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鼎城區面向區外招聘在職公辦教師簡章
根據鼎城區2015年公開招聘教師的到崗情況,結合年初有招聘計劃學校的迫切需求。經區委、區政府同意,決定面向鼎城區以外公開招聘在職公辦教師33名。
一、招聘計劃(附后表)
二、報考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無違紀、違法犯罪記錄;
3、年齡:幼兒園教師為198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小學教師為197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初中教師為197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4、報考人員必須是當地財政全額撥款事業編制在編在崗中、小學或幼兒園教師身份;
5、具體崗位條件見附表;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制定招聘工作方案。
(二)發布信息(11月23日——12月3日):在區人社局、區教育局網站發布招聘信息。
(三)報名(12月4日——12月6日):采取現場誠信報名的方式。應聘者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的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張以及能證明本人確系在編在崗教師身份的有效證件,到鼎城區教育局三樓大會議室報名。按學科崗位報名,每人限報考一個職位。報名時填寫《湖南省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報名表》。
(四)資格審查:在報名現場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對資格初審合格人員發放準考證。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過程。
(五)確定開考比例:按招聘崗位數與報考人數不低于1:3的比例確定是否開考。
(六)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總分為100分。考試時間、地點以報名當天的現場公告為準。
1、筆試(12月11日上午):閉卷考試,成績按百分制的60%計入總分(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內容為相應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其中,初中學科的考試內容以初中學段知識為主,小學學科的考試內容為小學學段和初中學段知識各占50%,幼兒園學段的考試內容以幼兒園知識為主,不指定考試用書。
2、面試(12月13日):成績按百分制的40%計入總分(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筆試成績相同的,均參加面試。面試以說課的方式進行,美術增加速寫考核、音樂增加彈唱合一考核、體育增加技能展示考核,幼兒園教師試講為“五項全能”。
(七)考核及資格復審(12月21日——12月25日):由區教育局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八)遞補:考核或復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果應聘崗位出現空缺,可按照應聘同一崗位考試成績依次等額遞補一次。
(九)確定擬聘對象:根據考試和考核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在招聘工作方案發布的范圍內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十)聘用審批: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相關聘用、調動手續。嚴格按崗位設置管理規定,按招錄崗位等級進行聘用并兌現相應工資福利待遇。
四、組織、紀律與監督要求
(一)加強領導。成立鼎城區招聘在職公辦教師工作領導小組,整個招聘工作在區招聘在職公辦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區教育局組織實施。
(二)加強監督。必須嚴格按工作方案規定的程序和湘人社發〔2011〕45號文件要求執行。整個招聘工作在區人大的全程監督下進行且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確保本次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三)嚴肅紀律。嚴格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紀律規定,要認真落實公開招聘工作中的公開制度、回避制度、考試制度。考試時,考生須持本人準考證按時入場;考試資料、通訊工具等一律不準帶入考場。考生在整個招考過程中,如出現資格不符、證件偽造、請人代考或考場作弊等違紀違規行為,將立即取消其資格。擬聘人員不到所分配的學校、學科崗位工作的,按自動棄權處理。
其他未盡事宜,按湘人社發〔2011〕45號和常辦發〔2010〕2號文件執行。
咨詢電話:0736-7383527(區教育局),0736-7384915(區人社局)
舉報電話:0736-7389703(教育局紀委)
鼎城區教育局
鼎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