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報名。
(1)報名時間:2015年3月9日-4月8日(節假日除外)。
(2)報名地點:縣行政服務中心教育窗口。
(3)報名時必須提供的材料:
①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未拿到畢業證的應屆大專以上畢業生,可持所在學校開具的學歷證明報名,學歷證明必須包含系別、專業、是否為師范類和能否如期畢業等信息);
②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也可報名,但須在2015年8月15日前提供教師資格證原件);
③戶口簿、有效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④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2張。
(4)報考資格審查。成立資格審查組對報考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查,并及時向社會公布審查結果。資格審查貫穿本次招聘全過程。
2.考試。除職業中專烹飪、數控教師崗位外,其它崗位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的方式進行。
(1)考試時間及地點。
①筆試時間:4月25日。
②面試時間:5月23日。
③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2)筆試。筆試滿分為100分,占考試總成績的70%。
①相應層次的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知識,占筆試成績的70%。內容為:小學(幼兒園)教師崗位以《教育學考試大綱》和《教育心理學考試大綱》(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試中心編,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出版)為準;中學(初中、高中)教師崗位以《教育學考試大綱》和《教育心理學考試大綱》(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試中心編,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為準。
②相應層次學科專業知識,占筆試成績的30%。內容為教育科學出版社出版的相應學科的《教師公開招聘考試專用系列教材<學科專業知識>》中專業知識部分。
(3)面試。面試滿分100分,占考試總成績的30%。主要考察應聘者的綜合素質。
對職業中專數控、烹飪教師崗位,考試采取筆試和實際操作方式進行,分值權重為3:7。筆試公共課內容和權重與其它崗位相同,專業課另行命題,權重與其它崗位相同。
(五)公示。在大余教育網和大余縣教育局公告欄公示相關信息,公示期7天。其中,筆試后公示筆試合格線和面試入闈人員名單;面試后,公示總成績合格線和總成績入闈人員名單。
(六)體檢。參照《江西省國家公務員(機關工作人員)錄用體檢辦法》(贛人發〔2002〕53號)對總成績入闈人員和直接考核簽約人員進行體檢。
(七)資格復審。對總成績入闈且體檢合格人員和直接考核簽約人員的資格條件和政治表現進行審查。
(八)錄用。
1.錄用體檢和資格復審合格的直接考核聘用人員(包含大余縣生源的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且具備相應教師資格證人員和赴高校直接考核聘用的畢業生)。
2.根據各學科剩余崗位計劃,對體檢和政審合格的考生,按照各崗位報考者的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等額錄用。
五、有關說明
(一)大余縣生源的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且具備相應教師資格證人員,必須4月8日前持畢業學校出具的學歷證明前來辦理擬錄手續,否則視為自動放棄錄用資格。
(二)報考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認定為具有大余戶籍:
1.2014年7月1日以前本人或配偶的戶口關系在大余且現仍在大余;
2.本人參加高考或中考時戶口關系在大余;
3.本人或配偶父(母)戶口關系現在大余且達二年以上;
4.配偶為大余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正式干部或職工。
(三)每人限報一個學科崗位。
(四)若同一學科崗位出現總分相同的情況,依次按照是否為本科學歷、是否為見習生和專業知識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排名。
(五)若某個學科出現空額,則將該學科空額指標調劑到其它學科。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報考和錄用。已取得聘用資格的,根據有關規定予以辭退:
①受黨紀、政紀處分期未滿或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②曾被開除公職人員或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③有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生育行為的;
④偽造、涂改證件、證明等弄虛作假行為,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⑤在試用期內,不能堅持正常教育教學工作的;
⑥法律規定的其它情形。
(七)違約責任。錄用人員必須在我縣所屬公辦學校服務5周年以上,如服務未滿5周年,應承擔違約責任。
六、本方案未盡事宜由縣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大余縣2015年中小學
(公辦幼兒園)教師招聘計劃
| 
 層次  | 
 指標數  | 
 崗位  | 
 職數  | 
 招聘辦法  | 
 備注  | 
| 
 幼兒園  | 
 30  | 
 幼兒教育  | 
 30  | 
 公開招考  | 
 
  | 
| 
 小學  | 
 69  | 
 語文  | 
 31  | 
 
  | |
| 
 數學  | 
 26  | 
 
  | |||
| 
 英語  | 
 3  | 
 
  | |||
| 
 音樂  | 
 3  | 
 
  | |||
| 
 體育  | 
 2  | 
 
  | |||
| 
 美術  | 
 3  | 
 
  | |||
| 
 特殊教育  | 
 1  | 
 直接考核聘用與公開招考結合  | 
 
  | ||
| 
 初中  | 
 14  | 
 政治  | 
 2  | 
 公開招考  | 
 
  | 
| 
 歷史  | 
 2  | 
 
  | |||
| 
 地理  | 
 2  | 
 
  | |||
| 
 生物  | 
 2  | 
 
  | |||
| 
 物理  | 
 3  | 
 直接考核聘用與公開招考結合  | 
|||
| 
 化學  | 
 3  | 
 
  | |||
| 
 高中  | 
 15  | 
 語文  | 
 2  | 
 公開招考  | 
 
  | 
| 
 數學  | 
 1  | 
 
  | |||
| 
 英語  | 
 1  | 
 
  | |||
| 
 政治  | 
 1  | 
 
  | |||
| 
 地理  | 
 1  | 
 
  | |||
| 
 歷史  | 
 1  | 
||||
| 
 生物  | 
 1  | 
||||
| 
 數控  | 
 2  | 
 考查實際操作  | |||
| 
 烹飪  | 
 2  | ||||
| 
 化學  | 
 2  | 
 直接考核聘用與公開招考結合  | 
 
  | ||
| 
 書法  | 
 1  | 
 
  | |||
| 
 合計  | 
 128  | 
 
  | 
 128  | 
 
  | 
 
  | 
| 
 注:1.開考比。5人以下指標的學科筆試開考比1:2;5人以上指標的學科筆試開考比1:1.5。 2.面試比。小學幼兒園學科面試比1:1.5;初中及以上學科面試比為1:2。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