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市澄海區2015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進一步優化我區教師隊伍結構,選拔招聘部分優秀的高校畢業生和社會優秀人才充實師資隊伍,根據汕頭市教育局、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2015年汕頭市公辦中小學校公開招聘新教師有關工作的通知》(汕市教[2015]86號)和省、市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3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及崗位
計劃招聘教師30名,其中小學教師28名,特殊教育教師2名,具體崗位見《汕頭市澄海區2015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小學教師:①2013年至2015年汕頭市戶籍的國家計劃內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 2 \* GB3 ②2013年至2015年澄海區戶籍具有教師資格證的國家計劃內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體育專業畢業生。
(二)特殊教育教師:澄海區戶籍具有教師資格證的國家計劃內普通高校全日制師范類大專及以上學歷的人員。
三、招聘崗位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報考特殊教育教師崗位的年齡要求為18-35周歲(即1979年10月29日至1997年10月29日期間出生);
5.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及職業(執業)資格、同時具備相應的學歷、學位、年齡要求和符合計生生育政策規定,詳見《汕頭市澄海區2015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1);
6.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 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他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以及被辭退、辭職未滿五年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2. 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五年的;
3. 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 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 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崗)人員;
6. 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7. 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崗位薪酬和相關待遇。
獲聘人員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按有關規定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
四、報名辦法
(一)查詢崗位。
詳見《汕頭市澄海區2015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1)。
(二)報名方式。
采用現場報名,由區教育局對每個考生的報名材料進行審查,區人社局進行審核;對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審查、審核人員在報名表上簽名,以示負責。
(三)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2015年10 月27 日至29 日(上午9:00-11:30, 下午2:30-4:30)。
報名地點:汕頭市澄海區教育局三樓會議室(區玉譚路)
(四)報名需提供材料。
提供報考申請: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公告及《汕頭市澄海區2015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1),清楚具體崗位的資格條件,確認符合條件,下載并填寫《汕頭市澄海區2015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附件2)后雙面打印,按要求粘貼本人近期免冠大1寸正面同底彩色相片3張,并親筆簽名。
屬筆試加分對象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學生村官”的考生應同時下載并填寫《汕頭市澄海區2015年公開招聘教師加分申請表》(附件3)后打印,并親筆簽名。同時提供以下材料:
1. 身份證、戶口簿(戶口已從汕頭市遷往就讀高校的2015年應屆畢業生及巳辦理暫緩就業畢業生可提供原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2. 學歷和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及崗位要求其他資格條件書面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3. 《汕頭市計劃生育證明書》;
4. 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同時提供《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或《普通高校本專科畢業生暫緩就業協議書》原件及復印件,在人才交流中心代管的提供《個人委托代管人事關系合同書》原件及復印件;
5. 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學生村官”提供《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或《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6. 屬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的,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和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五)準考證領取。
對資格審查合格報考人員應于2015年11 月10 日至11 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到區教育局原報名處領取準考證。領取準考證時報名人員需持身份證原件,代領準考證須提供報考者及代領人的身份證原件,逾期未領取準考證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