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教育廳的工作部署,2013年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工作即將開始,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范圍
截止到2013年10月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具備《教師法》規定條件的人員。
二、學歷及其他申請條件
(一)學歷條件
1.幼兒園教師,應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2.小學教師,應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3.初級中學教師,應具備高等師范專科或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4.高級中學教師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應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其它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5.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應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二)其他條件
1.從事教育、教學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質與能力;
2.普通話條件:申請語文學科應達到國家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其它學科應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
3.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質;
4.良好的身體素質,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要求;
5.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需提供教育學、心理學培訓合格證書。
三、認定機構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按屬地原則進行,申請人應向戶籍所在地或工作單位(具有人事檔案管理權)所在地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對于戶籍不在長春市,但人事檔案存放在長春市人才中心的人員,可在長春市提出申請;戶籍和人事檔案均不在長春市的人員,長春市認定機構不予受理。
(一)長春市教育局負責認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及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
(二)各縣(市)、區教育局負責認定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
(三)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凈月經濟開發區、蓮花山旅游開發區不設立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其行政區域內申請人的教師資格由長春市南關區教育局負責認定。
四、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報名程序和時間
(一)網上報名:
1.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需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選擇“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教師資格申請報名注冊,報名時間為2013年10月11日至10月31日。
2.申請人必須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選擇戶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單位(具有人事檔案管理權)的省份及認定機構和相應的教師資格,必須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和各現場確認點的確認范圍,選擇合適的現場確認點,根據系統提示如實填寫報名信息。
3.申請人先核對所填報名信息,確認無誤后提交報名信息。提交信息成功后,系統將自動生成申請人此次報名的報名號,因為此報名號是以后修改及查詢報名信息以及現場確認時的重要查詢條件,因此申請人必須牢記。
4.申請人自行打印“報名號及現場確認信息”、“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正反面打印)”,并下載“思想品德鑒定意見表”,如實填寫并到所在單位或所屬街道辦蓋章。
5.申請人報名結束后,請點擊“退出”按鈕關閉報名頁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二)現場確認
1.申請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及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現場確認時間為2013年11月11日--2013年11月14日(11:30--13:00為午休時間),未按規定時間到現場確認,視為自動放棄申請。現場確認地點在長春市教育局人事處(213室),地址:南關區吉順街與平泉路交匯,平泉路667號。
2.申請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的人員,現場確認時間、地點由戶籍或檔案所在地各縣(市)、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另行確定和公布。
3.由申請者本人到現場進行確認并攜帶以下資料:
⑴網上報名的報名號;
⑵《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須正反面打印,一式兩份,左側裝訂);
⑶本人戶口及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⑷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⑸全日制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需提供學業成績單原件和復印件;
⑹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需提供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⑺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體檢合格證明(體檢表樣在通知后的附件中);
⑻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⑼《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由所在單位鑒定,沒有工作單位的到戶籍所在地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鑒定);
⑽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要提供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⑾小二寸紅底近期免冠照片2張,(與網上報名上傳的照片為同一底版,用曲別針別在一份申請表封皮上,照片后面寫上姓名)。
⑿需參加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的人員,根據吉發改價監聯函字(2009)8號文件標準執行,收取教師資格考試費,160元/人。
以上所有復印件均需用A4紙復印,裝入檔案袋中,檔案袋封皮上標明本人的姓名、申請資格種類、申請學科(外語需要標注具體語種)、報名號及手機號。
五、認定程序和辦法
(一)全日制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的申請人員,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在審核認定條件合格后,直接認定相應教師資格;但對在學習期間缺少教育教學實踐環節的申請人,須參加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
(二)所有非全日制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的人員,均須參加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采取試講(不是說課)和答辯的形式進行,根據申報的學科(專業)與資格種類設置試講題簽,抽簽后準備30分鐘,進行試講。根據試講情況,專家評委圍繞教學目標、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媒體、教學過程、教學評價等方面進行提問,申請人即時作答。
現場確認審核通過人員請于2013年11月21日-22日(11:30--13:00為午休時間)到長春教育局人事處領取準考證(請妥善保管,作為領取證書的依據),逾期不領視為自動放棄。
(三)根據審查和考核結果,對合格者頒發教師資格證書。
六、各認定機構電話
長春市教育局88787057、88787058
朝陽區教育局85102036
南關區教育局88958634
寬城區教育局89990293
二道區教育局84943595
綠園區教育局89625015
雙陽區教育局84229186
汽車區教育局85768981
榆樹市教育局83618015-8020
德惠市教育局87273281
九臺市教育局82324039
農安縣教育局83227493
長春市教育局
201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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