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于開展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和《浙江省教育廳(浙教辦師[2011]124號)的通知》精神,結合《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等有關規定,現將泰順縣2012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認定范圍
泰順縣教育局負責本地的“幼兒園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由溫州市教育局負責認定)。
申請人按戶籍所在地或任教學校(或工作單位),和人事檔案掛靠本地人才交流中心且符合相關申報條件的人員,向本縣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申請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戶籍或人事檔案均不在本縣的人員須回戶籍所在地申請。
二、認定對象
(一)為做好新老人員過渡和新老政策銜接,改革試點工作啟動前已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教育類專業學生,仍可以持畢業證書申請直接認定教師資格。
(二)已取得《浙江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書》者(含幼兒園在崗教師培訓后考試合格者)以及符合認定條件的應屆畢業生,應在其取得畢業證書后,在規定有效期內,向認定機構申請相應的教師資格。
(三)通過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并取得《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者以及符合認定條件的應屆畢業生,應在其取得畢業證書后,(免考教育教學基本能力測試)向認定機構申請相應的教師資格。
申請人在同一年份內只能申請一個種類的教師資格。
三、網上報名
我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統一實行網上申報(不接受現場報名)。
正式報名時間: 2012年4月2日——4月10日截止。
四、報名方式
(一)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
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點擊“資格認定網報”欄目,再點擊“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注冊”進入網報系統,注冊。具體操作步驟如下:
1、進入系統, “申報人必讀” 欄目,申請人根據條件、范圍、等要求進行網報。
2、閱讀“網上申報協議”確認服務條款,根據提示填寫相關信息。
3、選擇申報相應的教師資格種類、認定省份和認定機構、“現場確認點”。申請人應根據各認定機構及其確認范圍,正確選擇相應的現場確認點。
4、閱讀網報“注意事項”。
5、填報信息。按要求填寫個人相關信息、正確電子郵箱、有效身份證、按規定格式上傳本人近期彩照。所填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因錯報、瞞報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請人自負。
6、提交信息。填寫完整的個人信息并核對無誤后,點擊“提交”按鈕,即注冊成功(提交成功后,系統將自動生成報名號,切記個人電子郵箱、密碼,以備后續查詢使用)。
7、修改信息。網報結束之前,點擊首頁“資格認定網報”申請人可憑姓名、身份證號碼、密碼、“登錄”確認,方可進行 “信息修改”修改完畢,點擊“提交”完成修改。
8、打印表格。申請人可在網上自行打印《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和《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
9、申請狀態查詢。申請人登錄“資格認定網報”查看個人申請時段的狀態,申請狀態一般有四種,即“等待現場確認”、“申請材料不全”、“已現場確認”、“等待資格審查”。
10、退出系統。報名結束后,點擊“退出”按鈕,關閉報名頁面,以防個人信息被不慎修改。
(二)全國統考合格申請人網報
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點擊“資格認定網報”欄目,再點擊“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注冊”進入網報系統,注冊。具體操作步驟如下:
1、進入系統 “申報人必讀”欄目,申請人根據條件、范圍、等要求進行網報。
2、閱讀“網上申報協議”確認服務條款欄目,根據提示填寫相關信息。
3、填報身份信息。申請人填寫與全國統考姓名、證件號碼、統考合格證編號相一致,必須真實、準確、無誤。
4、選擇申報相應的教師資格種類、認定省份和認定機構、“現場確認點”。申請人應根據各認定機構及其確認范圍,正確選擇相應的現場確認點。
5、閱讀網報“注意事項”。
6、填報信息。按要求填寫個人相關信息并進行核對。所填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因錯報、瞞報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請人自負。
7、提交信息。填寫完整個人信息并核對無誤后,點擊“提交”按鈕,即注冊成功。
8、修改信息。網報結束之前,點擊首頁“資格認定網報”,申請人可憑姓名、身份證號碼、密碼、 “登錄”確認,方可進行“信息修改”(統考者姓名、證件號碼、資格種類和任教學科不可修改)修改完畢,點擊“提交”完成修改。
9、打印表格。申請人在網上自行打印《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和《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
五、現場確認
現場確認時間:2012年4月11日——4月14日。
