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課課題的范圍:
高中教師:中學現使用的高中新課程教材必修(一)教科書。
物理:山東科學技術出版社
政治:人民教育出版社
歷史:湖南岳麓出版社
英語: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
生物: 人民教育出版社
職專舞蹈教師:中等職業學校幼兒教育專業教材《舞蹈》(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小學教師:小學現使用的三年級教科書。
英語:義務教育課程標準英語教科書第一、二冊(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
音樂:義務教育課程標準音樂教科書三年級上、下冊(湖南文藝出版社)
美術:義務教育課程標準美術教科書三年級上、下冊(湖南美術出版社)
體育:《義務教育課程標準實驗教師用書--體育》3-4年級(課程教材研究所、體育課程教材研究開發中心編著 人民教育出版社)
②幼兒園:采用以下形式進行:
a.自彈自唱一首自備歌曲,時間不超過3分鐘 (25分);
b.表演一個自備舞蹈,舞曲自備,時間不超過3分鐘 (25分);
c.講述一個自備的童話故事,時間不超過3分鐘(25分);
d.簡筆畫測試,時間為15分鐘(25分)。
(3)面試時間:2012年7月,具體時間通過永春教育信息網(網址:www.fjycedu.com)提前公告。
注意事項:入圍面試人選(含符合免參加全省統一筆試、直接參加面試條件的報考人員)應在面試時間10天前,提交相關材料供永春縣教育局人事股進行面試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及逾期未提供審查材料者,取消其面試資格,面試的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提交的材料:
①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教師資格證書正在辦理中的提供由教育行政部門(暫未發放的應屆畢業生由所在院校提供證明)出具的有關證明。
②畢業證書、報到證、身份證、戶口簿(或戶口遷移證)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生尚未發放畢業證書、報到證的,由考生所在學校提供相關證明,憑學校就業推薦表原件參加面試)。
③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畢業生自薦材料等。
④縣級計生證明和縣級綜治證明(應屆畢業生除外)。
幼兒園代課人員還應提供其任教學校的代課證明,證明需注明連續代課時間,由經辦人員、園(校)長(縣直幼兒園由園長,農村幼兒園由中心小學校長和中心園園長2人)同時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非全日制高等學校畢業的幼兒園代課人員不必提供就業推薦表及報到證)。
(4)面試地點:永春縣教育中心。
三、組織體檢
1、按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考生(含直接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并按崗位招聘招考計劃與備取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進入體檢。若出現總成績且筆試成績均相同的由縣招考領導組另行研究確定。
2、統一組織到指定醫院體檢,體檢標準按福建省教師資格認定的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用自理,報考者或招聘單位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應在得知體檢結果的7天內提出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若因身體原因導致無法完成體檢項目,無法得出體檢結論的亦視為體檢不合格。體檢不合格或有自動棄權的,在入圍面試考生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組織考核
從體檢合格考生中確定考核對象,進行考生報考資格的復審,查閱畢業生有關材料,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學業成績等情況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在報考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
根據筆試、面試、體檢和考核結果,對擬聘用人選在永春教育信息網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接受咨詢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六、聘用辦法
擬聘用人選經公示無異議后,由用人單位與擬聘用人員簽訂就業協議書并辦理相關手續,新聘教師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注意事項:2012年應屆畢業生必須于簽訂就業協議書前提供畢業證書、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和教師資格證書,逾期不能提供者,取消其聘用資格。擬聘用人選如放棄聘用資格或被取消聘用資格的,從體檢和考核均合格的人選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程序進行遞補。
七、其他未盡事宜由縣招考工作領導組另行研究確定。
永春縣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永春縣2012年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報名登記表
報名編號: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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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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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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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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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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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資格種類及任教學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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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貫 (填至鄉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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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學前戶籍所在地 |
市 縣(市、區) 鎮(鄉) | |||||||||||||
畢業院校及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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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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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普通全日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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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師范類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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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養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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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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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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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語語種及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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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機 水 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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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特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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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話 等 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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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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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 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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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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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號碼 |
固話: 手機: | |||||||||||||
主要簡歷(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學校學習任何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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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期間 獎懲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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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單位 |
永春縣教育局 (所屬學校) |
報 考 崗 位 (類別 學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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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同意 統一調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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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信聲明:本人確認以上所填信息真實、準確。如有不實導致被取消錄用資格,本人愿負全責。
考生簽名(手寫): 2012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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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審查意見 |
經資格審查合格,同意報考。
審核人: 2012年 月 日 | |||||||||||||||
注:本表一式一份,連同有關證件復印件、證明材料、1寸照片2張寄永春縣教育局人事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