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學年寧波市鄞州區教育系統第二批教師招聘公告
根據《寧波市鄞州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和《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的有關規定,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19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和條件
本次招聘共有7所學校,具體招聘學校、職位(學科)、人數和專業要求,詳見附件1、2、3。
應聘人員應具備公告及職位(學科)規定的招聘條件:
1.愛崗敬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誠信廉潔,具有創新精神和奉獻精神。
2.2013屆和2014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碩士研究生年齡放寬到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放寬到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寧波大市生源或戶籍。其中,以下六種情況不限生源、戶籍:①職高烹飪職位和特教中心的特殊教育職位。②體育大學、體育學院(專指獨立設置的普通高等體育院校)畢業生報考體育職位。③師范類省級優秀畢業生。④浙江師范大學5%學子英才師范類畢業生。⑤部屬師范院校的師范類畢業生。⑥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畢業生。
4.普高語文、計算機職位要求為師范類畢業生(其中碩研及以上學歷學位畢業生,不作師范類要求)。
5.旅游、財會、烹飪三學科實習指導教師職位條件詳見附件3。
6.符合公告規定的身體條件及其他條件。
二、招聘原則、辦法和步驟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核、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4年1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2.報名地點:鄞州區教師進修學校(高教園區南區(鄞州)學府路5號鄞州區職業教育中心學校內,可乘坐公交21、159、166、363、367、369至鄞州教育中心站或寧波城市學院/鄞州教育中心站下車,浙江大學寧波理工學院南側)。
3.報名要求:應聘者需帶近期免冠1寸照1張,身份證、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學生證(已有畢業證書的畢業生要求帶學歷學位證書,留學人員提供畢業證書、認證書或相關證明)、師范類畢業生證明、生源證明(高校入學前戶口簿)或現戶口簿(復印件是戶主及本人頁)(戶籍證明)、省級優秀畢業生(或浙江師范大學5%學子英才)相關證明等招聘職位要求提供的原件及復印件。其中,報考實習指導教師職位的,還須提供技能證書、資格證書、勞動合同(或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及基本養老保險單)。如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報,代報者除攜帶上述相關證件材料外,還須隨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每位應聘者只能報考1個學校的1個職位。
5.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與招聘職位(學科)指標數之比不足3:1的,則相應核減或取消該職位(學科)招聘指標。報考職位取消的考生若符合其他職位報考條件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具體由教育部門通知考生本人。如出現招聘指標核減、取消等情況,區教育、人力社保部門將及時予以公布。
(二)初試
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全部參加初試。初試工作由區教育局統一組織,招聘學校具體實施,初試采取試教或說課的形式,百分制,初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
報考者需攜帶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到學校進行初試,具體時間由招聘學校通知。根據初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數6倍確定進入筆試對象,不足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初試成績和進入筆試人員名單暫定于1月25日前在鄞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nbyzrs.gov.cn)人事招考通告“2014學年寧波市鄞州區教育系統第二批招聘教師公告”欄(下同)和鄞州教育網 (www.yzjy.gov.cn)公布。
(三)筆試
職高專業課(財會、電子電工、電子商務、國際貿易、烹飪、攝影、現代園藝技術)和旅游的筆試內容為專業知識,其他學科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形式均為閉卷,百分制。筆試時間:初定于2014年2月11日(具體時間以準考證為準)。報考人員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公布,考生可以登陸鄞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人事招考通告欄、鄞州教育網查詢成績。
進行技能測試的職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數3倍確定技能測試對象,不足的按實際人數確定。無技能測試的職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數3倍確定面試對象,不足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技能測試、面試人員名單,于筆試成績公布之日起5天內,在鄞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人事招考通告欄和鄞州教育網公布。
(四)技能測試
烹飪、現代園藝技術、電子電工、攝影、烹飪實習指導、計算機、體育職位需進行技能測試。技能測試由區教育局組織實施,采取實際操作的形式,百分制。未參加技能測試的視作自動放棄招聘資格。
(五)面試
面試采取試講形式,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總成績為筆試成績50%和面試成績50%之和,進行技能測試的職位,總成績為筆試成績40%、技能測試成績20%和面試成績40%之和,在面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如遇總成績相同,面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若面試成績也相同,技能測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若技能測試成績也相同或無技能測試的,則加試一門綜合知識,綜合知識成績高者進入體檢。
(六)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體檢工作程序及復查、復檢辦法參照公務員體檢規定執行。不合格者淘汰。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的,視作自動放棄。
(七)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考察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由區教育局組織實施。考察不合格者淘汰。若有放棄的,須向區教育部門提交書面申請。
(八)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后,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則取消聘用資格。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擬聘用的2014屆應屆畢業生與區教育部門簽訂就業協議。
