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市人社局批準,我縣農村中小學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根據湘人社發〔2011〕45號和常辦發〔2010〕2號文件精神,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數量農村初中教師25人、農村小學教師28人,農村中心幼兒園幼兒教師3人。具體崗位、數量見附表。
二、招聘條件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 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即在1984年4月1日至1997年4月1日期間出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者年齡放寬至35周歲(1979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能勝任本職工作;
5.學歷、專業及其他條件見附表。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1.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應聘人員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三張,到澧縣行政服務中心6號樓一樓縣教育局窗口報名(2015年應屆畢業生應持所讀學校開具的證明及專業和學歷層次的公函,應屆師范類畢業生持畢業學校開具的教師資格證正在辦理的證明和普通話原件及復印件;應屆非師范類畢業生應持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教師技能培訓合格證、普通話原件及復印件。正式錄用前須取得教師資格證)。報名時間:2015年4月15-17日8:00-17:30。
2.資格審查:由縣教育局與縣人社局聯合進行。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每個程序中如發現有弄虛作假或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隨時取消資格。
3.確定開考比例:按招聘崗位數與報考人數不低于1:3的比例確定,對少數崗位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市人社局批準,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取消招聘崗位計劃。
4.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總分為100分。
(1)筆試(占綜合成績的50%):內容為相應專業知識(占筆試成績的80%)和教育學、心理學知識(占筆試成績的20%)。不指定考試指導用書。
筆試時間和地點:4月22日,澧縣一中。
(2)面試(占綜合成績的50%):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面試采取試教的方式進行,試教內容為應聘崗位對應學科(應聘幼師、音體美崗位需進行技能測試)。
面試時間和地點:4月25日,九澧實驗學校。
筆試、面試及考試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5.體檢:根據應聘同一崗位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等額確定體檢對象(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6.考核:體檢合格人員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擬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7.遞補:如有體檢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經縣人社局同意,可按照應聘同一崗位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一次。
8.確定擬聘對象:根據考試、體檢和考核結果,由縣教育局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并將擬聘用人員名單按要求提交縣人社局進行審查。審查合格招聘人員名單在招聘方案發布的范圍內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9.聘用審批: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用人單位填寫《湖南省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名冊表》和《湖南省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登記表》,連同“擬聘人員公示情況報告”和本人檔案報縣教育局審核,縣人社局審批備案后,辦理相關聘用手續。聘用人員根據單位崗位職數與本人職稱等情況予以聘用,享受擬聘崗位相應待遇。
10.澧縣教育系統2015年教師招聘工作一切具體安排(筆試、面試、體檢、資格審查等),均在網上公告,不單獨通知到個人,請應聘者及時關注澧縣人民政府網站、縣人社局網站、澧縣教育信息網站。
四、紀律與監督整個招聘工作由縣人社局牽頭,縣教育局具體實施,縣紀檢監察、縣人大內司委全程監督,確保公開、公平、公正。
其他未盡事宜,按湘人社發〔2011〕45號和常辦發〔2010〕2號文件執行。有關事項可在澧縣人民政府網站、澧縣人社局網站、澧縣教育信息網站查詢。
縣人社局聯系電話:0736-3221604、3221489
縣教育局聯系電話:0736-3221293
監督電話:0736-3120011
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澧 縣 教 育 局
2015年4月3日
 
澧縣農村中小學2015年招聘教師崗位及數量表
| 
 序號 
  | 
 招聘 單位  | 
 招聘崗位  | 
 招聘崗位資格條件  | |||
| 
 名 稱  | 
 計劃 數量  | 
 最低學歷要求  | 
 專業要求  | 
 其他要求  | ||
| 
 1  | 
 農村 中學 
  | 
 語文教師  | 
 5  | 
 全日制本科  | 
 中國語言文學類、新聞傳播學類  | 
 持有初中及以上層次相應專業教師資格證  | 
| 
 數學教師  | 
 3  | 
 數學類  | ||||
| 
 英語教師  | 
 5  | 
 外國語言文學類(限英語類別專業)  | ||||
| 
 物理教師  | 
 2  | 
 物理學類、電子通信計算機類、力學類  | ||||
| 
 化學教師  | 
 2  | 
 化學類、化學工程與技術類、材料化學、化學工程與工藝  | ||||
| 
 生物教師  | 
 2  | 
 生物科學類、生物工程、應用生物科學  | ||||
| 
 政治教師  | 
 2  | 
 政治學類  | ||||
| 
 歷史教師  | 
 2  | 
 歷史學類、社會學  | ||||
| 
 地理教師  | 
 2  | 
 地理科學類、天文學類、大氣科學類、地質學類、  | ||||
| 
 2  | 
 農村 小學 
  | 
 語文教師  | 
 6  | 
 全日制大專  | 
 中國語言文學類、中國語言文化類、新聞傳播學類、初等教育、小學教育  | 
 持有小學及以上層次相應專業教師資格證  | 
| 
 數學教師  | 
 4  | 
 不限  | ||||
| 
 英語教師  | 
 6  | 
 外國語言文學類(限英語類別專業)、外國語言文化類(限英語類別專業)  | ||||
| 
 音樂教師  | 
 4  | 
 音樂學、音樂表演、舞蹈學、舞蹈表演、音樂教育  | ||||
| 
 體育教師  | 
 4  | 
 體育(學)類  | ||||
| 
 美術教師  | 
 4  | 
 美術學、繪畫、雕塑、工藝美術、美術教育  | ||||
| 
 3  | 
 農村 中心 幼兒園 
  | 
 幼兒教師  | 
 3  | 
 全日制中專  | 
 學前教育  | 
 持有幼兒教師資格證  | 
1.畢業證及教師資格證等證書取得的截止時間為2015年8月31日;
2.專業名稱以《2015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為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