教師資格認定實行網上報名結合現場確認,未進行現場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
溫州市各縣(市、區)網報系統將于4月10日關閉。故提請申報人員注意務必備齊所需的所有材料,按規定時間到現場確認點進行確認、逾期恕不辦理,F將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申請 “幼兒園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初中教師資格”的人員。
選擇認定機構: 泰順縣教育局。
選擇現場確認點:泰順縣教育局。
現場確認地點和咨詢電話
泰順縣教育局人事科(三) 泰順縣羅陽鎮人民路27號
聯系電話: 67582580
六、現場確認考生攜帶資料
1、報名號及現場確認信息;
2、《教師資格申請表》一式兩份;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體檢合格證明(申請人通過認定合格后,均需參加在指定的縣級以上人民醫院統一體檢);
6、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7、《思想品德鑒定表》(由申請人所在工作單位或所在鄉鎮、街道填寫并蓋公章);
8、近期本人小二寸免冠半身正面證件彩照(師范教育、國考生4張、參加教師教育能力測試人員5張);
9、國家教師資格考試《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10、浙江省教師資格考試《教育學、心理學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11、師范教育類畢業生提交畢業生成績登記表(在學期間已修學教育學、心理學成績),教育教學實習鑒定表復印件各一份,并加蓋所在學校、單位或當地人才交流中心印章;
12、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師,需提交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或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13、參加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考生,按照浙價費(2009)46號收費標準的通知,每位收取考試費為280元,(在職在編的公辦教師提供學校的相關證明,并蓋單位公章免收考試費),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人員和師范教育類畢業生免收教師資格認定費。
七、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日期
1、除列入國家普通計劃招生的師范教育類畢業生和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考生外,其它申請教師資格人員均須參加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
2、筆試時間:5月5日(周六)上午9∶00—11∶00 ( 5月4日帶身份證到泰順縣教育局人事科(三)領取準考證)
3、幼兒園、小學、初中說課時間:5月19日(周六)
具體安排和地址:于5月17日請登錄泰順教育網網站。
八、教師資格認定專家評審、網絡公示、體檢
1、專家評審工作6月初。(暫定)
2、高中、中職、中職指導師通過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合格者,經專家組評審后,(含師范教育類、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網絡公示一周,請登錄溫州市教師教育院網站(同上)。
3、初中、小學、幼兒園測試合格者,由縣教育局組織專家評審后,在教育局網絡公示。(含師范教育類、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人員)
4、通過認定合格者,均須參加在指定的縣級以上人民醫院體檢,具體安排時間與地點,請登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網站通知。
5、發證日期初定7月10前發放教師資格證書。
九、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的說明
為了提高和嚴格考察申請人的教育教學能力,我市教師資格認定考核方式為筆試和說課。
(一)、筆試形式為閉卷。全卷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2小時。
筆試試卷分幼兒園、小學、初中、普高、中職、中職指導師共六個種類。
1、幼兒園、小學測試范圍為教育教學基本原理;教育教學的基本方法與原則;心理學的基本知識,系統掌握心理現象的一般規律;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基本理念;教育法規政策,運用教育學和心理學知識分析解決實際問題。
2、初中、普高、中職、中職指導師試卷分為兩個部分,第一部分為教育教學公共知識,第二部分為學科專業知識,第一、第二部分各占50%。
第一部分教育學和心理學的基本原理和方法,系統掌握心理現象的一般規律;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基本理念;教育法規和政策,運用教育學和心理學知識分析解決實際問題。
第二部分為申請認定的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技能,于本學科專業相關聯的實踐內容;對本學科專業課標準和教學技能所掌握水平等。
(二)、說課。根據申請人的學科選定教學內容,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集中,通過抽簽方式確定說課課題。并在封閉情況下,不借助參考資料獨立設計出教學方案,在指定的備課教室做好試講準備,時間為60分鐘,說課原則上15分鐘內。專業評議組成員,根據選課的測試項目及要求、測試指標及分值公平公正的作出評判。
泰順縣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