在區教育部門報送區人力社保部門核準前(以發文日期為準),若出現職位名額空缺的,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2014學年開學前,區人力社保部門對擬聘用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的,辦理聘用報到手續。擬聘用人員不能按時取得應聘職位(學科)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則取消聘用資格,無正當理由不按時辦理手續的視作自動放棄。空缺名額不再遞補。新聘用的人員按有關規定實行見習期(試用期),期滿經考核不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的,取消聘用資格。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須在聘用起兩年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屆時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擬聘用人員凡屬農業家庭戶的,必須在見習期(試用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間,辦理農轉非遷戶手續;沒有辦理的,在見習期(試用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滿時,解除聘用合同。
三、有關說明和注意事項
1. 戶籍以報名第一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不含高校就學落戶);生源指高校入學前戶口所在地。
2.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工作時間統一計算到2014年8月31日。
3.2014年應屆畢業生須在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學歷證書,2013屆畢業生須在報名第一日前取得學歷證書及職位要求的各類資格證書,研究生還須取得相應的學位證書。
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留學人員畢業證書、認證書取得時間為2012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委培生須征得委托培養單位同意。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碩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報考人員在招聘程序各環節中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咨詢電話:87525740、87525748
監督電話:96178
附件:1. 2014學年鄞州區教育系統第二批招聘需求表
2. 招聘職位及報考專業要求
3. 2014學年實習指導教師招聘職位要求
4. 2014學年鄞州區教育系統第二批教師招聘報名登記表.rar
5. 材料清單
6. 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
寧 波 市 鄞 州 區 教 育 局
寧波市鄞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1月10日
附件1
2014學年鄞州區教育系統第二批招聘需求表
學 校 |
小計 |
語文 |
計算機 |
體育 |
財會 |
電子電工 |
電子商務 |
國際貿易 |
烹飪 |
攝影 |
現代園藝技術 |
韓語 |
特殊教育 |
正始中學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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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濟中學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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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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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職高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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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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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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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錢湖旅游 學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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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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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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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林職高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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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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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明職高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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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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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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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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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教中心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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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合 計 |
16 |
1 |
1 |
1 |
2 |
1 |
2 |
1 |
2 |
1 |
1 |
1 |
2 |
附件2
