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縣2015年公開招聘新教師的公告
根據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教育系統師資需求的實際情況,現將2015年仙居縣教育局公開招聘新教師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1.招聘對象:具備仙居生源(指參加高考時戶籍在仙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或仙居戶籍(含其父母一方或配偶為仙居戶籍,落戶時間截止日期為報名截止日)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
全國“211工程大學”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指一本線錄取,不含體藝類)、報考財會(會計)和電子商務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不受戶籍限制。從外地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的配偶,屬于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的,不受戶籍限制。
2.招聘條件。應聘人員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①學歷。報考小學學科(含學前教育)的,要求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專科學歷;報考中學學科的,要求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
②教師資格證。報考高中學科的應具有高中教師資格證書,報考中學學科的應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報考小學學科的應具有中學或小學教師資格證書,報考學前教育學科的應具有幼兒園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財會(會計)和電子商務學科報考者(含應屆和歷屆)、一本錄取(不含體藝類)的應屆畢業生和應屆碩士研究生可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其他應屆畢業生可以未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但須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認定的教育學、心理學合格證書(或者取得全國教師資格考試筆試成績合格證明)以及相應等級的普通話合格證書。
③專業。報考者所學專業或已取得的學科任教資格與報考的學科對口或相近(具體見附件)。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報考小學語文、小學數學、小學英語、小學科學、學前教育的,則不受所學專業限制,但報考小學語文的須具有普通話二甲證書。
④其他條件。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年齡30周歲以下(即198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計劃
計劃招聘新教師126名。各學科招聘人數見下表:
招聘學科 |
招聘人數 |
招聘學科 |
招聘人數 |
中學語文 |
6 |
小學語文 |
29 |
中學數學 |
6 |
小學數學 |
27 |
中學英語 |
4 |
小學英語 |
6 |
高中歷史 |
1 |
小學科學 |
4 |
中學科學 |
2 |
小學信息技術 |
2 |
中學社會 |
2 |
小學體育 |
5 |
中學信息技術 |
2 |
小學音樂 |
4 |
中學體育 |
3 |
小學美術 |
5 |
中學音樂 |
2 |
學前教育 |
13 |
財會(會計) |
2 |
電子商務 |
1 |
注:(1)體育、音樂、美術、財會(會計)和電子商務學科的報考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未達到2:1、其他學科報考人數與招聘人數未達到3:1的,則取消或相應縮減該學科錄用名額;(2)報考中學和小學科學、信息技術、體育、音樂學科的,學科專業知識試卷為中小學同一份試卷。
三、招聘的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
新教師招聘實行先網上報名再現場確認方式進行(學科報名人數最后以現場確認數為準),具體操作如下:
1.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為2015年2月25日上午8點至3月2日上午8點止。流程如下:
(1)注冊。報考者請在規定網報時間內登陸網址:http://115.47.43.82/jsbm,統一用身份證號碼作為用戶名,保存好注冊的用戶名和密碼,以免影響報名。請使用IE8.0以上版本。
(2)信息填寫。進入基本信息采集界面,按要求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并上傳照片,填寫的信息務必真實有效。在網上報名時間內,憑用戶名和密碼可對信息進行修改,以最后一次提交為準。
(3)打印網報生成的《仙居縣2015年新教師招聘考試報名表》。此表信息請務必與網報最后一次遞交的信息一致。
(4)攜帶打印的《仙居縣2015年新教師招聘考試報名表》(一式兩份)和報名相關材料于公告規定時間內到教育局人事科現場確認。
2.現場確認(必須本人到場)。
(1)現場確認時間:2015年3月5日至6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逾期不再受理。
(2)現場確認地點:仙居縣教育局人事科。聯系電話:0576—87728725、87728726、87728727
(3)現場確認時需提供:打印的《仙居縣2015年新教師招聘考試報名表》(一式兩份)、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公安部門提供的戶籍證明等原件和復印件以及報考承諾書一份。省級優秀畢業生還需提供《優秀畢業生證書》原件與復印件。留學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原件與復印件。
此外,應屆畢業生還需提供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推薦表、《全國教師資格考試筆試成績合格證明》(或相應教師資格認定的教育學、心理學合格證書)以及相應等級的普通話合格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歷屆畢業生還須提供畢業證書及《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師資格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對于應屆畢業生的《全國教師資格考試筆試成績合格證明》等相關材料和歷屆畢業生的《教師資格證書》,最遲于2015年6月30日前送達縣教育局人事科,逾期取消面試資格。從2016年起,歷屆畢業生的《教師資格證書》必須在現場確認時提供。
