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舟山市普陀區教育局
2012年公開招聘幼兒園教師公告
為補充普陀區2012學年幼兒教師需求,決定在高校畢業生及在職幼兒園教師中招聘事業編制幼兒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高校畢業生招聘
(一)招聘對象基本要求
1.擁護黨的領導,有志于教書育人,能為人師表,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有為社會服務意識。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
3.2012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未就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歷屆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放寬到2010、2011屆(本科生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應聘者須持有省教育部門出具的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或通知書,專業不限。
4.戶籍要求:戶籍不限。
(二)招聘計劃
幼兒教師4名。
二、在職幼兒園教師招聘
(一)招聘對象基本要求
1.具有舟山戶籍,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師德良好,身體健康;
2.具有學前教育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
3.具有幼兒園教師資格,從事幼兒教育工作2年及以上的我區幼兒園在職教師(學前教育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的不受工作年限限制);
4.年齡在35周歲以內(1977年3月1日以后出生)。在我區各類幼兒園工作10年以上且有3年以上本區幼兒園園長(不含副園長)崗位經歷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72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計劃
在普陀區各類幼兒園非在編教師中公開招聘事業在編幼兒園教師5名。
(三)報名要求
要求本人到區教育局組織人事科現場報名,報名時需持:
1.學歷證、幼兒教師資格證、園長崗位證(年齡超過35周歲的)原件及復印件;
2.戶口簿、身份證、所在幼兒園工作年限證明、近兩年年初及年終工資單復印件(需有所在單位蓋章);
3.目前擔任鄉鎮或企業所屬幼兒園園長的,須提交鄉鎮或企業的同意應聘意見。目前為民辦幼兒園的舉辦者(包括擁有股份的)或擔任園長的,須提交被招聘后同意辭職或轉讓股份的承諾書。
三、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接受社會監督,舉報電話:區監察局:3013700,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3012510,區教育局:3028008。
四、招聘程序
1.組織工作
招聘考試由區教育局牽頭組織,區監察局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督參與。
2.應聘報名
高校畢業生報名可采取網上報名、郵寄自薦材料和現場報名等形式,要求提供本人基本情況、聯系電話和學校統一制作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復印件),并填寫《2012年舟山市普陀區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報名材料寄送到普陀區教育局組織人事科,地址:舟山市普陀區海蓮路80號603室,郵編:316100,電子信箱:jwrsk@mail.ptec.gov.cn,聯系電話:0580-3015454。
報名定于2012年2月22日結束。已經收到的報名名單將適時在普陀教育網上公布。
3.資格復審
高校畢業生應聘人員在考試前二天到普陀區教育局組織人事科現場報到,提供本人身份證、戶籍證明(家庭戶口簿等)、學歷證書(歷屆生持畢業證書、應屆生持學校統一制作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就業協議書)等與自薦材料中內容相關的證明件原件和復印件。具體須提供材料屆時另告。
報考者要對所出具的各種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三年內不得應聘。
4.考試
在職幼兒園教師招聘考試分筆試、口試、技能測試、上課,按筆試成績取錄用數的3倍進入口試和技能測試,根據筆試、口試、技能測試總成績取錄用數的2倍進入上課。筆試成績計入總分。
高校畢業生招聘考試分面試和復試,當應聘人數超過30人時,先進行筆試,擇優取30名進入面試,筆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根據面試成績擇優取聘用數的2倍進入復試,當應聘人數少于計劃數2倍時,酌情核減招聘人數。
面試分為口試和技能測試,技能測試一般為彈唱、繪畫和特長(聲樂、器樂、舞蹈、手工等任選一項)。
復試形式為上課。
五、體檢和考察
考試結束二日內公布成績。總成績100分。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實施辦法》,考察標準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
本人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考察不合格,則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考試、體檢等相關通知在普陀教育網(http://www.ptec.gov.cn)上發布,不按通知要求參加考試、體檢等的視作本人放棄。
六、公示和聘用
經體檢、考察合格人員,按招聘計劃數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舟山市普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舟山市普陀區教育局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并畢業生檔案轉到后,經審核合格,與區教育局中小學教職工管理中心簽訂聘用合同(畢業證書須在7月31日前取得,否則取消聘用資格)。新教師實行一年見習期。見習期內難以勝任工作的,或二年內不能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予以解聘。
公示結束,須參加由教育局安排的一個月實習。
辦理聘用手續的具體事項屆時另告。
七、工作安排及待遇
聘用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工作由區教育局在全區范圍內幼兒園統一安排。
八、有關報名、考試等其他信息將在《普陀教育網》上及時告示,請應聘者予以關注。《普陀教育網》網址http://www.ptec.gov.cn。
九、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舟山市普陀區教育局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580-3015454 。
舟山市普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舟山市普陀區教育局
二0一二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