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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簡稱高新區)是1991年經國務院批準成立的首批國家級高新區,是合肥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核心區、合肥濱湖科學城創新引領核、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首批國家雙創示范基地、中國(安徽)自貿區合肥片區核心區和安徽“科大硅谷”核心區。區域面積194平方公里,轄8個街道級社區服務中心,常住人口約30萬人。2025年上半年,GDP同比增長6.6%。
為提升合肥高新區示范校打造工程,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滿足更高層次辦學需要,合肥高新區面向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2026屆公費師范畢業生招聘各學科教師若干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工作堅持“按需設崗、公平公正、擇優錄用、調劑保障”的原則。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面試、志愿匹配和調劑、資格復審、簽約、體檢、考察、辦理聘用手續等步驟進行。
三、招聘學校及崗位
本次計劃招聘教師30名。學校包括中國科大附中高新中學、合肥高新創新實驗中學、合肥高新火炬中學、合肥市夢園中學、合肥市第四十八中學高新校區、中國科大附中實驗學校,主要面向初中學科,設置崗位包括初中語文、數學、英語、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體育等學科。
四、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生源地為安徽省、已簽訂公費師范生培養協議的教育部六所直屬師范大學(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西南大學)2026屆公費師范畢業生(含符合跨省就業規定的外省生源公費師范畢業生)。
(二)報考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遵紀守法,無不良行為記錄;
4.2026年8月31日前應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招聘崗位所需的相應層次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書,所學專業應與招聘崗位所需專業一致;
5.身心健康,能勝任報考崗位工作;
6.截止2026年8月31日,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200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及以下(1990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人員;
2.在讀的非2026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
3.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4.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5.招聘對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所列情形的崗位。
五、招聘流程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即日起接受報名,2025年11月30日17:00截止,逾期不再補報。
2.符合崗位條件的報考人員,按要求將個人報名材料掃描件發送至電子郵箱hfgxjszp@126.com,郵件名稱格式為“學科+姓名+手機號”。報名信息以電子郵箱在規定時間內接收的郵件為準。個人報名材料包括:本人填寫并簽字確認的《合肥高新區面向2026屆公費師范畢業生招聘報名表》、本人與安徽省教育廳簽訂的公費教育協議書、個人簡歷、身份證、學生證、榮譽證書等相關材料。
3.每名報考人員在報名時可填報兩個志愿。報考人員需明確志愿學校、志愿順序及是否接受調劑。選擇“接受調劑”的考生,在未被報名時所填報志愿錄取的情況下,可參與后續集中調劑。
4.報考人員報名時須提供有效通信方式。資格審核通過后,將以短信或電話方式通知考生本人。
5.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考試、聘用全過程,一經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本公告規定、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的,將根據不同階段,給予取消考試資格、聘用資格或單方解除聘用合同等處理。
(二)面試考核
面試考核包括上課(無生上課)和答辯兩項,主要測試考生的基本素養及專業水平。面試考核成績滿分為100分,成績現場公布(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第三位四舍五入)。設定面試考核合格分數線為75分,未達到合格線的考生不予錄用。
面試考核擬安排在12月上旬舉行,具體時間安排與地點另行通知。請考生攜帶相關證件參加面試,面試不收取費用。面試考核成績當場告知考生。
(三)志愿匹配和調劑
1.志愿匹配
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分學科組織三輪志愿匹配。若面試成績相同,則以無生上課得分高者優先。面試成績、無生上課成績、志愿均相同的考生,一并進入下一環節。
2.集中調劑
未匹配成功的面試考核合格考生,由合肥高新區社會發展局統一組織調劑。調劑采取雙向選擇和統籌安排相結合的方式,依據考生面試成績和剩余崗位情況進行。調劑結果經考生本人確認后生效。
在志愿匹配和調劑環節,因考生自愿放棄導致崗位出現缺額的,所空名額不再遞補。
(四)資格復審和簽約
擬聘考生需在規定時間內與招聘學校簽訂高校畢業生就業三方協議。無法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就業三方協議簽訂的考生,不得進入體檢、考察環節。
(五)體檢、考察和錄用
體檢和考察工作由合肥高新區社會發展局組織區屬學校實施。按招考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的人員。體檢、考察合格人員按程序辦理錄用手續。
1.體檢工作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2.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3.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4.體檢、考察合格人選出現缺額的,所空名額不再遞補。對違反招聘規定,或未能在2026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層次學歷、學位、教師資格等證書及相關材料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六、有關事宜
(一)本公告由合肥高新區社會發展局負責解釋。
(二)有關招聘政策及考務、體檢、考察等后續信息,請考生及時登錄合肥高新區社會發展局官網查詢。
(三)本次考試不指定任何教材、復習資料,也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對違反考試、聘用工作紀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四)除招聘公告另有說明,或者國家、省另有規定外,信息真實性以考生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資格審查貫穿招聘的全過程,凡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時取消其招聘資格。
(五)在體檢環節因孕待檢人員,產后應在國家規定的產假結束之日前,向合肥高新區社會發展局提出補檢書面申請。逾期未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不再遞補。
(六)學校根據實際教學安排和學校發展需要,對錄用人員進行統一管理和崗位調配。錄用人員須服從學校的工作安排及校區分配。
(七)錄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同時執行《合肥高新區火炬教育人才引進實施辦法(試行)》有關規定,兌現落實激勵政策。
七、咨詢與監督
咨詢電話:
合肥高新區社會發展局:0551-65860530
招考紀律:
合肥高新區紀檢監察工委:0551-65359626
上述咨詢服務和監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