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所屬公辦中學因工作需要,采用直接考核辦法招聘1名副校長。根據《杭州市人事局關于貫徹落實國家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實施辦法》(杭人政[2006]5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和崗位
本次直接考核招聘中學副校長1名。
二、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招聘范圍和對象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可報考直接考核:
1.杭州市城區范圍內的在職在編公辦中學教師(不含蕭山區、余杭區)。
2.杭州城區以外(大杭州范圍內)具有中級以上職稱并獲得縣(市)區級及以上優秀教師或教壇新秀等綜合性榮譽的在職在編公辦中學教師。
3.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在職中學教師。
4.研究生畢業并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學歷學位同時具備),具有2年以上中學任教經歷的中學在職教師。
(二)招聘的基本條件
應聘人員必須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
2.具有適用的教師資格證和普通話等級證書;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
4.身體健康,年齡在35周歲(1976年7月1日后出生)以下;
5.具有校長《崗位培訓合格證書》;
6.具有3年以上中學中層正職管理經驗。
四、報名
1.報名時間:2011年9月22日至9月28 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報名地點: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金沙大道600號西樓219室。
3.報名方法:在規定的時間內持報名所需材料(見附件二《報名所需材料清單》)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報名。
五、考核和體檢
考核、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按《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執行。
六、公示及聘用
根據考核和體檢結果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七天。公示期內無異議的,在公示結束后,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含試用期)。
擬聘用人員逾期不能報到的,或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本公告由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發展局負責解釋。
聯系人:0571-89898612湯老師、86871715肖老師
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發展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