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市金平區2014年公開招聘新教師和教輔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優化我區教師隊伍結構,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加快廣東省教育強區和全國義務教育發展基本均衡區建設,根據《汕頭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暫行)》(汕市人[2009]269號)、《進一步完善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制度有關規定的通知》(汕人社[2013]70號)、《關于轉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筆試和面試工作規范的通知》(汕人社[2013]84號)、《關于2014年汕頭市公辦中小學校在普通高校畢業生中公開招聘新教師有關工作的通知》(汕市教[2014]30號)有關精神,結合我區實際,擬招聘新教師和教輔人員共6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按需招聘的原則。按照學校事業發展和教師需求,確定招聘學科崗位及人數。
(二)凡進必考的原則。報考我區公辦學校教師、教輔人員職位,必須參加我區統一組織的教師、教輔人員招聘考試。
(三)擇優聘用的原則。按照招聘計劃和考試成績排名,依次擇優錄取。
(四)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本次考試招錄工作的過程和結果均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二、招聘名額、職位及安排
(一)招聘名額:招聘高中教師18名、物理實驗員1名、化學實驗員2名、學校會計人員2名;招聘小學教師(含特殊教育)40名。
(二)招聘職位及安排。招聘職位安排按考生考試總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由考生選擇學校,考試總成績相同的,由筆試成績高的考生先行選擇學校,考試總成績和筆試成績均相同的,采取抽簽方式決定考生選擇學校的先后順序。安排在市區小學的,五年內需到涉農片區小學支教一年;安排在涉農小學的,第一年試用期安排在市區小學跟崗學習,在涉農片區小學任教滿五年后方可申請調動。招聘職位及安排詳見附件1至附件4。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
(四)熱愛教育事業;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符合招聘職位專業要求;
(七)報考教師、實驗員的,必須持有與教學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證(對暫不具備教師資格的2014年非師范類應屆高校畢業生,現已持有廣東省教育廳或汕頭市教育局承認的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和相應普通話測試合格證,并須本人承諾在被聘用1年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方可允許先報名參加公開招聘。正式聘用后經培訓合格,按有關規定認定相應教師資格;尚未領取教師資格證的2014年師范類應屆高校畢業生,須已持有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和相應普通話測試合格證方可參加報名);
(八)報考高中學校會計人員的,必須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四、招聘范圍及對象
招聘范圍及對象詳見附件1至4。
鼓勵參加省“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在項目結束后留在當地就業,在我區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可以報考專業對口的崗位。
五、報名時間、地點和方式
(一)報名時間:2014年7月24日—2014年7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二)報名地點:汕頭市東廈路82號金平區教育局七樓大會議廳。
(三)報名方式:報名者根據所學專業報考相應崗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者需自行登陸金平區教育信息網或金平政務網,下載并填寫《汕頭市金平區2014年公開招聘教師、教輔人員報名表》(附件5),到現場報名。
1、報名時需提供材料:
(1)畢業證書、報到證、畢業生推薦表(含畢業成績表)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沒有報到證的需提供畢業生暫緩就業協議書;報到證在人才交流中心的,應到人才交流中心復印,加具“與原件相符”意見,加蓋公章,并提供人才交流中心開具的寄檔證明);符合報考條件政策可加分的,需同時提交《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或《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2)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一份(戶口簿須復印戶主頁面及報考人員頁面;戶口簿不能體現生源地的應到戶口所在地公安戶籍部門出具證明)、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正、反面須復印在同一張A4紙);
(3)符合報考條件的在職人員或在人才交流管理服務辦公室代管的人員報考必須事先征得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或代管人事關系單位同意,并在報名時出具同意報考書面證明材料;
(4)報考教師、實驗員的,需提供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對暫不具備教師資格的2014年非師范類應屆高校畢業生,須提交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和相應普通話測試合格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并在報名時與區教育局現場簽訂承諾書;尚未領取教師資格證的2014年師范類應屆高校畢業生,須提交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和相應普通話測試合格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并在報名時與區教育局現場簽訂承諾書);
(5)報考高中會計人員的,需提供會計從業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2張;
(7)《汕頭市金平區2014年公開招聘教師、教輔人員報名表》一份(自貼相片)。
資格審查由區人社局進行指導,區監察局進行監督,區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經報名審核驗證通過者,到信息錄入處辦理相關信息錄入手續。所提供材料由本人用牛皮紙資料袋(自備)盛裝,在報名時一并上交報名處。
(8)報名收費:報名考試費以物價部門核定標準收取。
本次報名不接受郵件報名,可接受委托報名,但須按要求交齊相關資料。
2、其他事項:
(1)領取準考證時間:屆時提前在金平教育信息網和金平政務網公布,報考者須自行留意網站有關通知,并按時到達指定地點領取準考證。代領準考證須提供報考者及代領人身份證,逾期未領取準考證者視作自動放棄考試。
(2)領取準考證地點:汕頭市東廈路82號5樓金平區教育局人事股。
六、考試
考試工作規范按照《關于轉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筆試和面試工作規范的通知》(汕人社〔2013〕84號)執行。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筆試滿分100分,面試滿分100分,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即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筆試、面試合格分數線均為60分。