招聘職位及報考專業要求
招聘職位 |
專 業 要 求 |
語文 |
語文、語文教育、漢語言文學、漢語言文學教育、對外漢語、中國古代文學、中國現當代文學、語言學與應用語言學、漢語言、應用語言學、漢語國際教育、漢語言文字學、課程與教學論(語文)、學科教學(語文) |
計算機 |
教育技術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計算機應用技術、計算機網絡技術、 計算機信息管理、計算機及應用、計算機網絡工程、計算機軟件與理論、網絡工程、軟件工程 |
體育 |
體育教育、社會體育、體育、體育學、運動訓練、體育教育訓練學、 學科教學(體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體育人文社會學 |
財會 |
財會、會計學、財務會計、會計、財務會計教育、財務管理 |
電子電工 |
電氣技術應用、電氣工程及自動化、電力電子及電力傳動、電氣技術教育、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應用電子技術教育 |
電子商務 |
電子商務、市場營銷、市場營銷教育 |
國際貿易 |
國際經濟與貿易、國際貿易、國際貿易務實、國際商務 |
烹飪 |
烹飪、烹飪工藝、烹飪工藝與營養、烹飪與餐飲管理、烹飪與酒店旅游管理、營養與食品衛生學、營養學、烹飪與營養教育、中西烹飪 |
攝影 |
攝影 |
現代園藝技術 |
園藝、園藝教育 |
韓語 |
韓語、韓國語、韓語教育、應用韓語、商務韓語、朝鮮語 |
特殊教育 |
特殊教育(智障教育) |
注:職位均應按已經明確的專業要求報考;未明確的專業原則上不能報考,如本科專業對口,研究生專業可適當放寬。如研究生專業確實相近的,由區教育局會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確定,考生需提供學校蓋章的學習課程成績單。
附件3
2014學年實習指導教師招聘職位要求
招聘單位 |
職位 |
指標 |
年齡要求 |
學歷學位 |
其他條件 |
專 業 |
戶籍 |
東錢湖 旅游學校 |
旅游 |
1 |
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本科及以上 |
兩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具有高級工及以上技能等級或高級及以上導游資格證書。 |
旅游管理、旅游管理與服務教育、酒店管理 |
寧波大市生源或戶籍 |
東錢湖旅游學校 |
財會 |
1 |
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本科及以上 |
兩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且具有會計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有高級會計師職稱的年齡放寬到196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生源或戶籍放寬到浙江省)。 |
財會、會計學、財務會計、會計、財務會計教育、財務管理 |
寧波大市生源或戶籍 |
古林職業 高中 |
烹飪 實習 指導 |
1 |
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大專及以上 |
兩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且具有高級工及以上技能等級,并獲全國烹飪技能比賽金獎 |
烹飪、烹飪工藝、烹飪工藝與營養、烹飪與餐飲管理、烹飪與酒店旅游管理、營養與食品衛生學、營養學、烹飪與營養教育、中西烹飪(如大專學歷不是烹飪類專業,則中專學歷必須為烹飪類專業) |
不限戶籍 |
附件5
報名材料清單
1.填寫好的《2014學年寧波市鄞州區教育系統第二批教師招聘報名登記表》一式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張(粘貼在登記表上)。
2.身份證(雙面復印)、生源提供高校入學前戶口簿(復印件是戶主有地址頁及本人頁)、戶籍提供現戶口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學歷、學位證書等職位要求提供的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師范類證明、學生證等職位要求提供的原件及復印件。
4.實習指導教師職位須提供勞動合同(或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和基本養老保險單)。
5.其他能證明你符合報名條件的原件及復印件。
注:務請報名時隨帶所有報名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附件6
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
為了嚴肅考試紀律,確保人事考試公平公正,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經警告仍不改正或考后認定的,給予本次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一)未用規定的紙、筆作答的;
(二)在試卷、答題卡(紙)上填寫不符合本人情況信息的;
(三)未在規定座位參加考試或未經監考人員允許擅自離開座位或考場的;
(四)在答題卡(紙)和準考證上作特殊標記的;
(五)故意損壞試卷、答題卡(紙),或將試卷、答題卡(紙)、草稿紙帶出考場的;
(六)其他一般違紀違規行為。
二、將規定以外的物品帶入考場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經警告仍不改正的;或將手機、資料、電子設備等規定以外的物品帶至座位的,給予本次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三、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離開考場,并給予本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公務員錄用考試的給予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和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一)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
(二)違反規定夾帶、翻閱參考資料,或使用手機等規定以外工具的;
(三)持假證件參加考試的;
(四)抄襲、協助抄襲的;
(五)互相交換試卷、答題卡(紙)、草稿紙等的。
四、有偽造、涂改證件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行為的,給予本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和2年內不得參加相應考試的處理;公務員錄用考試的給予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和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五、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離開考場,給予本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和2年內不得參加相應考試的處理;公務員錄用考試的給予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和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一)讓他人冒名頂替或代替他人參加考試的;
(二)使用手機等工具接聽、接收或發送考試信息的;
(三)與工作人員串通作弊或參與有組織作弊的;
(四)其他嚴重違紀違規行為。
六、對本規定三、四、五條所列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并給予相應處理的,考試機構可向其所在單位通報、向社會公布其相關信息。
七、不服從監考人員管理,無理取鬧,威脅、辱罵、誣陷他人,擾亂考場秩序,影響他人考試的,交公安部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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