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霍邱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做好2014年度霍邱縣部分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關于貫徹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六人社〔2011〕9號)等文件規定,現就2014年度霍邱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
(二)堅持嚴把政策,規范操作。
二、招聘計劃
經縣編委會批準,2014年度霍邱縣部分事業單位計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399名,詳見附件1:《2014年度霍邱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情況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根據有關政策規定,從2014年度霍邱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計劃中安排2名指標,用于定向招聘經我省統一組織、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合格)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以及中央和外省組織選拔、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合格)的安徽籍“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三、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主要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大學專科以上(其中農村幼兒園崗位中專以上)畢業生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報考年齡條件按崗位要求確定,具體見《一覽表》。其中的年齡“30周歲以下”為“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原人事部6號令規定的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本次招聘的有關信息將通過霍邱政府網、霍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霍邱教育網、霍邱縣衛生局網等網站發布。
(二)報名確認
1、本次招聘采用現場報名方式:
報名時間:6月3日上午8時至6月7日下午17時30分,逾期不再補報。
報名地點:霍邱縣公共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二樓(東湖路100號)。
2、報名所需證件、材料:
(1)屬全日制2014年應屆畢業生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原件及其復印件,報名資格審查表和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等材料。
(2)屬社會人員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和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及其復印件,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其中屬正式在編工作人員的,需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
(3)對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4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人員,可憑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14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及有關證件材料辦理報考資格審查。
(4)屬“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大學生村官”須提供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須提供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須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西部志愿者”須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
3、報名時,報考人員均需填寫《霍邱縣2014年度部分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報考資格審查表》和《報名、考試誠信承諾書》(見附件2)。其中屬正式在編工作人員的,需填寫《關于同意xx同志參加2014年霍邱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的證明》(見附件3)。資格初審合格人員繳納考試費用,考試收費標準按省財政廳、物價局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執行(筆試費45元/門課,面試<試講>費每人80元)。同時提供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5張,以及報考崗位具體要求的其它證件、材料。
4、農村特困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筆試考試費用的政策。辦理減免手續時報考人員需攜帶以下證明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特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上述人員均須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逾期不予辦理。
5、每位報考者限報1個職位,并須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考生報名時所提供的證件資料,以及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招聘條件和所報考崗位資格條件要求一致,并真實無誤。凡因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招聘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隨即取消考試、體檢、考察、聘用等資格。
6、根據有關規定,應聘同一崗位的需形成競爭,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數比例應不低于3:1。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將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對少數特殊崗位(緊缺專業)或招聘高層次人才確實達不到規定比例,經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批準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于6月13日上午8時至6月14日下午5時30分前到縣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縣人社局大樓五樓506房間)改報其他崗位。由縣人社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當場對改報名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查,逾期不予辦理。
(三)資格審查
報名資格審查工作由霍邱縣人社局負責指導,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對照《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和招聘崗位《一覽表》要求的具體條件,負責對考生報名資格進行初審、提供咨詢服務等。資格審查合格并繳納考試費用的,由縣人社局發放準考證。
報考人員于6月22日至6月23日到原報名處,即霍邱縣公共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二樓(東湖路100號)領取筆試準考證。
(四)筆試
1、公共基礎類科目:
(1)應聘管理崗位的人員考《公共基礎知識(一)》,該科目滿分為120分。主要內容:政治、經濟、法律、人文、管理、國情省情等常識、判斷推理、言語理解與表達、寫作;
(2)應聘專業技術崗位的人員(含教師類)考《公共基礎知識(二)》,該科目滿分為120分。主要內容:政治、經濟、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國情省情等常識、判斷推理、資料分析、英語、寫作。
2、專業測試類科目:
(1)應聘教師類崗位的人員考《教師崗位知識測試》,該科目滿分為120分。主要內容:教育學綜合知識、心理學綜合知識、教育法規、教師道德修養等。
(2)應聘計生、衛生專業技術類崗位的人員考相應《專業知識測試》(具體見《一覽表》),該類科目滿分均為120分。主要內容:招聘崗位所需的相應專業知識,考試命題參照普通高校相應層次、相應專業現行通用教材。
(3)報考畜牧獸醫專業技術崗位的人員考《畜牧獸醫專業知識》。該科目滿分為120分。主要內容: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考試命題參照普通高校相應層次、相應專業現行通用教材。
(4)應聘其他事業單位的人員(含衛生、畜牧類管理崗位)的人員考《職業能力測試》,該科目滿分為120分。
3、筆試時間、地點:
筆試時間:2014年6月28日上午。
8:00-10:00《職業能力測試》、《教師崗位知識測試》、《專業知識測試》
10:30-12:00《公共基礎知識(一)》、《公共基礎知識(二)》