(一)筆試
1、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規定時間為準(屆時提前在金平教育信息網、金平政務網公布具體筆試時間,報考者須自行留意網站有關通知)。
2、筆試形式:筆試采取閉卷形式,時間為90分鐘。
3、筆試內容:①報考教師、實驗員的,筆試主要內容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法、教師法等基本知識。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主要測試應試者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有關知識和能力。教育法和教師法,主要測試應試者對法律規定的教育基本制度、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和受教育者的權利、義務等以及對法律規定教師的權利、義務和有關教師管理等內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②報考高中會計人員的,筆試主要內容為會計專業相關知識及法律法規。
筆試不指定考試參考用書。
4、符合政策性加分情況:
根據粵人發 [2007]141號文件的精神,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自服務期滿之日起三年內,參加區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筆試成績加10分。
根據汕組通[2009]50號文件的精神,考核合格的汕頭市選聘的高校畢業生在村任職(即大學生村官)兩年后三年內,參加區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筆試成績加10分。
5、筆試結果公布:
筆試結束后3天內將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在金平政務網和金平區教育信息網公布。
(二)面試
1、面試對象的確定:面試對象在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進行確定。面試人數按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分段計算,具體計算函數為:(1)Y=2X(1≤X≤3);(2)Y=1.5X+1(3<X≤10);(3)Y=1.2X+5(X>10)。其中,X代表擬聘用人數,Y代表面試人數,Y值按小數點后四舍五入取整數值。面試人數達不到上述要求的,根據進入筆試合格分數線的人員數確定面試人數。進入面試人員請留意金平教育信息網和金平政務網有關通知。
2、資格復審:進入面試人員需進行資格復審。所有面試人選在規定時間內須提交報名時所有報名材料原件、《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和《汕頭市計劃生育證明書》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可依次遞補面試人選。復審合格的憑本人身份證領取面試通知書。
3、面試時間和地點:面試具體時間等事項另行通知。沒有按規定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4、面試內容:主要內容為報考崗位所須的專業知識和工作技能等。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予聘用。
5、面試形式:①報考教師、實驗員的,面試形式為說課及回答問題;②報考高中會計人員的,面試形式為結構化面試。
面試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七、體檢和考核
(一)體檢工作由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在考試總成績合格的報考人員中,按各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和“大學生村官”優先聘用;其他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的列前,如筆試成績再相同則抽簽決定人選)。當招聘崗位沒有體檢人選時,則該崗位空缺。
因考生體檢不合格出現的職位空缺,可在報考相應學科考試總成績合格的報考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若沒有遞補的人員,則該崗位空缺。體檢標準按照《關于調整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粵人社發〔2011〕134號)執行,體檢費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二)組織考察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辦法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執行。
經查實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1、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2、在本次招聘考試中,以虛假信息應聘的或在考試過程中違紀舞弊,并經招聘單位認定的;
3、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八、公示
在體檢合格的考生中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報本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在金平區教育信息網和金平政務網公示7天。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可在報考相應學科考試總成績合格的報考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若沒有遞補的人員,則該崗位空缺。
九、聘用和待遇
(一)經公示無異議,被聘用為中小學教師和教輔人員的,按有關政策辦理聘用手續,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及金平區有關規定執行。逾期不簽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視為自動放棄,不再遞補及調整計劃。
(二) 暫不具備教師資格的2014年非師范類應屆高校畢業生,需在正式聘用一年內,按有關規定認定相應教師資格,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三)被聘用為中小學教師和教輔人員的,在聘用學校服務滿五年后方可申請調動。
十、其他事項
1、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或不予聘用。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公開招聘教師是一項重要的工作,各相關單位和人員要以對人才負責,對社會負責的態度,嚴肅人事工作紀律,嚴格按規定辦事,工作中要接受群眾監督,嚴防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現象發生。
3、本方案未盡事宜按相關政策處理。本方案由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十一、聯系部門、監督部門及電話
金平區教育局 0754—88625359、86727988
金平區人社局 0754—88329275
金平區監察局 0754—88627378
汕頭市金平教育信息網網址:http://www.stjpedu.net
汕頭金平政務網網址:http://www.gdjinping.gov.cn/
附件:
1、汕頭市金平區2014年公開招聘高中教師職位表;
2、汕頭市金平區2014年公開招聘小學教師職位表1;
3、汕頭市金平區2014年公開招聘小學教師職位表2;
4、汕頭市金平區2014年公開招聘教輔人員職位表;
5、汕頭市金平區2014年公開招聘教師、教輔人員報名表.rar
汕頭市金平區教育局 汕頭市金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