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春季平湖市教師資格認定
公 告
根據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有關規定,申請認定各類教師資格的人員(含“國考”合格人員),均要在網上申報,現場確認,再資格認定。現就2012年春季平湖市教師資格認定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申請教師資格認定的條件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和《教師資格條例》之規定條件;
2.具有平湖市戶籍或在平湖市工作的人員;
3.大專畢業及以上學歷;(中師可以申請小學教師資格,幼師可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
4.普通話二級乙等及以上;(申請語文學科須二級甲等及以上)
5.非師范類畢業生,須具有與申請資格種類相一致的《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教育學、心理學培訓考試合格證》。參加“國考”的人員須具有《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6.非全日制師范教育類畢業生(含函授、自考、電大、遠程等國民教育系列)及非師范教育類畢業生,需參加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水平測試,且須合格;
7.體格檢查合格。
二、受理范圍
平湖市教育局受理平湖市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中教師資格。
嘉興市教育局受理申請認定高中、中職類教師資格,具體時間與要求,請登錄嘉興市教育網,查看“嘉興市2012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三、網上申報(4月16日——4月24日)
網報系統于4月16日8時開啟,開始網上報名;到4月24日16時關閉,結束網報工作。報名請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 登錄網頁后須認真閱讀相關的信息和材料要求,然后進行申報。注意:參加“國考”的申請人員與參加“省考”的申請人員要按規定選擇不同的網報入口。
四、現場確認(4月24日——4月27日)
1.現場確認對象與時間:
參加“省考”的申請人員及往屆師范教育專業畢業生,現場確認時間:4月24日;
平湖職業中專應屆幼師畢業生,現場確認時間:4月25日上午;
嘉興教育學院平湖校區應屆幼師畢業生,現場確認時間:4月25日下午;
嘉興教育學院平湖校區應屆小教專業畢業生,現場確認時間:4月26日;
參加“國考”的申請人員,現場確認時間:4月27日。
現場確認時間:8:40——16:00,中午不休息。
按規定時間確認,逾期恕不辦理。
2.現場確認地點:平湖市教育局。地址:平湖市當湖街道人民西路164號。
3.現場確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①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②平湖市戶籍的申請人員需遞交本人戶口本原件與復印件,非平湖籍的申請人員需遞交在平湖工作的人事(檔案)證明書,證明書須蓋所在單位主管部門或平湖市人才中心紅章。
③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原件與復印件。
④普通話等級證書原件與復印件。
⑤師范類還須遞交與畢業證書相一致的畢業成績單(畢業成績復印件上必須由檔案管理單位或畢業學校教務處審核人簽名,并加蓋檔案管理單位或畢業學校公章才有效),
⑥非師范類畢業生需遞交與申請資格種類相一致的考試合格證明。參加“省考”的申請人員,遞交《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教育學、心理學培訓考試合格證》原件與復印件。參加“國考”的申請人員遞交《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件與復印件。
( 以上證件都需要原件和A4紙大小的復印件,一件復印一紙。確認時,原件由指導中心查驗后歸還,復印件遞交指導中心。)
⑦本人網報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二份。(從網上下載本人所申報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用A4紙打印,然后再復印到A3紙上,正反面復印,上交A3紙,一式兩份,黏好照片)
⑧《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一份,按鑒定表上要求填寫完整,由經辦人簽名并蓋公章。
⑨同一底版彩色證件照片小二寸4張,背面寫清楚單位及姓名。(要求與網報時上傳的照片相同)
4.按浙江省物價局、財政廳《關于核定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浙價費[2009]46號)精神,需要參加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水平測試的申請人,每人繳納教師資格考試費280元。
五、體格檢查(5月5日)
5月5日上午8時正,申請人在教育局東大門口集中,攜帶貼有本人照片并蓋有“平湖市教育局”公章的體檢表及本人身份證到指定醫院參加體檢。體檢費自理,直接交給醫院。
六、素質能力測試(5月19日,暫定)
5月19日(暫定)進行教育教學基本素質與能力測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到時在平湖教育網上另行通知。
七、公示(6月初)
6月初,在平湖教育網上公示認定結果。公示一周后,申請人可按申報時登錄方法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查詢。(申請狀態為“審核通過已編號”表示申請人已通過教師資格認定)
八、發放證書(6月下旬)
6月下旬,已經通過資格認定的社會申請人員,帶上本人身份證,到教育局師資管理中心辦公室(1)領取資格證書。
特別提醒:
1.同一申請人不得同次異地申報,不得同次申報兩種資格。
2.同一申請人不得在一年中申請二種教師資格。
平湖市教育局
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
201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