(二)筆試
1.筆試時間:4月18日(具體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考試時間為準)。
2.筆試地點:仙居二中。
3.筆試內容包括教育基礎知識和學科專業知識。
4.筆試采用閉卷形式,筆試成績按教育基礎知識占30%、學科專業知識占70%的比例換算。
(三)面試
1.面試對象確定。根據學科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面試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為1.5:1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面試人數采用四舍五入法確定,若末位出現并列分,則并列分者一起進入面試。若實際參加考試的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低于1.5:1,則所有參加筆試對象列入面試。
面試對象未在規定時間內到縣教育局人事科辦理參加面試確認書的,視作放棄,其名額按報考者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
2.面試。采用模擬上課形式,對于部分學科增加才藝展示、答辯等形式。面試時間和面試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成績為百分制,凡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四)體檢
1.體檢對象確定。面試合格者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綜合得分(保留兩位小數)。根據綜合得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學科招聘計劃,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2.體檢。由縣教育局統一組織,按《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執行,體檢費自理。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其空缺指標按綜合得分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一次。
(五)公示
擬聘用人員在仙居教育網上予以公示,公示時間7天。對公示期內存在異議或公示對象有違法、違紀情形的,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實施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和浙人社發[2014]149號文件處理,經調查核實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錄用資格,其空缺指標不予遞補。
(六)陽光擇崗
1.崗位公布:面試前在仙居教育網上公布各學校具體招聘崗位。
2.擇崗:擬錄用對象公示結束后,進行現場擇崗。
3.擇崗的原則和辦法:一是按聘用對象的綜合得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擇崗;二是聘用對象中的省級優秀畢業生,如綜合得分排名位于該學科招聘計劃中留城總人數之前的,占招聘計劃中的留城指標,并按該學科聘用對象綜合得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參與陽光擇崗;如綜合得分排名位于該學科招聘計劃中留城總人數之后的,直接留城且不占招聘計劃中的留城指標,由縣教育局研究決定聘用學校,并指派到農村學校支教二年,經考核合格后回聘用學校任教;三是擇崗在安嶺中心學校的小學語文和小學數學第一名教師、擇崗在溪港中心學校的小學語文和小學數學第一名教師,由縣教育局統籌安排到城區小學掛職學習一年;四是擇崗到中心幼兒園和實驗幼兒園的新教師中,分別安排2名和1名新教師到城區擬新建幼兒園工作。
(七)辦理聘用手續
新聘用人員經人事部門核準后,填寫《事業單位新聘用人員登記表》,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且有教師資格證的,辦理轉正定級手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但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延長試用期一年,延長試用期滿后仍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或經考核不合格的,則取消其聘用資格。各類聘用對象在首次聘用學校的服務期至少三年。聘用對象如果不在規定時間內到學校上崗,作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
擬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時,原戶籍在農村的須辦理為非農業戶籍。
四、其他事宜
1.并列分的確定辦法。在確定體檢對象時,若最后一名的綜合得分出現并列分,則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若最后一名的綜合得分和筆試成績都出現同分數,則按學科專業知識得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在確定擇崗順序時,若綜合得分出現并列分,則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若綜合得分和筆試成績都出現同分數,則按學科專業知識得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
2.關于資格審查。為維護公開招聘的嚴肅性,確保招聘工作的公平與公正,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對偽造學歷和其他證書、證明等資料的人員或隱瞞有關情況騙取報考和聘用資格的人員,或在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聘用等環節中發現與招聘條件不相符的人員,經查實后取消報考和聘用資格,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負責。
3.本公告解釋權歸仙居縣教育局。
附件一: 2015年新教師招聘筆試學科對應課程及代碼
附件二:仙居縣新教師招聘報考對象承諾書
附件三:招聘學科的相近專業說明
仙居縣教育局
201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