筆試地點:設在霍邱縣城關鎮,具體考點考場見準考證。
4、筆試合成成績:
報考教師類招聘崗位的按《公共基礎知識(二)》和《教師崗位知識測試》筆試分數4:6的比例先行計算筆試合成成績排序;報考專業技術類招聘崗位的按《公共基礎知識(二)》和《專業知識測試》筆試分數4:6的比例先行計算筆試合成成績排序;報考管理類崗位的按《公共基礎知識(一)》和《職業能力測試》筆試分數4:6的比例先行計算筆試合成成績排序。
為確保新進人員素質,設定合成后的筆試合成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報考書法、體育類專業及農村幼兒園教師崗位的為50分),對合成后的筆試合成成績達不到最低合格分數線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5、加分政策:
報考非服務基層項目崗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于筆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攜帶相關證件(證書、證明材料)到霍邱縣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縣人社局大樓五樓506房間)申請加分,逾期不再受理。其中,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由霍邱縣人社局在霍邱網、霍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霍邱教育網、霍邱縣衛生局網等網站公示3天。對公示無異議的考生,按規定程序給予每門筆試成績加2分(筆試成績合成前)。
(五)面試(試講)
面試根據招聘崗位用人需求分別采取試講和結構化面試方式。按照各崗位招聘數,依據筆試合成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崗位招聘數10人以下的按1:3比例確定進入面試(試講)人員,崗位招聘數10人及以上的按1:2比例確定進入面試(試講)人員。如出現最后一名筆試合成成績分數相同則一并進入面試,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具體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1、報考教師類崗位的采取試講或結構化面試方式(具體見《一覽表》)。試講內容為相應崗位的專業知識,采取模擬上課的形式(幼教崗位采取繪畫、舞蹈、自彈自唱和講故事四種形式)。
2、報考管理類崗位的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
3、面試(試講或結構化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為確保新進人員素質,設定面試(試講或結構化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達不到最低合格分數線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4、報考衛生、計生及畜牧獸醫類專業技術崗位不設置面試。
(六)確定體檢、考察人選
對需進行面試(試講)的考生,在經過筆試和面試(試講或結構化面試)環節后,按筆試合成成績和面試(試講或結構化面試)成績6:4的比例計算合成總成績,并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依據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員;報考衛生、計生及畜牧獸醫類專業技術崗位不需進行面試(試講)的考生,直接將筆試合成成績作為合成總成績,并依據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員。在上述過程中如出現最后一名合成總成績同分,則按筆試合成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排序;如筆試合成成績再出現同分,則按《教師崗位知識測試》、《專業知識測試》以及《職業能力測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排序。若再出現同分,則以上述筆試科目中的主觀題部分確定排序。
(七)體檢
體檢由縣人社局統一組織,安排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原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人社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等有關規定。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所在體檢醫院體檢專用公章。對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缺額的,按照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最多只遞補一次。遞補時間另行通知。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縣人社局統一組織,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負責實施。主要對被考察人選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對因考察不合格出現缺額的,按照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最多只遞補一次,遞補時間另行通知。
(九)公示
對考察、體檢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霍邱政府網、霍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霍邱縣教育局網站、霍邱縣教育網站和霍邱縣衛生局網站公示一周。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用人單位寫出聘用報告,連同擬聘用人員考察材料、學歷證書、資格證書等相關材料(“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提供相關證書材料),經主管部門審查后,按規定報送縣人社局辦理審批及相關手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考察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層次的學歷、學位、證書等證件材料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公示后出現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十)聘用與管理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2]35號)和安徽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納入事業編制管理,實行國家統一規定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資福利制度。
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一年的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宜
1、衛生系統鄉鎮衛生院、畜牧系統鄉鎮畜牧獸醫站、教育系統農村幼兒園以及職高、師范的部分招聘崗位(《一覽表》中帶☆號的招聘單位),因屬同一專業、多個用人單位,應聘人員錄取后的具體崗位采取“按分數選崗”的方式確定。具體辦法:各主管部門在筆試開考前公布具體崗位設置方案,選崗時依據擬錄用人員的筆試、面試合成總成績(沒有面試的按筆試合成成績),按照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由應聘人員自主選崗。
2、本次事業單位招聘有關規定和考試等相關信息,請考生登陸霍邱政府網、霍邱縣人社局網站、霍邱縣教育局網站查詢、查閱。
3、本次招聘考試嚴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試工作規則(試行)》及保密、回避等相關規定,堅持客觀、公正、科學、規范的原則,嚴肅考風考紀,嚴格實行考試責任追究制,確保招聘考試公平、公正、規范、有序地進行。
為增強招聘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落實報考者和社會各界對招聘工作的知情權和監督權,縣紀檢監察部門對招聘工作實行全過程監督檢查,對有關工作人員違反招聘原則,不按規定程序操作的行為,將立即制止并責令改正;造成不良影響的要嚴肅處理,絕不姑息;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按有關規定給予取消考試資格、宣布考試成績無效、取消錄用資格、通報所在學校或單位等處理;對違反招聘紀律的相關人員,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上述人員中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4、本次考試霍邱縣人社局不指定用書、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5、聯系電話。咨詢電話:0564—6014598、6014189(縣人社局);監督電話:0564—6022896(縣監察局)
上述咨詢和監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6、本《公告》由霍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1.《2014年度霍邱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基本情況一覽表》.rar
2.《霍邱縣2014年度部分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報考資格審查表》和《誠信承諾書》.rar
3.《關于同意xxx同志參加2014年霍邱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的證明》.rar
霍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