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廳
關于做好2013年度全省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省轄市教育局,滑縣、新蔡縣、蘭考縣、鄧州市、固始縣、汝州市、永城市、鹿邑縣教育局:
為保證全省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工作的順利開展,根據《河南省教育廳關于2013年面向社會開展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3〕596號)、《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印發<河南省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實施細則>的通知》(豫教人〔2003〕149號)規定要求,現就2013年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考務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工作安排
(一)考試時間
2013年全省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時間為:10月19日上午8:30至11:00。
(二)考區分布及考點、考場設置
1、全省共設立26個考區,即18個省轄市和8個省直管試點縣(滑縣、新蔡縣、蘭考縣、鄧州市、固始縣、汝州市、永城市、鹿邑縣)各設立1個考區。考點、考場設置由各考區確定。
2、各考區除正常組織本地中等及以下學校教師資格申請人員考試外,申請高等學校教師資格人員在高校所在地考區參加考試,考務工作委托高校所在考區教育局統一組織安排,考場單獨編列(參加高校教師資格考試人數近期由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通知各考區教育局)。
(三)準考證制作及發放
1、各考區教育局請于10月12日前,到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領取空白準考證和《考務工作手冊》。
2、準考證制作須于10月15日前完成。發放時間定于10月16日至18日進行。發放前務必按照有關保密規定,做好保密工作。使用網絡版考試管理系統的考區教育局可以通過管理系統集中打印分發,也可由參加考試人員在線自行打印,但需做好應急處置方案,對個別不能打印的人員提出解決辦法。
3、考生(按照教育部要求,試點班考生須在“工作單位”欄內注明“試點考生”)及考場信息電子數據必須于考務工作會報到時一并交會務組。
(四)成績公布與考試合格證書發放
全省2013年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成績10月28日發布。各考區教育局負責人員須于10月29日到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領取電子成績及空白考試合格證書,及時制作合格證書并向考試合格人員發放。參加考試人員可以登錄“河南省教師資格網”查詢。網址:http://jszg.haedu.gov.cn。如有考試人員對個人考試成績有疑問需要復核分數的,由所在考區教育局登記(姓名、性別、身份證號、準考證號、考場、座號等信息),于10月31日前,傳真到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由省教師資格管理辦公室委托相關人員按有關規定進行復核,并適時向考區教育局反饋。
二、繳納“教師資格考試管理費”有關事項
(一)繳納時間與額度
各省轄市教育局和滑縣、新蔡縣、蘭考縣、鄧州市、固始縣、汝州市、永城市、鹿邑縣教育局,務必于9月30日前,結清教師資格考試費。計算基數為在本考區報考的人數,標準為18元/人(按照省財政部門要求,繳納總額應能被40整除)。
例1:甲考區報考人數為850人,應繳納額度為850*18=15300元;實際繳納額度則調整為15300除以40的值(382.5)四舍五入后再*40,即383*40=15320元。
例2:乙考區報考人數為1236人,應繳納額為1236*18=22248元;實際繳納額度則為22248除以40的值(556.2)四舍五入后再*40,即556*40=22240元。
上繳帳戶:河南省教育廳
繳款用途(必寫):教師資格考試費
帳號:411060200018170024370
開戶銀行:交通銀行政二街支行
(二)相關事項要求
1、省教育廳對委托省轄市及相關省直管試點縣(市)設立的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考場給予補助,標準為每考場200元,各考區在繳納“教師資格考試費”時可予以扣除。如上述例1甲考區高校申請人員有2個考場,其最終繳納額度為15320-(2*200)=14920元。
2、各考區需持支付憑證復印件到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地址:鄭州市農業路與經五路丁字交叉路口西北,原河南機電學校綜合樓一樓107室)開具發票。聯系人:路愛英,聯系電話:0371-65906263。
3、全省考務會期間,各考區須憑銀行交款回執或發票領取試卷,否則不予發放。
三、考務工作會事項
(一)會議時間、地點及內容
會議時間:2013年10月17日上午11:30前報到完畢,下午開會。
會議地點:另行通知。
會議內容:安排布置2013年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考務工作,簽署《考風考紀責任書》,領取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試卷,領取考試實施過程中使用的各種證件,接省派巡考員等。
(二)參加人員
各省轄市教育局和滑縣、新蔡縣、蘭考縣、鄧州市、固始縣、汝州市、永城市、鹿邑縣教育局人事科負責人1人、試卷押運人員1人、司機1人,無關人員不得隨同前往。返回時,另需接省派巡考員(每考區2人)。
(三)省巡考員由省教師資格管理辦公室統一選派。
四、考務工作要求
(一)各考區要按照監考教師和考點學校人員分離的原則設定考點,并根據實際需要,選派考區本級巡考人員。
《河南省2013年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考點及考場設置備案表》(附件1)請加蓋單位公章,于10月10日前傳真至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
(二)考場要按照考試類別分類設置,原則上不能安排混編考場。
(三)各省轄市和有關縣(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嚴格按照《河南省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務實施暫行辦法》要求,認真總結,優化方案,完善預案,進一步明確責任,嚴肅紀律,強化技術防控,切實抓好考風考紀,確保今年的考試工作萬無一失。
(四)《考風考紀責任書》要求由各考區教育局局長親自簽署,同時要求各考區也要與各考點簽訂相應的責任書。
(五)各考區要將《關于進一步嚴肅2013年河南省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考風考紀的通告》張貼于各考點醒目位置。
(六)各級巡考人員務必認真履行職責,全程監督所在考區各考點考風考紀情況。
(七)凡是不按照規定程序和要求開展工作,出現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為,影響全省考試工作的,將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觸犯法律的,將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及個人的法律責任。
附件:關于進一步嚴肅2013年河南省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考風考紀的通告
河南省教育廳
201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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