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衢江區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改善師資隊伍結構,根據《衢江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區委辦發〔2008〕70號)、《衢江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暫行)》(衢區人勞公〔2008〕106號)和我區教育事業發展需要,經研究,決定公開招聘教師6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學科(見附件1)
二、報考資格條件
㈠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教育事業,思想政治素質好,身心健康。
㈡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衢州市行政區劃內常住戶口(以2015年7月7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的社會人員。報考音樂、美術、信息、特殊教育緊缺學科的戶籍不限。
㈢具有與報考學科相應的教師資格。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下列人員也可以報考:
1、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2015年應屆畢業生可以報考與所學專業相符的學科;
2、取得教育部考試中心《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相應普通話證書(語文學科要求二甲以上,其他學科要求二乙以上)的衢州市行政區劃內生源的2015年應屆非師范類畢業生可以報考與《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相符的學段和學科;
3、“211”、“985”院校(不含二級學院)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2015年應屆非師范類畢業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應屆非師范類省級、校級優秀本科畢業生可以報考與本科(或研究生)專業相同或相近的學科;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音樂與舞蹈學類、藝術教育、美術學、繪畫、教育技術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和特殊教育專業的2015年應屆非師范類畢業生可以報考與專業相同或相近的學科。
符合上述2、3、4三款的對象,須在一年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否則延長試用期一年;二年內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予以解聘。
㈣中學教師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小學教師、特殊教育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
㈤年齡30周歲及以下(1984年7月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人員,年齡放寬到35周歲(1979年7月7日及以后出生);
㈥報考“中小學體育2”學科的要求具有體育運動訓練(足球方向)專業。
屬于《關于修訂<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有關條款的通知》(浙人社發[2014]149號)第一條規定不得錄用公務員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宜報考。
三、招聘辦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學科招考的辦法,并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5年7月7日-7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2、報名地點:衢江區實驗小學(乘26路公交車直達衢江區實驗小學,乘16、309路公交車到府前路站下車往西走,乘308路公交車到終點站下車往東走)。
3、報名材料:考生應如實填寫《衢江區2015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附件3),提供近期二吋彩照1張。
2015年應屆畢業生還應提供:畢業證書(報名時高校尚未核發畢業證書的提供省教育廳頒發的就業協議書和高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身份證、戶口簿(戶籍證明)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不能提供就業協議書的由本人出具相關原因說明;師范類應屆畢業生要提供學校出具的師范生證明,非師范類應屆畢業生(“211”、“985”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省級、校級優秀本科生除外)要提供普通話和教育部考試中心《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師范類省級、校級優秀本科2015屆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相應的榮譽證書或學校出具的證明。
社會人員還應提供:教師資格證、畢業證、身份證、戶口簿(戶籍證明)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4、報考費用:按區物價部門核定,每位考生繳納考試費用80元。
5、資格審查:由區教育局會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考生報名時現場進行。
6、打印準考證: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在筆試前通過衢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衢江區教育網下載準考證,按規定填好相關信息后打印,并貼上與報名時同底的二吋近期彩照。打印準考證時間及要求詳見衢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衢江區教育網公告。自動放棄筆試的不予退還考試費用。
(二)筆試
按招聘計劃1:3的比例開考(中小學語文、中小學音樂、中小學美術、中小學信息、特殊教育、高中數學、高中生物學科按1:2的比例開考),報考人數不足1:3比例的學科,酌情核減招聘計劃,報考人數2人及以下的學科不予開考(按1:2比例開考的學科報名人數不足1:2比例的,酌情核減招聘計劃,報考人數只有1人的學科不予開考)。核減和不予開考的招聘計劃數,在符合開考比例1︰2的前提下,轉為中小學語文學科的招聘計劃。
筆試采用閉卷形式,內容:以學科專業知識為主,適當兼顧教育教學理論和教材教法等公共知識。滿分100分。
筆試結束后,區人力社保局會同區教育局統一劃定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未達到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面試。
(三)面試
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中小學語文學科按1:2的比例確定面試)。如按比例入圍的最后一名出現分數相同的,一并參加面試。如筆試成績合格人數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人數參加面試。
鑒于“中小學語文學科”招聘計劃較多,入圍面試的人員也較多,為確保面試的合理性,“中小學語文”學科按筆試成績分組進行面試。分組采用“蛇形分組法”,面試成績采用修正系數法計算,修正后的成績作為最終面試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四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最終面試成績按以下公式計算:
修正后最終面試成績=考生面試得分×修正系數。
即:修正系數=(全部進入面試考生面試得分之和÷全部進入面試考生數)÷(該組考生面試得分之和÷該組考生數)。
面試重點考察考生駕馭課堂教學、處理教材的能力及心理素質等。內容為課堂教學(采用模擬情景無學生狀態授課的方式進行)。報考音樂、體育學科的考生增加專業技能展示。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面試時間、地點詳見衢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衢江區教育網公告。
筆試、面試結束后,按考生筆試成績占50%和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折合成總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若總成績相同,筆試成績高的排前,以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