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江干區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職工公告
杭州市江干區教育局所屬杭州夏衍中學等 32 家事業單位,因工作需要,公開招聘教師86名。依據《關于貫徹落實國家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實施辦法》(杭人政[2006]5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情況
杭州夏衍中學等32 家單位均為江干區財政補助事業單位,參加本次招聘被錄用的人員均列入事業編制管理。
二、招聘崗位、范圍和條件
(一)招聘崗位、對象和范圍
1、招聘崗位
詳見《杭州市江干區教育局所屬單位2015年5月公開招聘人員計劃》(附件1,以下簡稱《計劃》)。
2、招聘對象
應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的對象為應屆畢業生和在職教師。
應聘校醫的對象為應屆畢業生和在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在職醫護人員。
3、招聘范圍
(1)應屆畢業生范圍
此次招聘的應屆畢業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即2015屆畢業生及尚未初次就業(指未簽訂就業協議書、未簽訂過勞動合同、未繳納過社會保險)的2014屆畢業生,并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a)碩士學位畢業研究生;(b)全國重點大學畢業生;(c)普通高校省級優秀畢業生;(d)浙江省內普通高校校級優秀畢業生;(e)杭州市轄區生源畢業生;(f)普通高校學前教育專業本科畢業生(僅適用幼兒園招聘,中小學不適用)。
(2)在職教師范圍
即在職在編公辦教師和具有杭州市轄區戶籍在杭州市轄區任教的非事業編制教師。
1、在職在編公辦教師必須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a)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并取得縣級及以上綜合性榮譽的優秀教師;(b)研究生學歷并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c)夫妻分居;(d)隨軍調動;(e)杭州市轄區范圍內的中小學(幼兒園)在職在編公辦教師。
2、在職非編教師、醫護人員均須具有杭州市轄區戶籍,應聘教師崗位須具有在杭州市轄區義務教育學校或幼兒園(不含培訓機構)從教一年及以上經歷、應聘校醫崗位須具有在衛生醫療機構從醫一年及以上經歷,且上述人員須近一年連續從教(從醫)不間斷。單位對工作年限有更長要求的,按單位要求的年限確定。應聘幼兒園教師的還需要具備下列條件之一:(a)初始學歷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b)初始學歷為普通高校全日制學前教育大專及以上。(c)具有幼兒園一級教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學歷為本科及以上或學前教育大專及以上。
(二)招聘條件
1.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有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
2.具備崗位所需的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2015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報考教師崗位暫不要求提供教師資格證書和普通話等級證書,但以下兩種情況必須在報名時出具國家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合格成績單(或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發放的教育學心理學合格成績單)和適用的普通話等級證書(應聘語文教師要求二級甲等及以上,其他教師要求二級乙等及以上,下同):
(1)非師范類本專科畢業生(應聘職教專業課教師崗位及全國重點大學畢業生可暫不提供,但單位有此要求的除外);(2)需要參加國家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才能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師范類本專科畢業生。
2014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報考教師崗位,師范類需提供適用的教師資格證和普通話等級證書,非師范類畢業生所需材料與2015屆非師范類畢業生相同。
其他人員報考教師崗位必須具備適用的教師資格證和普通話等級證書。
3.具有崗位要求的學歷及專業、專業技術職稱和資歷。
港澳臺、國外留學回國人員及中外合作大學畢業生報名時,須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本專科學歷的還須具有杭州市轄區戶籍。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高級職稱的可放寬到45周歲(1970年1月1日后出生),但《計劃》中招聘條件有明確年齡要求的,以其明確的年齡條件為準。
5.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7.《計劃》中招聘要求所涉及的工作經歷以勞動(聘用)合同、社保記錄為準,有關工作時間的計算截止日期為2015年5月31日。
三、報名
本次招聘報名工作,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15年5月15、1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2.報名地點:各招聘學校(見附件1)。
3.報名方法:應聘者在規定的時間內持報名所需材料(見附件2《報名所需材料清單》)本人到招聘單位現場報名,他人代為報名的無效。
4.在職教師報名須事先征得原單位蓋章同意。
5.每位應聘者限報一個崗位。在本次杭州市中小學(幼兒園)統一招考教職工中,報考市區兩所學校崗位的,報名無效。
四、調整報名(補報名)
5月16日報名結束后,18日在杭州教育網(www.hzedu.gov.cn)和江干教育網(www.jgedu.net)公布各個崗位的報名情況,報考人數不足招聘計劃的3倍的崗位,應聘者可在2015年5月19日進行調整報名或補報名。調整報名要先向原報考單位申請,征得同意后退還報名材料再到新單位報名。調整報名(補報名)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經調整報名(補報名)后,報考人數仍不足招聘計劃3倍的崗位,原則上不開考或者酌情核減招考計劃,對個別緊缺崗位情況特殊的,經區教育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后予以開考。5月20日,在杭州教育網和江干教育網公布最新報名情況和取消開考的崗位。取消開考崗位的已報名人員可于21日改報其他已確定開考的崗位。經審核符合報名條件的由招聘學校發放《準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