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學校、直屬學校(單位),各中小學(幼兒園)及有關社會人員:
2012年我區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即將開始,為進一步規范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加強對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信息化管理,根據教育部規定,今年教師資格認定進行網上申報和現場確認現結合。現將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工作的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請對象
龍灣區戶籍或工作單位(具有人事檔案管理權)在龍灣的正式在編人員,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包括在職教師和社會人員,且符合相關申報條件的人員申請幼兒園、小學、初中教師資格。
二、網上報名時間
2012年4月2日8:00—4月10日17:00,自行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進行申報
三、現場確認時間
2012年4月11日—4月14日,具體時間安排見下表
日 期 |
時 間 |
申報類別 |
4月11日 |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
初中教師資格 |
4月12日 |
小學教師資格 | |
4月13日 |
幼兒園教師資格 | |
4月14日 |
材料審查及核對 |
注:不同類別的申報對象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確認。
四、現場確認地點
龍灣區教育局四樓會議室(狀元鎮龍飛路4號老區府大樓)。
五、現場確認必須攜帶以下材料
1、報名號及現場確認信息;
2、《教師資格申請表》一式兩份(網報后下載,統一用A3紙正反面打印并貼上照片),務必按表內的填表說明進行準確填寫;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本人戶口本或人事檔案掛靠所在單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并在學歷證書復印件正面寫上學歷驗證查詢碼(查詢碼可用手機發短信獲得,移動用戶發送短信 020 至 1065800883077,聯通用戶發送短信 1020 至 106555822077)用于證書查驗;
6、體檢表(現場領取相應體檢表填寫個人信息,并貼上照片);
7、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8、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書》原件及復印件;
9、師范教育類畢業生提交畢業生成績登記表(在大學期間已修學教育學、心理學并取得合格成績),教育教學實習鑒定表復印件各一份,并加蓋所在學校、單位或當地人才交流中心印章;
10、非師范教育(職高幼師)類畢業生須提交《浙江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教育學、心理學考試成績有效期5年,2007年4月份后考取的成績有效)。
11、《思想品德鑒定表》(在網報后下載用A4紙打印,由申請人所在工作單位或所在鄉鎮、街道填寫并蓋公章);
12、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小二寸同底彩色照片5張,最好與網報上傳的照片一致。(留用的2張照片背面用圓珠筆寫上姓名和申請認定資格類別);
13、非師范教育類考生須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按照浙價費(2009)46號收費標準的通知,收取考試費為每人280元,(在職在編的公辦教師提供學校的相關證明,并蓋單位公章免收考試費),師范教育類畢業生免收教師資格認定費。
六、咨詢電話:86354420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