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事業發展和教師隊伍建設的需要,經研究,決定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計劃、職位職數及招考條件
1.招考計劃(一)
(1)職位職數
學段 |
學 科 需 求 |
合計 | |||||||||
語文 |
數學 |
英語 |
科學 |
社會 |
音樂 |
體育 |
美術 |
信息技術 |
學前教育 | ||
小學 |
28 |
16 |
13 |
15 |
4 |
1 |
4 |
2 |
2 |
|
85 |
幼兒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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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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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4 |
(2)招考條件
①永康市生源或具有永康市戶口(以2014年2月9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②聘用后同意簽訂六年服務期(服務期內不得調離);
③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師范類畢業生;
④永康市生源且具有永康市戶口(以2014年2月9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未曾參加永康市面向應屆師范類畢業生教師招聘考試,具有教師資格的2011-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畢業生;
⑤報考音、體、美及學前教育專業的需專業對口。
2.招考計劃(二)
(1)職位職數
學段 |
學 科 需 求 |
合計 | ||||||
語文 |
數學 |
英語 |
科學 |
社會 |
體育 |
信息技術 | ||
中小學 |
10 |
10 |
4 |
6 |
4 |
2 |
4 |
40 |
學科考試參加中學段考試,按崗位需求面向中小學統籌調配。
(2)招考條件
①永康市生源或具有永康市戶口( 以2014年2月9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②聘用后同意簽訂六年服務期(服務期內不得調離);
③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一本及以上畢業生(含一本師范生);
④報考體育專業的需專業對口;
⑤錄用時未取得與報考學科相應教師資格的須在2016年9月1日前取得,否則解除聘用合同。
3.招考計劃(三)
(1)職位職數
學段 |
學 科 需 求 |
合計 | ||||||||
語文 |
數學 |
英語 |
科學 |
音樂 |
體育 |
美術 |
信息技術 |
學前教育 | ||
小學 |
11 |
7 |
2 |
2 |
1 |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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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幼兒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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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8 |
8 |
(2)招考條件
①永康市生源或具有永康市戶口( 以2014年2月9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②聘用后同意簽訂六年服務期(服務期內不得調離);
③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④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專科及以上學歷;
⑤具有與報考學科相應的教師資格(教師資格認定學科與報考職位相一致)。
二、招考方式和程序
招考工作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擇優錄用的原則,采取統一考試的方式進行,招考工作由市監察部門全程監督。
(一)報名
報名采取本人現場報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現場采集肖像等個人信息,每人限報一個職位。考試收費標準參照自學考試。
1.報名時間:2014 年2月10日—2月11 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16:30)。
2.報名地點:永康市教師進修學校(高川花苑北側,乘8路公交車可達)。
3.報名時所需材料:
①身份證、戶口簿(或戶籍證明)、教師資格證(計劃一、二不用)、畢業證書(應屆生為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原件、復印件各一份,及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張。
②報考人員與聘用單位簽訂合同未滿的,報名時需提供聘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③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第一批錄取的畢業生,報名時需提供當地縣(市、區)招生辦公室出具的本科第一批錄取的證明。一本畢業生為第一批錄取的本科畢業生。
4.報考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報名,逾期不予受理。報名時提供的材料應真實有效,如有虛假,一經查實,取消本次招考資格。
(二)資格審查與職位核定
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后:
招考計劃(一)職位中如果報名人數不足招考計劃數2.5倍的,按報名人數的40%核定招考的計劃數(只有一人報名的不核減);
招考計劃(二)職位中如果報名人數不足招考計劃數1.7倍的,按報名人數的60%核定招考的計劃數或取消招聘計劃;
招考計劃(三)職位中如果報名人數不足招考計劃數3倍的,按比例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
(三)考試
考試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負責組織。報考人員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考試。本次考試成績本次有效。
1.筆試
筆試由《教育基礎知識》和《學科專業知識》兩門科目組成,采用省教育廳提供的試卷(考試說明參看浙江教育考試網,省廳不提供命題的科目另行組織命題)。
《教育基礎知識》按25%、《學科專業知識》按75%計入筆試成績。報考人員未參加永康考點考試或二門科目中有一門缺考的,作缺考處理。
筆試時間按計劃初定為2014年4月19日,上午9:00-11:30考教育基礎知識》,下午14:30-17:00考《學科專業知識》。筆試時間如有變化,以準考證上的時間為準。
若《學科專業知識》低于50分的,不能進入面試。
2.面試
報考招考計劃(一)、(二)、(三)職位的人員參加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以下比例進入面試:
報考招考計劃(一)按核定招考計劃數1:1.4進入面試;
報考招考計劃(二)按核定招考計劃數1:1.4進入面試;
報考招考計劃(三)按核定招考計劃數1:2進入面試。
招考計劃(一)某職位報考人數僅為1人時,如其《教育基礎知識》成績低于考生所在學段(中學段、小學段、學前教育段)全體實際參考考生《教育基礎知識》考試有效成績平均分的,不得進入面試。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出現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四)體檢、考察
進入體檢對象的確定:
1.根據考試總成績,分職位從高分到低分按核定招考計劃數1:1依次確定體檢對象。
2.考試總成績由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合成,其中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若考試總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總成績中成績比例:《教育基礎知識》成績占10%,《專業知識考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為60%)
3.體檢標準按《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如有人員放棄體檢或有體檢不合格的,不再遞補體檢。
4.體檢合格后,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組織,按《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執行。
5.如因懷孕不能參加全程體檢的,延期到下一期教師招聘時一并進行體檢、考察。
(五)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進行公示。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
報考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到,與所在單位辦理聘用手續。無正當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資格。
三、招考的其他事項
1.招考工作中涉及人員比例計算的,均采取“四舍五入,取整”的方式;涉及分數計算的,采取“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的方式。
2.未能在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應屆畢業生,取消聘用資格。
3.農業戶籍的考生辦理聘用手續前須將戶口轉為非農。
4.相關招考信息(如報名情況,資格審查情況,準考證領取時間,考試成績,體檢、考察,擬聘用名單等)均在以下網址公告,請隨時關注,不再另行通知。
永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址:www.ykhrss.gov.cn);
永康人才網(網址:www.zjykrc.com);
永康教育城域網(網址:www.ykedu.net)。
5.咨詢電話:0579-87101242;87101355。監督電話:87101524。
6.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進行解釋。
附件:1.永康市2014年中小學教師招聘專業對口目錄.rar
2.永康市2014年中小學教師招聘筆試科目(代碼)及時間.rar
永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永康市教育局
201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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