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北區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幼兒園教師公告
為滿足江北區教育發展的需要,根據甬教人﹝2008﹞12號文件精神,經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決定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幼兒園教師,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數量
慈城鎮事業編制幼兒園教師:1人。
洪塘街道事業編制幼兒園教師:4人(其中男性教師1人)。
二、招聘條件及范圍
(一)2015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
1、教育學專業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
2、浙江省生源的大專及以上學歷的學前教育專業或師范類專業畢業生。
3、寧波市生源的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
(二)目前在寧波市三區(江北、江東、海曙)初中、小學或幼兒園任教的非事業編制教師且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大專及以上學歷,具有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或已取得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2015年6月30日前必須提供教師資格證書)。
2、在寧波市三區(江北、江東、海曙)初中、小學或幼兒園任教滿一學年及以上(其中:2014年9月至2015年6月必須在上述三區的初中、小學或幼兒園任教)。
3、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獲得地市級教壇新秀或地市級優質課三等獎及以上榮譽,可放寬至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報名、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15年2月27日—2月28日(8:45—10:45,13:30—16:00)。
報名地點:寧波經貿人才市場(江北區槐樹路88號)。
報名人數若低于招聘指標3倍的,相應核減招聘指標。為簡化報名流程,請預先填寫好《江北區招聘事業編制幼兒園教師報名登記表》。
所有報名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資格審查后原件返還、復印件留存。
應聘人員所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如有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錄用資格。
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多報取消考試資格。
經資格審查后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名單、領取準考證、考試等具體事項將在江北教育網上公布,請報考人員及時關注。
四、考試
包括筆試和面試兩個環節。
筆試時間:2015年3月14日,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考試地點:寧波江北。
筆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專業知識和教育學、心理學、教育理論、教材教法等綜合知識。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課堂教學能力、相關專業技能、職業素養和儀容儀態。參加考試人員筆試成績平均分在60分(含)以上的,以60分為筆試合格成績;筆試成績平均分在60分以下的,以平均分為筆試合格成績。筆試成績未達到合格成績的不進入面試。根據筆試成績高低,按招聘崗位數1:3的比例(不足人數按實際數)確定面試人選。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直接淘汰。根據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考核對象。總成績出現并列時,以面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先。
五、體檢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和辦法執行。報考人員放棄體檢的,視作自動淘汰。體檢費用由考生本人承擔。體檢不合格者淘汰。
六、考核
體檢合格者由用人單位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浙人發〔2008〕58號)組織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七、錄用
考核合格者,在江北教育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錄用的,用人單位與考生簽訂就業協議,并按規定程序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因體檢、考核對象放棄體檢、考核,或體檢、考核不合格,造成擬錄用人員數不足招聘計劃的,按總成績在面試合格人員中依次遞補。公示期滿后,反映問題經查實不予錄用的或自動放棄錄用資格的或因故被取消錄用資格的,均不再遞補。
辦理錄用手續截止到2015年8月5日。被錄用人員無正當理由不報到者,取消錄用資格。被錄用人員在辦理錄用手續時未能取得畢業學歷證書的,取消錄用資格。留學人員在辦理錄用手續時未能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證書認定書的,取消錄用資格。師范類畢業生辦理錄用手續時未能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的,取消錄用資格。報名時暫時無法取得的報名材料,需提供相應的證明,正式材料在辦理錄用手續時必須取得,屆時不能提供者取消錄用資格。在辦理錄用手續時,若發現擬錄用人員檔案材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錄用資格。辦理錄用手續時,擬錄用人員被取消錄用資格或放棄錄用的,不再遞補。
非師范類專業畢業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須在辦理錄用手續后兩年內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逾期未取得者解除聘用合同。被錄用人員凡屬農業家庭戶的,必須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間,辦理農轉非遷戶手續;沒有辦理的,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滿時,解除聘用合同。被錄用人員須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期聘用合同,合同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繼續聘用。
八、其他事項
2015屆畢業生畢業證書取得時間為2015年(其中:留學人員畢業證書及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取得時間為2014年8月至2015年7月)。
生源地認定以高考時戶籍所在地為準。
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試收費的復函》(浙財綜字〔2007〕12號)規定,收取筆試考務費40元。
九、本公告由用人單位負責解釋
慈 城 鎮:咨詢電話:87593305、監督電話:87592345。
洪塘街道:咨詢電話:83092077、監督電話:87586214。
江北區教育局
2015年2月11日
附件1:報名材料清單
(1)2015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需提供:報名登記表(貼好照片),畢業生推薦表。其中:師范類專業畢業生還需提供師范類專業證明;有生源地要求的還需提供戶口本(或戶籍證明);留學人員暫未取得畢業證書及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需提供國(境)外學校學籍證明(附中文譯本)。
(2)非事業編制教師需提供:報名登記表(貼好照片),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或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身份證,任教證明,有榮譽要求的還需提榮譽證書,留學人員還需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