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學科和人數
(一)中學英語教師2名;
(二)小學教師28名;
學科 |
英語 |
音 樂 |
美術 |
體育 |
信息技術 |
合計 |
人數 |
15 |
3 |
3 |
3 |
4 |
28 |
(三)幼兒園教師37名;
(四)漳浦職業技術學校專業教師5名。
注:2012年我縣生源的全日制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人員、“985工程”高校和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本科畢業生,取得相應學科教師資格的,屬于免于考試對象,其聘用職位優先占用相應學科職位,且予以優先聘用。若此類免于考試對象人數多于或等于招聘學科人數,則須參加全省統一考試,擇優聘用。
以上應試報考人數必須多于擬招聘職位數,若出現不多于擬招聘職位數情況的,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將調整招聘職位數。
二、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身體健康。
2、依法取得教師資格。
3、漳浦生源或漳浦縣戶籍。
4、年齡30周歲以下(即1982年4月1日后出生)。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不得報考。
6、未納入機關、事業單位編制且符合職位要求的人員。
(二)專業學科教師報考條件
1、中學
(1)全日制計劃內師范類本科畢業生;
(2)專業對應,具備相應學科教師資格。
2、小學
(1)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2)按對應專業報考。
(3)具備小學及以上相應學科教師資格。
3、幼兒園www.guoyanxin667788.com
(1)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2)具備教師資格。
4、漳浦職業技術學校專業教師
(1)學歷: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
(2)專業:會計(學)、會計(財務)電算化、財務會計(教育)等專業教師2名;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化工設備維修技術、化工設備與機械專業等教師1名;光電信息工程、光電子技術、光信息科學與技術、光電子技術科學、電子與信息技術、電子信息工程技術、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專業等教師2名。
(3)報考漳浦職校專業教師的考生可暫不提供教師資格證書,待聘用后兩年內必須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否則可予以解聘。招聘范圍為漳州生源或漳州市所屬戶籍。
三、報名的時間、地點和要求
(一)免試對象的報名時間及地點
請于2012年4月1日—4月15日上班時間到漳浦縣教育局人事股報名。報名時須持相應材料。
(二)參加考試對象的報名時間及地點
統一通過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唯一官方網站報名(網址:www.eeafj.cn)。網絡報名具體辦法請上網查詢。報名時間全省統一為:2012年4月1日0:00—4月15日24:00。縣公務員局、教育局將組織人員對進入網上報名的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以復審為準)。
(三)2012年7月(具體時間另行在漳浦縣教育網公布)將按招聘職位1:1的比例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期間應聘人員應按規定時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教師資格證書以及其他相應材料均需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2張到縣教育局人事股,逾期予以取消聘用資格。
四、考試的時間和內容
(一)筆試
1、筆試時間:2012年5月5日。筆試地點在準考證上明確。
2、筆試內容:教育綜合知識考試和專業知識考試兩部分(具體請上網查詢)。教育綜合知識考試成績占筆試總成績的40%;專業知識考試成績占筆試總成績的60%。報考漳浦職業技術學校專業教師的考生只參加教育綜合知識考試。
3、面試: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擬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人選;放棄面試資格造成空缺的職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筆試成績相同者,以專業知識考試成績高分為先。
4、面試的形式、時間、地點、內容及其他具體要求另行通知。
五、加分政策
根據閩人發[2009]221號文件及漳委辦發[2006]24號文件規定執行。
享受加分條件的考生應于2012年6月25—27日(上班時間)將相應材料交到縣教育局人事股,逾期按不加分處理。
六、考核聘用
1、成績計算辦法:綜合成績總分為100分,其中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筆試與面試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點。
2、聘用辦法:根據各職位招聘名額,按筆試和面試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面試對象與招考計劃數為1:1的,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及以上方可聘用),經考核合格依次聘用并選崗(服務期滿5年后方可流動)。若出現總分相同的情況,按筆試成績較高者優先。若擬聘用人員因其他原因放棄資格,則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原則依次遞補。
3、報考漳浦職業技術學校專業教師職位的考生沒有提供教師資格證書者,須參加體檢,體檢按招聘職位1:1的比例確定人選,體檢標準按照《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執行。
4、公示:對擬聘用人員按有關規定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納入事業單位編制,享受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的有關待遇。
七、其他:
1、本公告由漳浦縣公務員局、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96—3103592、3221096,監督電話:0596—3103769。
2、未盡事宜按《中共漳州市委辦公室、漳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漳州市市直事業單位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漳委辦發[2006]24號)文件執行,具體由漳浦縣教師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漳浦縣公務員局 漳浦縣教育局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