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武教師溫馨提示:近期文武教師網收到舉報,有詐騙分子發布虛假信息,進行騙取報名費,如信息中涉及報名收費,請各位老師謹慎鑒別,確認無誤后再繳費報名,以免上當受騙,一般教育局組織的招聘才需要支付費用,學校招聘不需要支付,文武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參考,敬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
歡迎加入內蒙古教師考編群,群號:129459991,考情、招聘信息早知道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財政廳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銀齡講學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內教教師函〔2021〕76號)和《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財政廳關于做好2025年銀齡講學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內教師函〔2025〕31號)文件精神,為進一步推進自治區銀齡講學計劃在我盟順利實施,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募一批優秀退休教師、教研員到基層中小學校講學,現將有關事宜統稿如下:
一、招募計劃
2025—2026學年興安盟計劃招募24名銀齡講學教師,其中阿爾山市計劃招募小學1人、初中1人,科右中旗計劃招募小學12人、中學10人(分學科崗位數詳見附件1)。
二、招募對象和條件
招募對象為內蒙古自治區區內、區外的退休優秀教師,以校長、教研員、特級教師、骨干教師為主。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決貫徹執行黨中央決策部署,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師德師風,具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和使命感,樂于奉獻,自愿到受援學校支教。
(二)年齡不超過65周歲,身體健康,能夠承擔支教期間的課堂教學和培養指導青年教師、參與教學教研工作,充分發揮示范作用。
(三)教育教學經驗豐富,原則上應具有中級及以上教師系列職稱,以高級教師為主;高校退休教師須具有高級及以上教師職稱。
(四)原則應是旗縣級及以上教學能手、學科帶頭人、優秀教師。
(五)原單位返聘退休教師不列入銀齡講學計劃。
三、工作職責
堅持“需求為本、形式靈活”的原則,優秀退休教師講學根據自己的專業特長開展以課堂教學為主的教學活動。同時,也可根據受援學校的教育教學需求,通過聽課評課、開設公共課、研討課或專題講座,指導青年教師、協助學校做好教學管理和開展教研活動等豐富多樣的講學活動,發揮示范和輻射作用,為受援學校培養青年教師,提升受援學校教育教學和管理水平。
四、崗位管理
自治區內的講學教師服務時間原則上不少于1年,區外講學教師服務時間原則上不少于1學期,鼓勵考核合格、身體狀況良好的優秀退休教師連續講學。科右中旗教育局與擬招募講學教師簽訂銀鈴講學服務協議,協議一年一簽,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講學教師服務期間,受援旗縣市教育局對其進行跟蹤評估,對不按協議履行義務的,或履約期間因身體原因不適合繼續講學的,予以解除協議。正式簽約前,講學教師需提供近6個月內的體檢報告。
五、招募原則及程序
(一)招募原則
招募工作遵循“公開、公平、自愿、擇優”和“定縣、定校、定崗”的原則,從受援旗縣、學校實際需求出發,招募優秀退休教師。
招募程序
1.公布崗位需求。招募通告通過興安盟教育局門戶網站(http://www.xajy.cn/)向社會公布。
2.報名。報名由招募旗縣市教育局負責,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期間,報名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
現場報名時間:2025年7月30日-8月1日。
現場報名地點:
阿爾山市:阿爾山市教育局人事股,聯系電話:0482-7122415
科右中旗:科右中旗教育局人事股,聯系電話:0482-4128406
報名時需填寫崗位申請表(附件2),并提供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教師資格證、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榮譽證書(旗縣級及以上教學能手、學科帶頭人、優秀教師等)原件及復印件,以及本人近6個月內體檢報告(三甲醫院以上)原件及復印件。
3.資格審核。由招募旗縣市教育局對申報教師進行資格審核,確定進入考察環節教師名單。
4.考察。由招募旗縣市教育局及學校對資格審核合格的教師進行考察,考察采取講課、說課、答辯等形式。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招募教師名單。
5.公示。招募旗縣市教育局根據遴選結果確定擬招募教師,并將擬招募人員名單在興安盟教育局門戶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天。同時,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6.簽訂協議。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招募旗縣市教育局與招募人員簽訂《協議書》,講學教師根據《協議書》上崗任教,履行崗位職責。
六、保障措施
(一)經費保障。講學教師服務期間人事關系、現享受的退休待遇不變。講學教師服務期間享受一學年4萬元(一學期2萬元)的工作經費補助。工作經費補助主要用于向講學教師發放工作補助、交通差旅費用及購買意外保險費等。所需經費由中央、自治區、盟市三級財政共同承擔。其中,中央財政支持一學年2萬元,自治區財政和盟級財政各承擔一學年1萬元。一次性未完成的計劃,可以進行二次招募,一次招募剩余的補助資金,滾動進入下期專項經費,仍用于講學教師服務期間工作經費補助發放。
(二)政策保障。受援旗縣市教育局要為講學教師提供周轉宿舍,配備必要的生活設施。講學教師因病因傷發生的醫療費用,按本人醫療關系和有關規定辦理。對于講學期間表現優秀的,在評優表彰等方面優先考慮,可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對于講學期間考核不稱職或存在問題的,終止并解除聘用關系。對于講學期間違反教師師德師風有關規定的,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三)其他事宜。招募工作的其他事宜,按照《內蒙古自治區銀齡講學計劃實施方案》要求執行。



