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區教育事業發展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事業編制教師300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初中:英語1名、計算機6名、音樂4名、體育5名、美術3名、科學1名、社會2名。
小學:語文69名、數學50名、英語28名、計算機14名、音樂31名、體育32名、美術22名、科學20名、書法7名、心理學3名、中國畫2名。
二、招聘基本條件
(一)熱愛教育事業,熱愛學生,品行端正,遵紀守法,無違紀處分及違法記錄。
(二)具有與履行招聘崗位相適應的職業道德素質、專業知識水平、教育教學能力和心理素質。
(三)學歷要求:小學教師達到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初中教師達到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須在2012年8月31日前取得學歷證書,其中研究生學歷的,還須取得學位證書;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認證書取得時間為2010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委培生須征得委托培養單位同意。職位均應按已經明確的專業要求報考(有教師資格證書的畢業生可報考對口學科職位,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可報考專業相近職位);未明確的專業原則上不能報考,如確實相似或相近,由區人力社保局會同區教育局確定,詳見附件3。
(四)身心健康,體檢合格。參照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
(五)戶籍以報名工作第一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三、招聘基本范圍(符合下列范圍之一)
(一)鄞州區生源(指高校入學前戶籍所在地,下同)及現戶籍在鄞州區(不含在鄞州區高校就學落戶的,下同)的2011屆和2012屆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放寬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國畫、書法學科不限生源或戶籍。
(二)鄞州戶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專業、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畢業生,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放寬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鄞州戶籍且在鄞州區管轄的中小學任教滿三年(任教年限計算至2012年8月底)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在職非事業編制教師,年齡可放寬至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學歷放寬至成教學歷。
(四)音樂大學(學院)畢業生報考音樂職位、體育大學(學院)畢業生報考體育職位、美術大學(學院)畢業生報考美術職位、師范類省級優秀畢業生或浙江師范大學5%學子英才師范類畢業生、部屬師范院校的師范類畢業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畢業生不限生源、戶籍。
四、報名
1、報名時間:2012年3月31日-4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2、報名地點:鄞州區教育局會議室(鄞州中心區惠風東路568號區政府行政樓A樓南樓,可乘坐公交902、633、627、623、526、359、107、108、109、103、101、177、166、666至鄞州區政府站或華茂外國語學校站下車)。
3、報名要求:報考者需帶近期免冠1寸照1張,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留學生提供畢業證書、認證書或相關證明,2012屆畢業生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需攜帶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學生證)、生源證明(高校入學前戶口簿)或現戶口簿(戶籍證明)、基本養老保險單等招聘職位要求提供的原件及復印件。如有普通話、英語、計算機等級證書或其他榮譽證書的,也可提供。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報,代報者除攜帶上述相關證件材料外,還須隨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報名時需填寫崗位(學校名稱)志愿表。
4、應聘者只能報考1個職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可兼報幼兒園職位)。
報名結束后,統計各職位報名人數。若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與指標數之比不足3:1的,則核減或取消招聘指標;報考職位取消的考生若符合其他職位報考條件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具體由教育部門通知考生本人。
如出現招聘指標核減、取消等情況,區教育、人力社保部門將及時予以公布。
五、筆試
筆試內容為專業知識,筆試形式為閉卷,百分制。筆試時間:初定于2012年4月14日(具體時間以準考證為準)。報考人員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公布,考生可以登陸鄞州人事編制網(www.nbyzrs.gov.cn)人事招考通告欄、鄞州教育網(www.yzjy.gov.cn)查詢成績。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數確定面試對象,指標數3名及以上的,按1:2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1:2比例的按實際人數),指標數2名及以下的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人數)。
面試人員名單,于筆試成績公布之日起5天內,在鄞州人事編制網人事招考通告欄和鄞州教育網公布。
六、面試
面試采取說課形式,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面試時間、地點及規則要求另行通知。其中音樂、美術、體育、中國畫、書法、計算機職位還需進行專業技能測試,未參加專業技能測試的作自動放棄處理。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的50%和面試成績的50%合成總成績,技能測試職位按筆試成績的40%、面試成績的40%及技能測試成績的20%合成總成績。
七、體檢
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兼報考生若均進入所報職位體檢對象的,則只能選擇一個職位參加體檢)。如遇總分相同的,面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若面試成績也相同,則技能測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若技能測試成績也相同或無技能測試的,則加試一門綜合知識,成績高者進入體檢。
體檢參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不合格者淘汰。
八、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考察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由區教育局組織實施。自愿放棄考察者,須在考察名單公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區教育局提交書面申請。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九、公示、聘用
資格復審合格后,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經區人力社保部門核準,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在區教育部門報送區人力社保部門核準前(以發文日期為準),出現職位名額空缺的,按高分到低分從應試合格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擬聘用人員不能按時取得報考職位(學科)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取消聘用資格,無正當理由不按時辦理手續的視作自動放棄。空缺名額不再遞補。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時,若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須在錄用起兩年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屆時未取得的不再聘用。
具體工作崗位按填報志愿表分配,實行“平行志愿”,考生可選擇兩個學校,然后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聘用。具體地說,按照平行志愿聘用方式,錄取時,將考生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排隊,依次檢索考生填報的A、B兩個平行志愿學校,如果符合A志愿學校,則被錄取;如果分數不夠,則繼續檢索B志愿學校,符合條件即被錄取。如A、B志愿都沒有聘用,由區教育局組織人事科統一調配,如不服從調配的不予聘用。
聘用工作設咨詢電話:
87525740(鄞州區教育局)
87406573(鄞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監督電話:87406571、96178。
附件1:2012年寧波市鄞州區招聘中小學事業編制教師報名登記表.doc
寧波市鄞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寧波市鄞州區教育局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