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區幼教事業發展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幼兒園事業編制教師110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職位一:A組25名,B組25名,C組25名;職位二:25名;職位三:10名。
二、招聘基本條件
(一)熱愛幼兒教育事業,熱愛幼兒,品行端正,遵紀守法,無違紀處分及違法記錄。
(二)具有與履行招聘崗位相適應的職業道德素質、專業知識水平、教育教學能力、相關專業技能和心理素質。
(三)學歷要求:
1.職位一:一般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學前教育專業大專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專業不限,其中研究生學歷的,還須取得學位證書。
2.職位二: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專業不限,其中研究生學歷的,還須取得學位證書。
3.職位三: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學前教育專業大專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專業不限,其中研究生學歷的,還須取得學位證書;男性。
4.須在201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證書,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認證書須在2012年8月31日前取得),委培生須征得委托培養單位同意。
(四)身心健康,體檢合格。參照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
(五)戶籍以報名工作第一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任教年限統一計算至2012年8月底。
三、招聘基本范圍
(一)職位一、職位三要求寧波大市生源(指高校入學前戶籍所在地,下同)及現戶籍在寧波大市(不含在甬高校就學落戶的,下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放寬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職位二要求鄞州區生源及現戶籍在鄞州區的2011屆和2012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放寬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鄞州戶籍且在鄞州區管轄的幼兒園任教滿1年的在職非事業編制教師,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可放寬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幼教一級及以上教師職稱的可放寬至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可報考職位一、職位三。其中報考職位一的學歷要求大專以上但第一學歷須為全日制普通中專(含職業中專)學前教育專業,本科學歷且具有幼教一級及以上教師職稱的第一學歷不作要求。
(四)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生源或戶籍可放寬:
①師范類省級優秀畢業生或浙江師范大學5%學子英才師范類畢業生,部屬師范院校的師范類畢業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畢業生不限生源、戶籍;
②現在鄞州區管轄的幼兒園任教滿1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學前教育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的在職非事業編制教師生源或戶籍放寬至浙江;
四、報名
1、報名時間:2012年3月31日--4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2、報名地點:鄞州區教育局會議室(鄞州中心區惠風東路568號區政府行政樓A樓南樓,可乘坐公交902、633、627、623、526、359、107、108、109、103、101、177、166、666至鄞州區政府站或華茂外國語學校站下車)。
3、報名要求:報考者需帶近期免冠1寸照1張,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留學生提供畢業證書、認證書或相關證明,2012屆畢業生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需攜帶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學生證)、生源證明(高校入學前戶口簿)或現戶口簿(戶籍證明)、基本養老保險單等招聘職位要求提供的原件及復印件。如有普通話、英語、計算機等級證書或其他榮譽證書的,也可提供。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報,代報者除攜帶上述相關證件材料外,還須隨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應聘者只能報考1個職位。
5.報名結束后,統計各職位報名人數。若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與指標數之比不足3:1的,則核減招聘指標。
如出現招聘指標核減、取消情況,區教育、人力社保部門將及時予以公布。
五、筆試
筆試內容為專業知識,筆試形式為閉卷,百分制。筆試時間:初定于2012年4月14日(具體時間以準考證為準)。報考人員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公布,考生可以登陸鄞州人事編制網(www.nbyzrs.gov.cn)人事招考通告欄、鄞州教育網(www.yzjy.gov.cn)查詢成績。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數1:2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1:2比例的按實際人數)。
面試人員名單,于筆試成績公布之日起5天內,在鄞州人事編制網人事招考通告欄和鄞州教育網公布。
六、面試
面試采取說課形式,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技能測試
技能測試由彈琴、唱歌、跳舞、繪畫等四部分組成,各25分。技能測試由區教育局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技能測試后,職位一按筆試成績的40%、面試成績的30%及技能測試的30%合成總成績;職位二、職位三按筆試成績的40%、面試成績的40%及技能測試的20%合成總成績。
八、體檢
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如遇總分相同的,面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若面試成績也相同,則技能測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若技能測試成績也相同,則加試一門綜合知識,成績高者進入體檢。
體檢參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不合格者淘汰。
九、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疾靺⒄铡墩憬」珓諉T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由區教育局組織實施。自愿放棄考察者,須在考察名單公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區教育局提交書面申請?疾觳缓细裾咛蕴?疾旌细窈,區人力社保部門對擬聘用人員進行資格復審。
十、公示、聘用
資格復審合格后,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經區人力社保部門核準,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在區教育部門報送區人力社保部門核準前(以發文日期為準),出現職位名額空缺的,按高分到低分從應試合格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擬聘用人員不能按時取得報考職位(學科)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取消聘用資格,無正當理由不按時辦理手續的視作自動放棄?杖泵~不再遞補。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時,若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須在錄用起兩年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屆時未取得的不再聘用。
聘用工作設咨詢電話:
87525740(鄞州區教育局)
87406573(鄞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監督電話:87406571、96178。
附件1:2012年寧波市鄞州區幼兒園事業編制教師報名登記表.doc
寧波市鄞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寧波市鄞州區教育局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