潁上縣2014年公開選調教師公告
為落實縣委、縣政府優先發展教育的戰略決策,推動我縣教育事業又好又快發展。根據城區部分學校的實際需要,經研究決定,現將潁上縣選調教師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調范圍、對象
我縣在編在崗(在本校區內任教)城區外(不含慎城鎮)現任教學人員(含我縣2011年招聘的特崗教師)。
二、選調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嚴格執行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具有良好的品行。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不得報考。
(二)年齡及任教年限
1、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4年1月1日后出生),以學籍檔案為準。
2、有三年(2011年任教)以上工作經歷,在教學第一線。
3、學歷:
小學具有國民教育系列專科及以上學歷;初中具有國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學歷。
4、教師資格:
小學: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初中: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
三、設崗學校、學科、人數
本次選調教師199名,具體崗位情況見(附件一)《2014年潁上縣城區部分學校選調教師崗位設置一覽表》。
四、選調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繳費、采像
1、報名時間:2014年8月8日----8月10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3:00-6:00,逾期不予受理。
2、報名地點:潁上縣第五中學(城北新區)。
3、提供材料:
(1)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2)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潁上縣2014年公開選調教師資格審查表》(附件二),下載此表并按要求如實、正確填寫,所填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一致,學校簽字蓋章,否則取消資格。招聘期間,須提供有效通訊方式,并確保暢通,否則責任自負。
4、資格審查和確認:現場對報考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查確認。
5、繳費:根據安徽省財政廳、安徽省物價局財綜〔2013〕2568號文件規定,按每人每科45元標準收取筆試費用90元,未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
6、現場采像:資格審查合格人員憑繳費發票現場采像。
7、提交報名材料:現場提交報名材料進行登記,不按要求提交者責任自負。
8、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須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件報名和參加考試。
報考崗位確認截止后,報考確認人數與招聘崗位數應不小于3:1的競爭比例,達不到競爭比例的崗位將予以取消或相應減少招聘崗位數。
(二)組織考試
(1)筆試科目共2科,分《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綜合知識考試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規等相關知識;專業知識考試內容為報考學科的相應專業知識,兩科總時間為150分鐘。筆試每科滿分為100分,按《教育綜合知識》占40%、《學科專業知識》占60%合成筆試成績。設定合成筆試成績最低分數線為60分,達不到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2)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
(3)準考證發放時間、地點在潁上縣教育信息網另行公布。
五、驗證、考察
(一)驗證:對證件有異議者,進行查驗,驗證不合格者,取消其參選資格,并追究其責任;
(二)考察: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劃定考察人員(總分相同時,專業知識成績高者優先;再相同者,學歷高者、任教時間長者優先);主要考察政治思想、職業道德、執行計劃生育政策及遵守國家法律等情況。如考查不合格或自愿放棄出現崗位空缺的,按考試成績高低依次遞補考察對象(只遞補一次),考察人員名單、時間及要求另行通知(潁上教育信息網)。
六、調動聘用
考察合格者,選調到相應單位任教,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調動手續。
七、公示
選調工作程序、結果及時在潁上教育信息網公示,接受監督。
監督電話:4412871(縣監察局)4410709(縣人社局)4432616(縣教育局)
潁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潁上縣教育局
201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