中學、賀州第二高級中學2016年面向區內外高校公開招聘教師計劃表(第二次)》)
三、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人崗相適、德才兼備的原則。
四、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齡18歲以上、35歲以下;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 2014、2015、2016年度畢業生,具有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雙選表)。
(二)崗位條件
符合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和任職資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受過行政處分的,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3.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